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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2022年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年终总结范文
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年终总结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省政府法制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依法行政也是抓改革发展,通过抓依法行政服务和促进改革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政府法制工作各个环节,紧紧围绕到2022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强调以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对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朱玉主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办公会议,传达学省委全会和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并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办党组、办机关党委要求机关各处、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处级以上干部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办班子成员先后到省委党校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二是《贵州日报》等媒体多次刊载了朱玉主任关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访谈文章。朱玉主任应省委党校邀请,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第三期专题研讨班上就《谈谈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专题报告,省直部门、市州厅级领导干部和省委党校春季主体班学员400余人听取报告。
办有关领导参加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宣讲团,赴遵义市、黔西南州等地宣讲。根据省委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起草《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关键词解读。邀请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郑云跃来我办作全面深化改革专题辅导报告。按照省委安排,朱玉主任参加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广智主持召开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专题调研座谈会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依据我办工作职责和承担的改革任务,认真做好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制定《省政府法制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实施意见分工方案责任分解表》,将各项任务明确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处室。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意见责任分工,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提出《关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几点建议》。向省委改革办报送《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依法治省重大改革事项》。四是根据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及时上报《关于增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成员及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的建议》,并经省委同意,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陈鸣明副省长任专题组组长。拟定《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20xx年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认真履职专题组办公室职能,报请陈鸣明副省长召开六次专题组会议,起草有关工作简报和会议纪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努力做好省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组织起草并报省政府审定《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分别向国务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起草《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向孙大发将军率领的全国人大视察组报告有关情况,并就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建议,受到视察组充分肯定。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问题及建议的报告》,向中央调研组和省委政法委报告有关情况。完成20xx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创新奖申报和《20xx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报告》,我办申报的“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获得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创新奖。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起草《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报告》和《情况通报》,就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提出6条建议,分别向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省直目标办报告。省委书记赵克志对此批示“朱玉同志工作很好。同意所提6条建议。”陈敏尔省长批示“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得很好,值得肯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快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谌贻琴、宋璇涛、秦如培、陈鸣明等省领导和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也先后对此作出批示。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员会,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朱玉主任对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部署,组成12个现场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根据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向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对赤水市、云岩区、白云区等17个“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申报命名对象依法办事工作的意见。三是加强全年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部署。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印发《贵州省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发《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2月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陈鸣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朱玉主任对20xx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作了总结,对20xx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对全省部分市、州政府以及贵安新区管委会,部分县(市、区)政府和省直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查,组织召开全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会议。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调研起草工作,并报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审议。四是全面参与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体文稿起草工作。根据省委起草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主体文件的要求,全体办领导参与,组织到部分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形成陈鸣明副省长领题的《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问题研究》以及《如何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评估检查机制》等专题调研报告并报送省委参阅。朱玉主任和有关办领导参与省委政研室牵头的文稿起草组,多次参与文稿起草座谈、讨论,对文稿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向省委政研室报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议文稿。五是积极协调中央和省新闻媒体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报道。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贵州日报等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座谈,并组织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积极进行宣传报道。8月11日《人民日报》刊载《贵州:为市场松绑,给区县加油—“放、接、管”并重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前后,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集中报道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系列文章10余篇,集中宣传我省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政府法律顾问等取得的成效。
三、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对立法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一是完成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大气污染防治、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公路、专利、邮政管理等10件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罚没财物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港口管理等6件省政府规章草案的立法工作。二是组织科学编制20xx年立法计划。对38个省直部门、1个市政府申报的65件立法项目逐项论证。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向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上报请示,主动征询省领导对立法项目安排的要求和意见。扩大公民对政府立法有序参与,将所有法规、规章草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加强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清理修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以及清理出的没有上位依据设定前置审批事项的情况,对涉及的23件地方性法规和6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起草并上报省政府《〈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充分发挥立法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作用。四是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立法调研。为做好《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先后深入黔东南、黔西南、黔南及毕节市、三都县调研,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贵州省公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中,深入黔东南凯里市、麻江县、宣威镇及遵义市湄潭县、核桃坝村进行调研,广泛听取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当地村民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五是认真完成《种子法修正案(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矿山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等63件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以及有关厅局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办理工作。六是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58件,力争使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一是认真做好《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召开相关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介绍《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为《规定》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举办4期全省规范性文件制作和监督管理培训班,培训从事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监督管理工作人员735人。统一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制定《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格式》,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方法和文书格式。二是对72件省政府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拟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155条。到省发改委、财政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给予现场指导,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三是依法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组织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2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对28件违法规范性文件提出纠错,对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130件规范性文件及时登记编号,并对全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受理贵阳市上报省政府备案的政府规章10件。四是进一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报省政府批准发布《贵州省公民法人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受理、办理、决定等作出制度安排,扩大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渠道。根据群众举报,受理并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7件。根据贞丰县居民对省人社厅《关于规范职业病工伤认定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审查的建议,责成主管部门对该《通知》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不一致内容及时进行处理。根据公民对《晴隆县城(乡)镇燃气经营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申请,及时转送晴隆县政府法制办妥善解决该文件存在的问题。
对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等十多个企业提出对《贵州高速公路招投标评标办法》及加分细则审查申请,对上述文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去函要求主管部门进行修改并向企业做好说明等相关工作。五是全面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开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有关规定清理工作。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牵头组织对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在全省范围继续清理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制度规定,废止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六是制定省政府规章英文翻译工作方案,组织、聘请法律英语专家对20xx年公布的9部省政府规章进行翻译。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从省直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办公。办领导带队专程前往中编办汇报我省审批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帮助。组织赴江苏、浙江、广东、安徽、重庆等省、市学习考察工作经验。深入省发改委、省投资促进局、省环保厅、贵安新区、黔西南州、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调研行政审批制度运行情况,起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减少、规范、创新、建制4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明确年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措施。二是清理20xx年度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接、放、管”。对国务院20xx年以来取消、下放、合并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核对,承接了86项,公布施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10项,下放21项,转变管理方式4项,合并39项为15项。向社会公布省直机关行政许可事项30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0项、行政服务事项408项、行政处罚1009项、行政强制119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和行政服务事项服务规范工作的通知》,指导省直部门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方面标准化,明确服务规范,规范行政裁量权。委托毕节市政府法制办全面梳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公布市、县两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目录(示范文本),涉及行政许可事项34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0项、行政服务事项209项。组织调研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
组织对投资项目以“联审、联办”为核心,规范审批流程;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加快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建设,组织编制《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并在省直机关运行。四是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分批下放贵安新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138项,向社会公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配合省编委办做好省直机关下放省直管县市权力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下放仁怀市、威宁县行政管理权限。积极参与省编委办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省编委办起草修改《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的决定》,赋予试点乡镇行政服务事项8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182项。印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五是自觉接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情况组织的专题询问,积极做好会前相关准备工作。陈鸣明副省长、张玉广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等13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接受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问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及成效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六是对我省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总结,起草《贵州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情况报告》,并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告。对瓮安县、兴义市《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进行认真研究。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报经谌贻琴常务副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同意后,与省编委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重新启动相关工作。
派员参加贵安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快推进贵安新区建设政策研究,积极指导贵安新区开展组建行政审批局相关工作。七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效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与省民宗局、省环保厅等部门举办7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审查、发放行政执法证14334个、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422个。
六、依法办理法律事务,积极担当法律顾问职责
认真履行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依法办理法律顾问事务。一是依法办理省政府法律顾问事项228件,比去年增加80件,增长54%。其中重大决策事项49件,省政府领导交办法律顾问事项13件,一般性法律审核事项107件,合同审查事项8件,其它法律服务事项51件。如积极参与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对《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对省政府与保利集团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奥凯航空等合作协议、合同出具法律建议,参与处理贵州饭店与香港汉山公司股权纠纷等。
二是认真完成省政府领导交我办牵头办理的法律顾问事项。根据陈敏尔省长、谌贻琴、蒙启良、秦如培、陈鸣明副省长批示,我办牵头,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政府金融办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开展专题调研,向省政府上报《关于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调研报告》,对积极稳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提出意见建议。根据王江平副省长要求,牵头会同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能源局对事故煤矿关闭处置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关于事故煤矿关闭后处置意见研究情况的报告》,依法依规提出事故煤矿关闭处置法律意见。根据陈鸣明副省长批示,对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依法提出法律意见,进一步规范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
三是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对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形成有关调研报告和《贵州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报告》。陈敏尔省长先后两次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全力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既注重总体上的法律顾问,又重视个案咨询”。省委原副书记李均、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谌贻琴、组织部长孙永春、政法委书记秦如培以及副省长陈鸣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也先后作出批示。制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陈敏尔省长等省政府领导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陈敏尔省长等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全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9个市州、贵安新区、88个县(市、区、特区)已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室,41个省直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24个部门聘请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在我省召开部分省、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座谈会,我省应邀在会上介绍相关做法与经验。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工作方案》,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省委党校下发《关于通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牵头起草《贵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经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审议后报送省政府,通过制度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是完成协助筹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工作。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4件制度规范提出修改建议。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组成考察组到四川、江苏两省就办事公开进行了学习考察,向省政府提出考察调研报告。对《贵州省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和《关于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积极化解矛盾争议
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7件,经审查依法立案受理78件,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不予受理49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转送其他有权机关解决并书面告知申请人50件。依法办理受理的案件,审结71件(9件为20xx年留存),其中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11件,撤销5件,责令履行13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10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1件,尚有15件案件在审理中(含20xx年留存)。
二是认真落实赵克志书记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赵克志书记5月15日在我办《20xx年行政复议工作报告》上批示“很好!望认真总结提升,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 “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市县两级政府建立集中行政复议力量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作出决定的工作机制”和赵克志书记重要批示要求,组织起草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待省政府研究决定后印发施行,拟在全省范围内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
三是加强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对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阶段性总结验收作出布置安排,完成阶段性总结验收工作。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组织召开全省第七届行政复议协作会,深入分析行政复议理论和实务的问题,促进案件审理经验总结交流。参加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调研座谈会和研究探索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公开制度座谈会,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是根据省政府的委托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的代理,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3件。根据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认真组织讨论《行政诉讼法修订案(草案)》,提出相关修改建议报国务院法制办。认真组织研究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新要求,拟定向省政府汇报意见建议。会同省高级法院印发《关于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
积极推进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衔接,与省高院共同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调)工作衔接配合的指导意见》。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五是依法做好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件的协调工作。全年共收到国务院受理的最终裁决案件5件,已按程序转省政府办公厅办理,并同原具体行政行为承办单位做好国务院法制办来黔开展案件调查和听证会的相关工作。对于国务院法制办作出的涉及赫章县用地一案的最终裁决和行政复议意见书,起草专题报告,并按省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办理程序。六是为做好《仲裁法》颁发20周年工作总结。按照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认真开展全省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统计情况报送工作。印发《关于20xx年度联系仲裁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省仲裁工作联系会,指导仲裁机构健康发展。
八、切实加强机关建设,打造过硬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抓好作风转变和“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朱玉主任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先后到铜仁市和遵义市,介绍我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法和经验。下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的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和机关内部管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息烽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实》、《王怀中的两面人生》等教育、警示片,参观贵州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览,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黎平会议会址,观看文学话剧《文朝荣》汇报演出等。坚持重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省有关领导全年近20次对我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行政考核、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等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成绩,提出工作要求。机关行风评议我办在55个政府部门中排列第三位。我办党组被省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接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我办开展“两方案一计划”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抽查。10月15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孙永春在《省政府法制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法和体会》上批示:“朱玉同志的这篇文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省直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真实情况,也反映了一位党组书记抓作风、抓党建的责任担当。他们的整改措施也是到位的,开展活动前后变化也是显著的。望用好这一典型,推动省直机关参加第一批活动单位持续抓好整改、抓好作风建设。真正落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真正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 10月27日,《贵州日报》头版刊登了《真抓问题查找狠抓整改落实——省政府法制办“两手抓”抓出作风建设出实效》的典型宣传文章。
二是认真抓好目标绩效考评工作。根据省直目标办20xx年绩效管理的要求,编制《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度职能绩效目标》,并按季度报送目标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在机关开展内设机构二级目标绩效考评和机关“十项绩效工作”评比活动,组织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处室、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行政执法监督处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三是继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办领导、处长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每季度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有计划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为全办干部职工及部分省直部门法规处处长开展讲座活动。办机关党委承担《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并获20xx年度全省党建重点研究课题一等奖。根据工作需要,组织6名同志交流轮岗,激发工作创新热情。组织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省政府法制办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目标绩效管理会议,制定办党组成员、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逐级签订责任状。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清理报告工作。四是完成机关干部人事、业务培训、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开展了1名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和1名副厅长级领导职务的选拔工作。
组织进行1名副处长和2名副调研员的选拔工作。通过基层遴选方式,新进了5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博士、4名硕士。组织实施各类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省政府法制系统45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公务员局千人赴港培训计划,陆续选拔5名基层年轻干部上挂锻炼。下派干部到红花岗区挂职锻炼,完成20xx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任务。完成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认真履行“贵州省政府法制信息网” 和“贵州政府法制”微博管理维护职责,及时网上公开机关经费预决算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政府法制工作》内刊6期,编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79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省委信息综合室、省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信息1000余条。
【第2篇】2022年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范文及2023年工作要点
xx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理清思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xx〕1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昭政发〔xx〕49号)和我县《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永政发〔xx〕91号)的要求,制定了xx年全县法制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思路。
(二)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行政审事项批清理日常工作。
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昭政发〔xx〕4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永政发〔xx〕36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清理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工作。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职责。根据审批项目的性质、特点、复杂程度和清理人员的结构情况,将53个部门分为四块,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清理操作规程,明确各个清理环节的标准、时限,按照清理的时限、范围和原则要求,确定具体人员和工作范围,落实了清晰的岗位职责和任务,保证了工作信息的交流与畅通;三是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截止11月30日,共清理53个县直部门,清理出审批项目396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255项,非行政审批项目141项。目前,各项数据已经汇集我办进行集中审查。
(三)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制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xx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项目的要求,我办结合全县行政执法的实际,拟定和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永政发xx76号),明确了检查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二是进一步清理核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督促完善和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三是加强与各行政许可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坚持谁许可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对仍然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行为,再次进行清理、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切实监督抽象行政行为。今年,我县共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4件;各种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文件30余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其中绝大部分都由法制办审查把关或参与讨论研究制定,充分发挥了法制办参谋和顾问的作用。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五是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再次审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对全县执法人员持有的证件严格审验、核实证件使用情况。对全县53名待办证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按程序统一办证和换证。。
(四)主动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年来,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文体、经贸、审计等部门和务基、桧溪、团结、黄华等乡镇多次提供执法咨询及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县直各部门清理、审查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程序,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五)积极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缓解社会矛盾
我办主动配合和信访、民政、农业、国土、移民等部门,积极参与接待和处理了涉及大量土地、房产、治安和移民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做了大量的群众涉法问题咨询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25件,接群众来访171人(次)。
(六)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办案质量。xx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占申请数的80;不予受理2件,占受理数的20。行政复议渠道畅通,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6件,占应行政复议数60。行政复议案件占信访案件数的比率为0。行政诉讼案件占行政复议案件数的比率为100。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复议案件的比率为33。复议决定作出后起诉的案件为1件,比率为10。法院对复议后起诉案件的撤消率为0。复议案件受理采取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的比率为25。
(七)加大办案力度,提高行政案件办案质量。
加强对行政案件的调查研究,为行政案件应诉作好充分准备。先后在黄华镇黄葛村水田四村民小组诉县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县政府诉重庆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溪洛渡镇三坪村三坪一组不服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中,以委托代理人名义,积极出席应诉,经调查取证,分别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依据,确保案件得已胜诉,有效地维护了县政府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制机构机制不健全,力量还很薄弱,法律业务水平还不高,日常法制工作业务衔接不够好,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三、xx年工作要点
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动制度创新、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创新。二是组织专题会,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在工作谋划、落实、检查、总结等各个环节,在法制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律顾问等各个方面,具体贯彻、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三)加****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宣传专栏等工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制定下一步行政执法宣传培训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政府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实施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调整考评方式,组织实施好乡镇政府和县直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监督和指导已经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过错责任等工作制度,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领域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政发〔xx〕162号)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案卷评查活动。
(五)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实施行政复议监督的新做法,创新实施行政复议的监督机制。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将行政复议从申请到做出决定的每一个程序进行细化,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建设。协调配合乡镇、部门加强基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设置。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人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人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七)积极为政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积极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处理突发事件、行政执法事项等提出法律咨询意见;积极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论证工作;主动代理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和有关民事诉讼、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办理县政府领导批办的有关法律事务;继续与有关经济部门、行业协会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的联系制度。
【第3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公室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年工作计划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xx年,我办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法制工作总体思路,抓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工作局面。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切实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办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组织了学习宣传和培训。今年以来,为了更进一步落实《纲要》和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我办组织司法、监察及宣传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纲要》进行了更深入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将《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在《纲要》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办会同司法、宣传等部门在中心街设立《纲要》宣传点进行宣传,同时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五条,并开通法制广播宣讲《纲要》内容,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使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概念得到进一步理解, 对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办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抓早动快,积极行动,一是组织学习了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相关内容,此外,我办又组织监察、司法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赶赴_____、_____等市,对这些市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了解了他们的一些先进的理念、成熟的做法以及工作流程,为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二是依照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的“三清理”工作,即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执法事项的清理,到目前为止,初步清理出行政执法主体个,其中法定执法主体个、授权执法主体个、委托执法主体个;行政执法依据件,其中法律件、法规件、规章件;行政执法执法事项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确定项。这些清理结果待进一步清理后报县政府向社会公布。
(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按照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由我办会同县监察、宣传及人大法工委等单位,对县公安交警、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等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一次现场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对发现的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无证执法以及违规上路等执法问题予以当场纠正,并要求既要注重实体合法同时也要注重程序不违法,以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约束了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执法、乱执法的行为,减少了执法扰民现象的发生,同时这也是层级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案件的办理程序 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可行性
规范性文件是县政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普遍适用于全县范围内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通告、决定、命令、以及具有规范性内容的通知等文件的总称。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在于规范行政管理,调整权利义务关系,授予或限制行政权力。因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是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是维护法制统
一、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政令畅通的重要方式。按照规定,政府制定或者各部门报请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当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应当由政府法制机构向上级行政机关备案。xx年,我办按照规定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由我办负责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并已全部上报备案。在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注重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 <>
一是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衔接情况;
二是审查是否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抵触;即审查是否有地区封锁限制外来投资的规则和保护部门利益的规则,以保证横山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公平竞争、井然有序的投资环境。
三是审查是否具备实施的环境和条件;
四是审查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文字技术要求;
五是审查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规范性文件内容提出的主要问题的意见等。
通过我办的认真审查,对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指出,确保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特别是由我办负责起草的《横山县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我县的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发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改变了过去随意开发、管理不规范以及资源税费流失严重的状态,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重要方式,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是行政复议法赋予政府法制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xx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立案6件,现审结6件,其中维持5件,终止1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一是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原则。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和法定条件的决不推拖,不属于受案范围和法定条件的耐心向申请人解释,同时指明其请求救济的途径和程序。对于决定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定案件承办人,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送达行政法律文书,明确其职责,确保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对于案情复杂,以书面审查方式难以查清事实的案件,不简单定案,而是认真向有关组织和知情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档案资料,并
对搜集到的证据去伪存真,全面核实,基本保证了向复议机关提交的复议意见合理合法、客观公正。二是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权威作用。对查证确属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办能克服来自多方面的困难,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坚持正义,提出撤销或变更的复议意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复议监督的权威作用。对于合法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提出维持的复议意见,防止滥用复议权利,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树立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威。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
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赋予我办的职责明显增多,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一年来,我办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建设,一是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方努力和领导的支持,为我办配备了一辆公务用车,添置了一些办案设备,办公和工作条件得到了改善。二是注重了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和修订,一些法律知识也相应的发生变化,因此对我办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需要不断的更新、充实,一方面我们倡导工作人员关注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也购买相关法律法规的书籍,另一方面,我办在县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克服财政困难的局面,先后派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理论培训班,通过学习,了解掌握了最新的法制理论知识,交流了实践当中的工作经验,开拓了工作人员的视野,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也有不少的问题和困难,比如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的我办职责范围的工作落实不够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明显滞后、审查县政府行政裁决案件不够严格等,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全局。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改进不足,缩短差距,力争成为县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法律顾问,为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和高效政府而努力奋斗。
六、xx年年工作计划
xx年年,我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重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办理县政府行政裁决案件的程序,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二)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的步伐,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
(三)以换发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为契机
【第4篇】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02年工作总结
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五、围绕“转变作风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 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5篇】2022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及2023年工作思路
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结合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26lt;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26gt;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二○一○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6篇】政府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 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 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第7篇】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市府法制办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和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围绕市委、市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
一、切实贯彻《纲要》,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工作
(一)起草了今年的年度计划
根据《四川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年度安排》和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结合今年实际,起草了我市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并以“遂府发〔2022〕16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发到区县和市府各部门贯彻执行。
将省上下达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分解到区县政府和市府各部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召开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培训暨总结表彰大会
为切实贯彻《纲要》,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培训暨总结表彰大会。特别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邢泸生同志到会为区县政府的分管区县长以及市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法制科长,培训讲解《纲要》有关知识和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大会总结了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自2001年以来的开展情况,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三)清理行政许可审批和便民服务项目
我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市本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清理的行政机关及组织共48个,其中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等45个部门具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市审计局、市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等3个部门没有审批职能。具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45个部门中,有39个部门进入了政务服务中心(单设窗口的部门23个,综合窗口的部门16个)。
(四)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工作
根据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办及时转发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县政府、市府各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组织对所执行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主体,分解执法执权,建立岗位责任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评议考核、责任究和奖励制度等,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工作。现各区县政府和市府各部门的基础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府法制办正在进行审核和汇总,报市府领导审核后,统一报省政府法制办。
(五)汇报贯彻实施《许可法》的情况
代表市政府向人大法制委汇报《行政许可法》自2022年以来,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加强监督,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一)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
1、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今年上半年,我办共收到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件,经审查发现有6件不同程度地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并及时地与文件制定机关交换了意见。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在接到市府法制办的自行纠正通知后,都按规定自行作了纠正。
2、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审查
1—6月,收到市府办转来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措施等15件,我办对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握法律审查关,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以确保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合有效。
3、办理省政府法制办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4
【第8篇】2022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及2022年工作思路
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第9篇】“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总结及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市政府法制办:
2022年,我办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法制工作总体思路,抓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工作局面。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切实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办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组织了学习宣传和培训。今年以来,为了更进一步落实《纲要》和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我办组织司法、监察及宣传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纲要》进行了更深入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将《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在《纲要》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办会同司法、宣传等部门在中心街设立《纲要》宣传点进行宣传,同时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五条,并开通法制广播宣讲《纲要》内容,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使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概念得到进一步理解,对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办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抓早动快,积极行动,一是组织学习了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相关内容,此外,我办又组织监察、司法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赶赴_____、_____等市,对这些市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了解了他们的一些先进的理念、成熟的做法以及工作流程,为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二是依照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的“三清理”工作,即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执法事项的清理,到目前为止,初步清理出行政执法主体个,其中法定执法主体个、授权执法主体个、委托执法主体个;行政执法依据件,其中法律件、法规件、规章件;行政执法执法事项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确定项。这些清理结果待进一步清理后报县政府向社会公布。
(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按照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由我办会同县监察、宣传及人大法工委等单位,对县公安交警、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等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一次现场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对发现的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无证执法以及违规上路等执法问题予以当场纠正,并要求既要注重实体合法同时也要注重程序不违法,以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约束了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执法、乱执法的行为,减少了执法扰民现象的发生,同时这也是层级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可行性
规范性文件是县政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普遍适用于全县范围内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通告、决定、命令、以及具有规范性内容的通知等文件的总称。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在于规范行政管理,调整权利义务关系,授予或限制行政权力。因此,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是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是维护法制统
一、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政令畅通的重要方式。按照规定,政府制定或者各部门报请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当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应当由政府法制机构向上级行政机关备案。2022年,我办按照规定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由我办负责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并已全部上报备案。在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注重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
一是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衔接情况;
二是审查是否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抵触;即审查是否有地区封锁限制外来投资的规则和保护部门利益的规则,以保证横山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公平竞争、井然有序的投资环境。
三是审查是否具备实施的环境和条件;
四是审查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文字技术要求;
五是审查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规范性文件内容提出的主要问题的意见等。
通过我办的认真审查,对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指出,确保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特别是由我办负责起草的《横山县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我县的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发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改变了过去随意开发、管理不规范以及资源税费流失严重的状态,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重要方式,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是行政复议法赋予政府法制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2022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立案6件,现审结6件,其中维持5件,终止1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一是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原则。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和法定条件的决不推拖,不属于受案范围和法定条件的耐心向申请人解释,同时指明其请求救济的途径和程序。对于决定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定案件承办人,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送达行政法律文书,明确其职责,确保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对于案情复杂,以书面审查方式难以查清事实的案件,不简单定案,而是认真向有关组织和知情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档案资料,并对搜集到的证据去伪存真,全面核实,基本保证了向复议机关提交的复议意见合理合法、客观公正。二是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权威作用。对查证确属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办能克服来自多方面的困难,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坚持正义,提出撤销或变更的复议意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复议监督的权威作用。对于合法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时提出维持的复议意见,防止滥用复议权利,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树立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威。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
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赋予我办的职责明显增多,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一年来,我办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建设,一是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方努力和领导的支持,为我办配备了一辆公务用车,添置了一些办案设备,办公和工作条件得到了改善。二是注重了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和修订,一些法律知识也相应的发生变化,因此对我办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需要不断的更新、充实,一方面我们倡导工作人员关注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也购买相关法律法规的书籍,另一方面,我办在县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克服财政困难的局面,先后派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理论培训班,通过学习,了解掌握了最新的法制理论知识,交流了实践当中的工作经验,开拓了工作人员的视野,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也有不少的问题和困难,比如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的我办职责范围的工作落实不够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明显滞后、审查县政府行政裁决案件不够严格等,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全局。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改进不足,缩短差距,力争成为县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法律顾问,为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和高效政府而努力奋斗。
六、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重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办理县政府行政裁决案件的程序,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二)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的步伐,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
(三)以换发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为契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
(四)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的相关制度,确保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第10篇】2022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2022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2022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二○一○年政府法制
【第11篇】2022年10月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上半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们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作为,探索创新,各项常态工作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下发了《云梦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须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继续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与全县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把责任任务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和部门,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格局。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电子政务各项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主页上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务信息,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并在信息公开主页上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公布的最新法律法规,方便来访者查询。
(二)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为了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活动。一是加强法制宣传。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我们从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以县委党校为基地组织机关干部学法,以模拟法庭、法制课堂为载体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在农村以戏说法,以案说法。同时,县政府各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法制宣传节日,在广场、人民会场前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以“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为契机,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日常化。利用县委党校普法基地,认真落实法制培训计划。法制课不仅列入全县机关干部周末自主选学范畴,而且列为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必学课目,对一个月内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安排法制课4课时,一个月以上的安排8课时。半年来,县委党校共培训公务员200人次,参与自主选学机关干部360人次。今年3月,我们请市法制办专家对全县200余名行政执法者进行法制教育,并对考试合格的190申办行政执法证。三是各行政执法机关坚持每周集中时间学习,加强对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和学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云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依法决策,着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随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
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之前,由法制办事前把关,从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上半年共审查各类合同12份,按照合同格式标准、法律适用准确、权利义务明晰等要求严格履行审查义务,有效的防止了合同疏漏出现的问题。
(四)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
为保证政府决策正确、政令畅通,我县从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入手,严格把好依法行政的“第一道关口”,认真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审必复、有错必纠,有效杜绝“红头文件”引发案件。在具体审查过程中,力求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原则依法审查。县政府法制办对于送审的文件,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严格按照《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大到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小到文件的格式、表述方式、专业术语、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切实提高文件的质量。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既尊重法律,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进行充分论证,使规范性文件充分反映民意。三是坚持与文件起草部门对面沟通意见。对送审的每一份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法制办都与有关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起草文件的目的和操作性,对制发的文件不是简单地提出反对意见,而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提出修改的理由和意见建议,便于文件制发部门及时修改完善。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制定审核中,我们把握与上位法相统一、体现县情民意和严格把关三个原则,认真按照《云梦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草案做到来文有登记、审文有批准、文件有卷宗。特别是在审查阶段,对拟制发文件从法律依据、文字、条例、立法技术、可行性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审查。通过审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予以制发,对与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或条件不成熟的,建议不予制发。今年上半年,我们对《云梦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云梦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五)强化监督,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制度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众、快捷高效、不收费用等特点,是人民群众寻求救济的首选途径。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不断创新审理方式,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会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积极采用调解和化解的手段,解决行政纠纷和争议问题。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另一方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从合理性角度进行审查,而且更注重从适当性角度进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1件,调解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2件。经过审理,有效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行政机关正确行使管理职权。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
(六)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
上半年,县政府法制部门参与企业改制、违法建房整治、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涉法事务30余件,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起到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同时,参与接待和处理了涉及规划、土地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做了大量的群众涉法问题咨询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12篇】2022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20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二○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13篇】2022年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中心工作,我市今年确定了×项地方性法规和×项政府规章项目,目前已审查完成《**市地名管理条例》、《**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目前均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市公园管理办法》等×件政府规章。目前,《**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正在进行前期的调研工作。
二、严把审查备案环节,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今年,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具体要求,确立了规范性文件年度审查备案通报制度。一是认真审查市政府、各县区、各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截止×月×日,共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会×次。今年,经我办前置审查后,市政府出台了《**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市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等×件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截止×月×日,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件。确保了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
为保障法制统一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提高立法水平,准确掌握法规、规章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今年,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建设、房管等部门对《**市物业管理规定》进行了立法评估并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废止。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政府法制办《转发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府法〔×〕×号)的精神,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提请市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件,修改×件。同时认真开展了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四、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今年,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为我市的旧城改造、招商引资、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依法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起,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有关涉法事务×起,其中先后对《**市政府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emcore corporation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市教育主题公园建设框架协议》、《**市政府与禄恒能源千兆瓦级纳米晶硅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等重大涉法事务出具审核意见,为市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把好法律化、事实关,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第14篇】政府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第15篇】2022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二○一○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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