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市的行政执法情况,提出改进和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和措施,为市政府研究解决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提供决策参考。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于5月24日至6月18日,通过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及市政府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主体及人员情况
据此次调研统计,机构改革后,全市市本级现有政府工作部门32个,都具有行政执法主体,其中综合执法队伍8个,分别为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卫生、能源等,从23个市直部门反馈的调研情况来看,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428人,事业编262人,工勤编6人,市公安局聘请的辅警132人;各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平均为26个,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市共有8500余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在规范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上,严格按照线上线下培训考试,所有持证执法人员均是通过参加学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执法资格。
(二)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情况
部门法制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法制机构是本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其履职能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部门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通过调研:一是市政府各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情况。机构改革后,从已反馈的23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工作情况来看,23个部门中已有16个设置了专门的法制机构,其中除市科技局因本轮机构改革后已无行政执法职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生态移民局、扶贫办等新组建的部门职责尚未理顺外,市财政局、人防办、统计局、商务局、民政局等5个单位未设置专门的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总数为51人,其中通过司法考试人数11人,外聘法律顾问29人。二是各区县政府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情况。各区县执法部门设置法制机构数平均为13个,其中最多的是思南,有22个部门设置了法制机构,最少的是松桃,仅有8个部门设置了法制机构;各区县的法制审核人员平均为29人,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平均为15人;10个县、区法制审核人员中通过司法考试人数共81人,人数最多的为德江县,通过司法考试27人;各区县共聘请法律顾问139名,公职律师每个县区平均有4名,其中最多的是沿河县,公职律师13人,最少的是印江县,公职律师数为0。
(三)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开展在市场监管、城市治理、社会安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国土林业、文化市场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减少了越权执法或执法不到位的现象。全市在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主体适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大部分执法部门均不同程度地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制度,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完善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做到了程序合法、规范;在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方面,在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我局每年都要组织在全市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和分析通报。通过系列举措的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推动全面依法治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执法装备设备配备情况
执法装备配备是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法装备配备工作,才能加快促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市直部门执法设备配备情况。目前,市政府各执法部门现有执法设备情况,照相机39台,摄像机11台,录音笔16支,执法记录仪160台,其他音像设备25台,除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外,市审计局、科技局、人防办、民宗委、统计局、民政局、住建局、教育局等8个部门未配备任何的执法音像设备,这对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极为不利的。
(五)现有的执法办案系统情况
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执法办公、案件查询、信息交换于一体,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使得执法部门与相关执法人员之间的协作配合更加规范,对案件的上传、审批等也更加迅速,进一步优化执法效能,也可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以信息化手段集中统一处理各类行政违法案件,可以做到回应及时、处置精准、执法有力。从调研结果来看,市级9个部门有执法办案系统,其中市水务局、市文广局的执法办案系统为国家层面建立,市卫生健康局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面的执法办案系统兼而有之,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4个部门有省级的执法办案系统,市财政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建立有市级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但在以上的执法办案系统中,仅有市工信局、市水务局能有效实现与公示载体的数据交换使用。
二、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认真调研发现,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突出性的共性问题,急需研究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对依法行政的重视不够。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决定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程度和效果,对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推进具有重大作用,虽然各级领导及干部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运用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的法治思维得到了提升,但部分行政机关的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认识不足、重视仍还不够。
(二)机构设置方面。随着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各级机构设置也日趋规范、合理,但就法制机构设置而言,普遍存在越往基层,专门法制机构越少的现象,特别是乡镇无专门法制机构,机构改革后,原法制办与司法局重组,但由于乡镇司法所人员编制少,业务不熟,根本无法承担政府法制机构职责。此外,有的单位虽已设有专门法制机构,但由于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能力水平不够等因素,导致法制机构游离在部门重大决策之外,法制机构的监督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执法人员配备方面。一是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最主要的问题在于人员编制不足,特别是“放管服”改革后,大量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执法队伍人数远远不能满足“网格化”管理需求,导致了局部地区监管不到位。同时,部分单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有人员无编制的情况,且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执法人员变动频繁,如碧江区林业局执法人员一年内变动3次。二是存在工勤人员从事执法工作的情况。部分区县以及市直执法部门仍然存在工勤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情况特别突出的是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工勤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情况已经违反了《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中关于“对行政执法机关中的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用人员不得颁发执法证”的规定。
(四)执法经费不足。在不少基层行政机关,虽然有执法的决心和信心,也有完善的法律支持,但却由于人员编制少,执法经费不足,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行政执法任务极不相符,执法车辆、执法设备配备的不足,严重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为了完成任务,只得降低执法要求,使得执法的效果大打折扣,这已经成为阻碍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因素。
(五)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不够高。行政执法水平受执法者素质影响,一方面,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还有所欠缺,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员少,使得基层部分执法人员连基本的法律文书制作都无法规范,不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另一方面,由于执法经验不足,面对复杂的情况,工作方法显得简单,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和控制局面。
(六)执法权限分界不清。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够,职责权限不清,多头、重复、交叉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与两城区的文体广电旅游局经常发生重复、交叉执法的情况。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自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划转该局后,由于缺乏配套衔接机制,导致行业管理部门与城市执法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执法过程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以上现象既浪费了行政资源,又增加了监管对象的抵触情绪,不利于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出现信息孤岛、信息壁垒的现象。现有的执法信息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导致上下横向之间在数据共享和传输上存在信息壁垒,表现在信息来源彼此独立、信息平台相互排斥、信息处理难以关联互助、信息运用不能互换共享的信息壁垒和信息堵塞现象。如市级现有的原市质监局、原市工商局均建立有执法信息平台,但却无法实现数据平台的相互连接和共享,平台仅限“一家之用”。且已有的执法系统未与异常和黑名单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无法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良好效果。比如因缺乏与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联的有效的监管方式,企业开展年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市市场监管局在督促各企业开展企业主体年报工作时,必须投入一半以上的人员到各企业开展督促,才能顺利完成企业主体的年报工作,造成行政资源的大量浪费。
三、改进和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监督考核。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的要求,由依法治市委员会组织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依法治市(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单独的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以强化该项工作的开展,确保2020年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调整充实行政执法编制、人员。一是增加全市各级行政执法编制和人员,特别是将行政执法编制更多的向执法任务繁重的基层执法一线倾斜,切实解决编制、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纳入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增加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的比重,实现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工勤人员执法。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各地各部门要形成定期培训机制,通过培训让执法人员及时掌握部门法律法规及修订、变化的相关政策,更新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难题,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执行《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及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未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不予授予执法资格,
(四)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原文化部、司法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农业农村部等已经对其行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基本装备配备制定出台了指导标准,建议我市的行政执法设备配备由行业系统自行主导,不再对执法设备配备作统一要求和安排。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行政执法经费的投入,确保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到位,保障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五)强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共享行政执法信息资源的政策措施,确保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切实解决目前各自为政的“部门信息孤岛”问题提供统筹的制度安排。二是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执法信息系统,制定执法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标准,盘活各部门已有的信息数据库资源,推动平台资源整合和多方利用。三是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构建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联动惩戒等新型管理执法模式,促进源头、过程和结果信息化,充分运用大数据助力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