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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一
一、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
年初,市政府法制办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回顾总结政府法制工作以往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 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新的工作思路。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领域,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务求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构建和谐新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工作思路:一是抓好重点工作,当好政府法制参谋;二是转变工作方式,拓宽政府法制工作领域;三是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外沟通、联系,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社会影响。
二、年度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确定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筹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3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 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市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签订了《 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4月份,组织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系统讲授了有关行政执法理论和《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技能。截止7月底,各级各部门累计举办行政执人员培训班30余期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000余名。二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我们积极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有关创建活动的文件、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初步确定了8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33个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为我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之中,到年底将对第一批示范单位进行验收、授匾。三是加强行政管理事项动态管理工作,对各单位需申报变更的行政管理事项依法进行审核,依法变更了7件动态管理事项,使动态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化轨道。四是加强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把关工作,上半年依法审查政府土地文件60余件,保证了市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五是对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赴企业检查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合约监督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审查企业改制方案22件,审查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合同12份,参与涉法事务调查、处理4起,向市领导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参与完成了华源医院纠纷的诉讼、执行工作。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创建行政、司法联系沟通平台。4月份,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建立了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本地区群体性、重大敏感性等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工作的共识和互动,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和思路
下半年,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在继续抓好日常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据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组织对各行政执法机关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比,查找问题,责令整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是全面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依照创建标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研讨,组织开展第一批示范单位的验收、授匾、颁证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清理行政执法持证人员,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全员上网公示。对行政执法监督证持证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素质。
四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一批违法执法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会同监察机关进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五是继续抓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直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二
日前,法制日报刊登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法制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一是要认真对待,查清问题。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二是依法处理,解决问题。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制裁违法,维护秩序。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三
20xx年上半年,XX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推动地方立法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和推动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起草《XX市人民政府20xx年规章制定计划》并报市政府通过,完成《XX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起草工作,并报市委批准。二是参与《XX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地方性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完成2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反馈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人民政府20xx年法制工作总结》(黄政办函〔20xx〕20号),对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督促各部门根据职责承担并履行五年工作方案确定的20xx年工作任务。二是列席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参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11件,参与协调解决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厂补贴费调整、原市商业局与牧羊湖建筑公司经济纠纷等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合同协议8件,有力推进了市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三是推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在各部门网站、法制办网站、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分别公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培育法治信仰。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发〔20xx〕15号),并于6月15日组织全市57名县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五是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广泛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建议。
(三)规范政府部门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积极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上审批”“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决定、公布等各环节,认真把关。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对88件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废止、适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上半年,我办组织完成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同时正在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衔接机制,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联系,支持、尊重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上半年,我办约谈了下陆区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20xx年1月至6月19日,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件(另,去年结转4件),受理74件,办结46件,法定期间内办结率100%。代理市政府参加应诉案件38件,法院审结8件,胜诉率100%。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上半年,全市申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人员达400余人。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为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既要“建起来”,又要“用起来”,着力建设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有作为、敢担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上半年,我办根据《XX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备案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截至20xx年5月底,市政府33个工作部门均设置了法制工作内设机构或将法制工作职能明确到相关科室,并明确专人负责。除市扶贫办、市旅发委2个部门未聘请法律顾问外,其他29个部门均已聘请律师担任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或正在续聘过程中。
二、下半年的打算
(一)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联系互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引导信访人以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行政纠纷;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本年度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案卷评查。
(三)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效果评价和监督力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各部门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建立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考核,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20xx年湖北省执法换证考试,顺利完成20xx年度换证工作。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以《纲要》《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为重点,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四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 “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 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XX年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 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五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半年来开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法制办认真履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www.haoword.com)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出台了《20xx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的通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其中,2件未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7件,同时完成网上备案7件。起草了《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完成“新两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1001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实现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依法审查重大事项32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0余条。
(二)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清理工作,完成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78件,修改4件,废止33件,出台了《关于公布20xx年以前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办〔20xx〕23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学习《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印发了《xx人民政府法制办20xx年法制工作要点》。三是积极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指导。目前接受有关部门涉法业务咨询20余次,并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完成对 96件林权确权登记(初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8条。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起草了《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环保、市场监管、卫计等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开展,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 件(其中:未结案2件 ),严把案件“事实关”和“法律关”,坚持有错必纠,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1 件,经调解后变更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认真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黄政〔20xx〕44号)文件规定,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规范送审环节,严格执行审查期限,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做好与县政府重大决策支持系统的对接。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度。严格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合法性审查事项采取清单化管理,制定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清单,有效释放审查资源,解决审查范围过宽过广的问题。三是推进全县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继续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指导,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各乡镇和各部门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出台《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黄府法〔20xx〕31号)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机考。拟在9月份,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年度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出台我县《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以政府为被告的相关行政应诉案件,不断把握行政诉讼规律,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乡镇及县直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有效作用。
(四)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创新法治宣传。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建立全县法制宣传制度,组建法制信息员队伍,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强化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宣传,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法治培训。与县委组织部联合适时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制业务专题培训。三是创新培训工作方式,探索“走出去”培训、借助专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六
法制办虽然科室不大,人员不多,但却是学校的一个“战略部门”,原因有二:
第一负责对外宣传,宣传工作事关学校形象和声誉;
第二,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的督查,督查不到位,工作就不落实,学校就不能健康运转。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制办又是学校一个至关重要的科室,攸关学校的前途命运。
法制办有两项工作,一个就是创办《实验校报》;一个就是学校日常工作的督查管理。我和书魁有一个简单分工:我侧重办校报,书魁侧重日常督查。法制办开始运行,我召集书魁开了一个“法制办启动工作会议”。在会上,我给法制办立个规矩,因为我们这个科室是刚成立,对工作性质和内容不太清楚,因此,我的第一条规矩就是:凡事必须请示校长。没有校长的许可,我们不能贸然行事。这是其一。其二,凭我的主观想象,法制办是处理违法违纪事件的,在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公私财物,必须有一个明白账,不贪图一分钱,经得起学校的每一个领导和老师的检查监督。这算第二条规矩。第三条规矩就是——自己虽然是领导,但时刻要谨记自己永远是一名普通老师,平易近人,谦虚谨慎,为老师们搞好服务。
办校报是实验中学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没有老路可走,没有经验借鉴,只有靠自己创造性的工作。为了尽快把校报做好,尽量缩短工作的弯路,办报前我首先制定了工作流程;(1)采写稿件(2)编排版面(3)打印样报(4)总编审阅。半年来,我按流程工作,办报工作很快步入正轨,得到了领导和老师们普遍肯定。
2期出版后,我又对编辑部的所有人员进行了工作分工:邵校长负责办报方向,终审稿件采用;我本人负责落实办报方向,主抓“校园新闻”;李xx负责仲裁侵权案件,督查工作落实;王xx负责“教育教学”版面;郝xx负责“师生作品”版面;裴xx负责“报刊文摘”版面;李xx负责校对排版工作。由于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所以编辑部工作有条不紊,运转高效。
其实,办报工作的辛苦只有报过报的人才能体会。就拿撰稿来说,一篇篇看似简单的稿件,但却倾注了撰稿者大量的心血。心里忙的时候不能写,心里烦的时候不能写,心里乱的时候不能写,因此真正拿起笔能写点儿东西的时候恐怕就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就是工作之外的时候,我的很多稿件都是在业余时间完成的。为了写出高质量的作品,有时候好几个小时想不出一个词,甚至一两天写不出一句话,苦思冥想,殚精竭虑。动体力加班人人看得见,动脑力工作谁都不知道。我们只有默默工作,无私奉献。
其次是排版。出版的每期报纸看似简单,其实排版之前的构思是伤脑筋的,每期采用哪些稿件,怎么布局稿件,插什么样的图片都需要动一番脑筋。排列组合不同,版面的效果就截然不同,排一次版面恐怕得用上一天的时间,而且排出后还要修改。总而言之,专业人员干这项工作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何况我们都是外行,而且都是兼职的。
法制办另一项工作就是日常督查。在这方面李书魁主任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督查教师行政值班情况
以往由于管理不够严格,学生私自外出较为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法制办按照学校统一安排,严格教师行政值班纪律,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彻底杜绝了学生私自外出,保证了学生人身安全。
二认真督导学校各项工作进展、执行及落实情况
按照学校安排,法制办的重要职能是督导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教师行政值班,我们坚持每天督导,发现相关老师不在岗,及时替岗并电话通知提醒,从而保证教师值班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近期,法制办认真督促教室、办公室卫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而保证了学校的整体整洁环境。男生公寓防盗窗的更换及维修加固,女生公寓一楼水房漏水、积水现象,经和总务处沟通,都及时得到了解决,改善了学生的住宿条件,提高了学生的生活质量。
三以“勤”为工作之本
由于法制办的工作职能特殊,我坚持每天早到学校,晚离开学校,在学校勤转,勤观察,几乎每天督促学生跑操情况。同时,在工作工程中,我发现了多起学生违纪事件,比如破坏食堂铁皮柜事件、吸烟、玩手机等。.。.。.类似案例举不胜举,在和领导、相关老师沟通后,都加以了妥善处理。
四严格学校纪律,维护学校形象
本学期,为从根本上治理学生上网现象,我多次住男生公寓配合值班老师抓学生上网,经过努力,抓学生上网多起,破坏公多起并,加以严肃处理。
经过我和书魁的分工合作,共同努力,本学期,法制办工作取得了开门红,得到了凭良心说话的大多数领导和老师的肯定。由于工作的性质,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让一部分人不高兴,但我们的出发点是公平、公正、没有私心的。面对下学期的工作,我和书魁的决心更大,我给法制办确定的下学期工作口号是“铁面无私搞督导,扬先鞭后做宣传”,我相信下学期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七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对原有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分乡镇、县直部门两个类别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予以印发,普遍实行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个人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到位。新修订的考核细则更加注重平时考核,更加注重抓好平时工作的落实。
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围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今年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决定4件,作出撤销决定2件,责令作出处理1件,确认违法并限期答复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3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一审案件14件,二审案件9件,目前已审结13件。截至目前,尚无败诉现象发生。
3、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及备案等制度。积极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工作事项超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后果预测,从法律层面搞好风险评估,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系列参考建议。截至六月底,审查各类文件、协议(合同)32件次,其中,规范性文件8件,上报备案审查无撤销、变更或责令改正情形发生。
4、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关于被诉行政机关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终目标考核和AB角轮值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出庭应诉率达不到80%的,依法行政考核一票否决。截至目前,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良好,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5、深化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落实,县政府以及全县7个乡镇政府、39个县直行政部门、117个村(居)均在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理涉法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6、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这一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强化驻村指导,积极落实,突出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等扶贫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凤山社区11户贫困户在全部脱贫基础上,“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超过国家标准。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二是法律顾问的服务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执法要求不相适应。
针对上述问题,下半年,我办将重点从以下几项工作予以推进。
(一)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受理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合理要求,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全面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作用。虽然我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县乡两级政府以及各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但运行不规范、法律顾问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下半年,县法制办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能够靠坐得上上席,说得上硬话,使得上大劲。
(三)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动态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以及易引发其他群体性反映的个案,积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案件评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及时纠错和追责机制。落实个案分析制度和案情通报、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地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
(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学法用法常效机制。分行业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坚决杜绝越权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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