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委巡察办
(2023年1月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巡察办2022年工作情况以及2023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巡察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在区工委管委会和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区巡察办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不断推进优化巡察工作。
一是提升巡察质效。根据市委巡察办有关通知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认真抓好抓实试点工作机制制度运用,严格落实“两个清单、两轮谈话、两次梳理”制度要求,不断规范和优化区工委巡察工作流程,努力提升巡察质效。
二是开展常规巡察。紧跟市委虚假化债和违规举债专项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对*公司、等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个,移交问题线索*件,有关线索已经办结。待区工委“五人小组”会议审定后适时开展反馈。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督促*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95%以上。探索建立目标明确、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的长效机制工作。
四是高效联络服务。10月份以来,集中全力、主动高效完成市委巡察“回头看”联络服务工作,协助市委巡察组开展走访调研、下沉调研,协助调阅案卷资料*余份,全力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全区巡察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工委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基础
我区巡察办虽然成立了,巡察办主任由纪工委委员、监工委委员兼任,但办事人员只有1人,也没有固定的巡察组,巡察工作的基础很不牢固。目前存在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摆在首位,必须花大力气去协调好解决好。
一是强化制度。按照省市巡视巡视机构有关规定,积极向兄弟县市区巡察办学习取经,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巡察、整改、反馈等方面制度建设,努力做到制度完善,管人管事有章可循。
二是选优配强。修订完善《*巡察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在全区各部门单位抽调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优的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充实巡察队伍人才库,同时积极争取工委管委会重视,配齐配强巡察办力量。
三是提升能力。每轮巡察前对抽调的巡察组干部采取“集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巡察结束后对巡察人才库的巡察干部采取轮训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巡察工作能力。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培训内容,确保巡察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是形成震慑。根据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巡察组纪检力量、审计力量配备,密切联系审计部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努力贯通巡察、纪检、审计“三类监督”,始终保持靶向发力,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精准性,提高巡察线索成案率,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二)补短板
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拖延整改、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巡察工作成效。2023年要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工作规则(试行)》要求,通过抓细抓实各项整改措施,补齐短板。
一是提升工作标准。2023年要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有关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细化巡察整改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不断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标准,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优化整改流程。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准确把握整改要求、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抓实整改流程,努力推行纪检、党建、财监、意识形态部门及巡察组“五方”共同参与反馈,及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验收“五方”共同指导、评估工作机制,保时保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三是压实监督责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关于加强市县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二十条措施》(湘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落实日常监督责任,督促建立目标明确、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的长效机制工作。
(三)见成效
2023年要始终坚持巡察政治定位,统筹开展常规巡察、村(社区)巡察、巡察整改评估等工作,在区工委和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发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一是推进村(社区)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办工作要求和全区巡察规划,2023年对8-10个社区开展两轮村(社区)巡察工作,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二是开展常规巡察。密切紧跟市委巡察办工作部署,在2023年采取“交叉巡、联合巡”的办法,开展一轮常规巡察,提高巡察覆盖率。
三是抓实整改评估。由区巡察办牵头,联合纪检、组织等部门,对3个乡镇、管理处、5个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促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以上计划以工委和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