枫桥经验即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们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随之而来的社会主要矛盾也不断增多,给新时期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
调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法律为准绳,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已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领导重视,提高站位。成立由党委政府、县综治中心牵头的大调解委员会,包含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综治办,有工作场所,办公室挂牌明示;有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下设村、社区、企业分调委会,使人民调解网络日趋完善。
二: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打铁自身硬,真正发挥作用。
政治站位高,使命负担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漏死角,掌握纠纷苗头,及时发现、介入,确保隐患有人报,矛盾有人管,纠纷有人调,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要领,人民调解员要利用“二熟”即人头熟、情况熟的优势,采取望、闻、问、切的工作方法,梳理第一道防线,对所发生的纠纷,要于情于理于法干事;对纠纷当事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对所发生之事,了结以法。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风俗良序掌控动态,找准结合点,靶向给药,精准调处,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四:强化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巩固,能力得到提升。学好用好“枫桥经验”务必做到,1.小事不出村。对矛盾纠纷,要知情要早,了事要好,早发现、早介入,对复杂纠纷,掌控动态,早报告,寻求上级及相关部门机关支持、帮助;2.大事不出镇。对下级上报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安排、研究分析形成合力,该由相应机关部门介入的,全员到位,立即解决,不拖延、不激化、不留隐患。
五、建帐立档。对排查调处每一条纠纷,要材料齐全,留痕备查,使每一条案件,都有始有终,有案可稽。
总之,坚持和发展学习“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我们的宗旨,我们要百倍努力,干好综治调解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确保一方稳定、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