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我处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指导下,在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处食安委和工作站为主体,以建设食品、药品示范乡镇为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是领导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食品药品工作作为办事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至今年5月底,处党工委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涉及食品药品工作的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为安全监管和工作站的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逐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机制。工作站初步建立和积极行使监管职能,村级信息员能正常发挥作用,处、村两级监管网络通畅;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辖村委会和信息员考核机制、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和方案,使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大检查3次,全面排查了小餐饮、小食品、村卫生室、学校、幼儿园等经营户和单位50余批次,工作站人员的日常巡查不间断,下达整改意见书近20份,监管工作取得了实效。
四是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在“问题胶囊”整治中,对所辖的卫生院、卫生室逐一排查,没有发现所列批次的问题胶囊药品;对“小餐饮”的整治采取“详细摸底、分类整治”的措施,目前已取缔不符合条件的2家,责令办证和规范经营的3家,责令整改的2家。通过以上措施,取缔了一批脏、乱、差的不合格单位,规范了一批不达标单位,使我处“小餐饮”安全档次得以提升。
五是宣传、服务到位。对食品和小餐饮经营户广泛张贴通告,发放食品安全小册子,5月底和xx镇联合开展“小餐饮”从业者培训,提高了广大经营户的安全意识。工作站人员开展上门服务、贴心服务,对经营户耐心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政策,提出合理的整治意见;上门收集经营户资料,派专人、专车到有关部门为经营户办理健康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用诚心打动经营户,用专心服务经营户,拉近了与广大经营户之间的感情,促进了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xx办事处食安办
xx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
2014年6月10日
第二篇:201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分局坚持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建设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奋力拼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一、全面推进统筹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为更好地运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分局在着力构建统筹城乡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上狠下功夫。一是初步履行食品餐饮环节监管职能。今年初,分局与区卫生局进行职能交接,在执法队伍组建前的过渡期间,为了确保监管工作平稳过渡,我局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协调衔接工作,并开始逐步接手部分监管职能。在区卫监所专门设立了“区食药监局办公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工作衔接联络、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监管的日常事务。启用了我局印制的新的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执法文书,统一编号和加盖分局印章。参与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许可受理、审核、现场核查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分局安排人员参与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审批、签发、制证、发证由我局负责。截止6月30日,分局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45个。全力以赴参与日常监管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局安排10名执法人员与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一起采取“驻点监督”,对万州28个高考食宿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督,圆满完成了万州13678名考生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二是不断充实药品监管队伍。继续推行“食品药品一体化综合监管”,完善52个镇乡、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一体化综合监管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对镇乡、街道因机构调整药监执法人员出现的空缺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新聘了41名药品监督员,加强了监管力量。
二、大力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结合“平安工程”、“健康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注重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和药品安全的源头监管。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式餐饮具消毒行业专项整、餐饮环节调味品专项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尤其是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要求和标准,分局牵头“五小店”整治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了餐饮行业的整顿力度。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82人次,车辆323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8份,较好地规范了餐饮环节的管理。
二是开展药械专项整治。结合万州实际,今年上半年先后开展了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回头看、预防接种疫苗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监管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13个专项检查行动,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了药品质量。加强药品广告监督,配合工商部门进一步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对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药品经营(零售)企业gsp认证,加强gsp跟踪检查;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的进货渠道、销售凭证等,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药品抽验范围,加大对高风险产品、质量可疑产品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特殊药品、中药注射剂、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电子监管系统,对四大类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强化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开展召回、退回药品专项检查。出动药品监督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对辖区内31家药品批发企业、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90家药品零售企业和12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是强力推进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分局及早动手准备,精心组织安排,制定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监督管理制度》、《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程序》、《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州区分局gsp认证工作纪律》、《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纪律》制度和认证方案,分局人员深入企业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已完成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16家,gsp认证跟踪检查216家。同时,认真开展零售药店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召开换证工作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工作,共计完成换证499家。
三、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分局把工作创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在监管思维、监管方式上不断创新。
实行“双覆盖”监管。分局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中,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注重监管实效。对生产大输液、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更多请搜索WWw.HAOWorD.COM)品、血液制品的药品经营企业以及县级以上医院、有制剂室的医院、民营医院实行重点监管,由综合科担负主要监管责任,同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要求三个市场监管科对本辖区内的相关单位承担日常监管责任,确保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双覆盖”监管。
推行行政审批环节分离。今年我们对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调整,从“接件受理——预审初审——审核验收——审批发证”等环节, 将原来各环节的指定科室改由各科室不同人员分别承担,建立行政审批现场检查员库和审批听证制度,对申办零售药店和超市的采取临时随机抽调人员选址,对行政审批有异议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乡街道干部举行听证,做到了选址、初审、验收三分离,推行了“阳光行政”。
联动不良反应监测。年初,我们和区卫生局联合召开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会,全区51个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参加了会议,并与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的通知》,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开展。上半年,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水平不断提高。
落实驻厂监督和质量授权人制度。为加强对注射剂、兴奋剂、特殊药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管,分局对重庆迪康制药有限公司实行了派驻药品监督员制度,指派经国家局培训的4名监督员,分两组轮流巡回监督,重点对原料购进、药品生产工艺、进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并对整个药品生产过程实行抽查,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要求规范生产,切实从源头上加强了对高风险药品的监督。全年分局监督员驻厂50余天。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质量授权人,并向市局和分局进行了备案,同时企业向分局签订了《药品生产质量诚信保证书》和《兴奋剂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加强了高风险药品在生产领域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
四、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帮扶医药企业规范发展。严格按照gsp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对辖区医药企业的帮扶指导,指派专人现场对新申办的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强化对现有企业进行跟踪督导,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今年新审批零售药店2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家,变更零售药店142家,受市局委托现场验收药品批发企业变更换证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
认真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在继续承担1个乡(普子乡)、2个社区(长生河、桑树村)扶贫帮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三项活动”的开展,组织全体职工到普子乡深入开展“三进三同”活动,落实责任分别重点帮扶了10户特困农户,全局捐款4000余元。同时,协调医药企业予以帮扶,传授地产中药材栽培知识,帮助脱贫致富,促进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为万州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分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三进”活动,2次集中进行广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利网络、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食药监系统承担的新职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分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场宣传、新闻报道、各级网站、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安全知识等,半年来,被各级各类报刊、电台、网站采用120余篇,制作标语8幅,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2次参加万州区“三风”热线直播上线,与市民进行良好互动。同时,积极宣扬名优企业和产品,曝光不诚信企业和不合格食品药品,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积极主动汇报工作。为赢得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万州分局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向地方“四大家”汇报情况,并于5月份主动向区政协主席会议汇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介绍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尤其是行政体制改革新的职能调整;汇报了近年来分局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受到区政协领导的一致肯定。
六、全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结合“三项治理”、“三进三同”、“投身大会战、争做新贡献”、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优争先”等主题活动,不断强化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培训,业务骨干优先培训,中层干部全面培训”的思路,由分局党总支牵头,每月组织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分局聘请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就“餐饮服务行政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监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积极与区卫生监督人员参与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等监管活动,充分利用高考、中考时机,与监督所采取“一跟一”的学习方法,提高了分局人员的餐饮执法水平。同时,选派13人次参加了市局举办的gsp、gmp等各类培训,开拓了干部职工了视野,提高了能力素质。
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年初,分局对辖区41个镇乡、11个街道办事处续聘和新聘的104名药品监督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并将参训人员分成10个小组,由分局执法人员担任小教员,分别带到药品企业、医疗机构指导实际操作。同时,建立了带帮制度,分局执法人员与镇乡、街道药品监督员实行“一对一”的定点帮教,利用各种时机,手把手地教镇乡药品监督员执法办案,会同镇乡、街道加强对药品监督员的日常管理与考评,药品监督员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企业检验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检验员药品检验技能,正确使用药品检验相关仪器设备,切实履行药品检验员职责,分局举办了药品生产与制剂配制质检人员培训,聘请药检所专家授课,辖区50多名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质量检验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检验人员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检验检测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执法队伍未组建到位,现有的执法人员又没有执法权限,一些具体工作只能按照渝办发[xx]365号文件的要求,依靠卫生监督所去完成,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管工作难推动、难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由于餐饮业小、散、乱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饮店的卫生问题、安全现状令人堪忧,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薄、甚至原辅料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增加了监管难度和食品安全风险。
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顺利完成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全市、全区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部署,顺利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交接,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规定与要求,确保改革顺利过渡、工作持续推进、队伍稳步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职能交接。
(二)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在队伍尚未组建到位之前,继续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好市政府365号文件规定,全力加强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的监管,尤其是做好创卫期间的“五小店”牵头整治工作,提高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进一步细化日常监管的职责要求,通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层层签订监管责任,把监管责任分解到个人,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药品抽验工作和命中率,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落实药品监督员驻厂制度,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的监管。
(三)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品种的特点,突出食品药品整治重点,继续抓好“平安工程”、“健康工程”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促进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增强公众饮食用药的安全感。
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形成整治合力。突出抓好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的整治,强化对边、远、散地区和“五小店”的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减少农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
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药品说明书、包装标签清理规范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一药多名”的问题;加强对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等重点品种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检查频度与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监督,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证经营、挂靠经营、代理来自非法渠道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企业gmp、gsp认证、换证工作和跟踪检查力度,不断规范企业行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审批、发布、管理、查处的协调联动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广告行为,不断净化消费环境。
(四)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应急反应能力
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针对食品安全特点和全局工作需要,合理设置课目进行演练,落实演练经费与物资保障,提高全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应急机制。不断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故预案,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应急快反分队和保障措施,完善药品安全监测预警、评估机制,妥善应对和处置各类药害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
按照“四型机关”建设的要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换岗位”等形式,提高监管队伍的理论素养、专业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意识,胜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第三篇:201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某区分局的指导下,完成了区、街道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1、全力以赴做好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验收工作,加强对街道辖区食品加工点、销售点、饭店、自来水站及药房的管理力度,切实抓好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组织集中打击食品加工黑窝点行动,并与各村、社区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制度建设,上半年召开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例会6次,其中两次假药排查,一次食品加工黑窝点排查,一次协管员培训和两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3、各村领导狠抓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统一标准,制度上墙,并配齐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共16块。
4、与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到超市、农贸市场、熟食品加工点、自来水站、饭店、药店、医疗点等进行联合检查,对部分食品抽样检测,查出有问题食品及时取缔。
5、联合区食品检测中心两次到海头市场进行食品检验,从抽查的20多种食品中检验出两种不合格产品,并通知工商执法部门对其通报处理。
6、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加工及销售的无证的黑窝点进行全面核查、统计,计划8月-9月与区食安办及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对黑窝点进行取缔。
7、上半年召集乡村医生和药房负责人开会及培训6次,针对乡村卫生所和药房使用和出售的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假药和过期药品的销售和使用。
第四篇:城关镇201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城关镇201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今年上半年,我镇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下,以留食安委
[2014]2号文件要求为工作要点,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根据镇域实际,统一思想、措施到位,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放心消费、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网络。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建设,我镇建立起“镇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及其他人员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包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全面落实责任制。镇政府安排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明确各村支书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健全了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有效地加强了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力度。
二、广泛宣传,形成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上半年,我镇以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的良好氛围。一是在农贸市场、十字路口、广场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在平时工作中,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栏等载体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药品安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全镇食品卫生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群众整体上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目标,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整顿工作。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我镇在组织实施整顿过程中,遵循抓重点、抓要害、抓细节的原则,分层次、分区域进行了整治。
1、是定期对各村卫生室的卫生环境,药品保质期和药品进货渠道进行检查。
2、对全镇内餐饮点、食品营销加工点、农贸市场进行了彻查,对个别餐饮点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防蝇防尘设施缺少、卫生不合格、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较差等问题,提出了要求和整改措施。
3、加大对农家乐的整治和规范化管理,重点对农家乐的周边环境卫生、饮食间的操作流程、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持证情况、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酒类及饮料品质管理等进行了检查和规范。
4、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对校园食堂、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5、注重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结合我镇旅游建设的目标,为保障群众和游客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在“清明”、“五一”等节日前,组织力量对全镇范围内的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及药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同时重点对本辖区内的的电力设施、供电安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安全。在节日期间镇村两级单位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
经过努力,我镇上半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但是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下半年,我镇将继续加倍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寻求新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推动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2014年7月5日
第五篇:201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横山县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横山县2014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质量效益为主,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全年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了全镇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4年初,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爱卫办、镇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了2014年慧觉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的工作考核,奖惩兑现。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2014年上半年,镇政府结合安全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餐厅、副食店、食品摊点等进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4次,重点监管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农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并抽调专人对单位及各村组及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确保群众的安全。6月1日《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我镇在街道中心路口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
发放《食品安全法》、合理用药宣传手册、真假食品鉴别等宣传资料,利用会议、广播、板报等形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特别是游厨的管理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落实了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做好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重点抓群体性食品药品中毒的预防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的学校、敬老院、餐饮场所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食物的储存条件进行了检查,对不合要求的场所责令其整改,落实措施预防和控制了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农村游厨进行了监督管理,要求村委会主任为监督责任人。同时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及《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和整治,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讲卫生爱清洁的意识。
坚持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做到了两节期间无一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半年来,我镇未发生群体聚餐食品药品中毒和重大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2014年下半年打算、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大检查力度;
2、加大工作经费及人员的投入,特别是监督监测经费;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食品质量和药品安全卫生意识;
4、坚持开展食品质量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塔湾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