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行政审批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把握我市在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进程, 分析存在的问题,反映基层对政府行政审批在今后发展的有关建议,进一步探索政府行政审批今后发展的思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民盟贵港市委员会根据中共贵港市委文件(贵办函〔2016〕3号)要求,于9月12日-10月20日对贵港市的行政审批改革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进展及成效
我国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行政审批工作。从2001年行政审批改革启动至今,国务院已分6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特别是2012年10月《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大大加快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力度,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全市各级政府都积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同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工作。
(一)各级领导重视,软硬件相继配备到位。
全市各级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行政审批工作,成立了各级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制订了一系列的目标和任务。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审改办、政务中心,建设了市(县、区)乡级办证大厅,配备有专人负责大厅工作。
各级政府都能够结合实际,健全各类制度,开创式实行“三集中”、“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等形式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严禁“体外循环”,部分部门还创新开展了“首席代表”、“首问责任制度”、“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开展审批工作。除了交警、社保等少数部门经申请不在办事大厅审批外,其他部门都能够入驻大厅,“应进必进”,入驻率能达100%。正是因为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工作方法的创新,促进全市的行政审批工作发生了重大转折:从原来的分散转变到集中、从繁杂转变到简单、从延时转变到即时。详细来说,从原来的分散在各部门开展审批转变到在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从原来需要提供众多的材料,经过繁杂的流程转变到仅需提供简单的必要的材料及“一站式”、“一个窗口”办理完毕,大大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能、效率;从原来的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审批,甚至延时审批转变到在法定时限内提速70%以上,甚至一些事项能够当天办结、即时办结,使得群众满意度发生了质的跨越。
(二)行政审批项目精简、程序简化、效率提高。
2012年以来,主要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等一系列工作,推进了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简化了程序、减少了办事环节、压缩了办事时限,提高了政府部门的效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方便了群众办事。
几年来,市级共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5项,取消140项,调整27项,下放县市区32项。各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承接、取消、调整事项情况不一。桂平市承接项目35项,取消140项,调整27项;平南县承接项目4项,取消235项,调整133项;港北区承接项目10项,取消48项,调整9项;港南区承接项目70项,取消118项,调整84项;覃塘区共承接项目76项,取消160项,调整106项。
(三)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得到重视并加强。
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便民项目后,还需要进行继续跟踪、监管,以防止变相审批的发生。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行政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采取政府门户网与政府统一平台对外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相关事宜,公开举报投诉监督方式;采取民主评议、服务跟踪回访方式开展;采取成立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联同监察、纪检、绩效、督查部门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活动,行政审批工作作风、效率都得到大幅度提升。
(四)群众满意度得到质的跨越。
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开展众多的便民活动及措施,工作人员由“你找我办事”转变为“我为你服务”的理念,在办事全程上“阳光操作”,增设了许多便民、贴心的设施,如老花镜、自动擦鞋机、饮水机等。“亲切服务”、“微笑服务”到处可见,“学雷锋精神、树文明新风”活动在窗口长期开展,打造亲民、美丽的办事窗口环境,得到群众的好评。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从2012年全区排名第9名、2013年的第4名,到2014、2015年的第1名,实现质的跨越。在调研期间,调研组也在办证大厅随机抽查现场办事群众20多名,随访群众的满意程度,被抽查的群众都一致表示对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办事效率等满意,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措施及亮点
(一)以绩效考评为抓手高效率推进行政审批工作。
绩效考评工作在我市的行政审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市政务服务中心利用绩效考评推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措施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12年12月27日建成投入使用以来,配备各种便民设施,设施功能完善;制定和完善好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设定好绩效考评指标及细则,对入驻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评,在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推行倒扣绩效分数的严厉措施,根本性地调动了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积极性,促使工作人员用心细致地服务好办事群众,群众满意度得到很快的提升,市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满意度就为全市的绩效总分贡献了36分之多。
(二)鼓励各类创新试点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灵活性差。为了使这项工作提高效率,更充满活力,让群众满意,各级政府及部门积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创新性地开展各种新办法、新举措。比如,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提速70%;国税、地税及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全市通、就近办”等商事制度试点工作;交通部门采用“先审批、后补证”、“先照后证”等办法审批,有效减轻企业压力,同时开通贵港微政务平台,推开网上办事预约业务。再如,平南县在政务中心建设政务信息查阅平台系统供群众查阅,开通手机微信平台,方便了群众,下一步还计划开发推广相关政务APP软件;港北区实行联网审批,实现“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港南区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加强效能督查,开通“公众微信号服务平台”,创新政务服务等等,让群众享受到了使用现代通讯工具办事的便捷。
(三)规范管理行政审批行为和强化监督工作。
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应进必进”,目录在册;落实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加强电子监察和服务行为视频监察的监管;加强政务公开,公开行政职权,整治审批信息不透明,暗箱操作等问题;加强事后监管等工作,让行政审批工作畅通开展,杜绝“权力寻租”。
三、行政审批工作的问题
虽然我市的行政审批工作越来越规范,效率越来越高,成效越来越显著,但是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些部门还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在中央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形势下,有些具有审批权的部门还存在重审批轻监管,或是监管力度不够的现象。目前调整、取消或下放的审批项目大部分是无关痛痒的审批事项,一些核心的、涉及到部门利益的事项因各种阻力尚难触及,一些部门“有利益抢着上,没利益躲着走”,对调整为便民事项、下放的事项、取消的事项无利可图就不再监管,听之任之。在监管方面,监督执法主体存在结构性缺陷。由于大范围内的政府职能没有得到整合,监督执法主体分散在各有关部门,一些关联性较强的监督执法任务不能形成合力,从而导致了监督执法缺位;再次,监督执法主体职责不清、工作难以衔接、信息无法共享又引发了职能错位。
(二)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还不够。
办证大厅是行政审批制度落实到位的实现点,群众投诉还时有发生。当前对行政审批工作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一次性告知”制度还未真正落实到位,对审批事项所需的材料不能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比如,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贵港市纪委都曾通报进多起村委班子、村干部非法收取农村危房改造财物,骗取国家扶持移民集体项目资金,虚报冒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骗取、冒领民生资金的典型腐败案例,说明了村级村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不够。政务公开不透明,进而造成群众享受政策的不公平和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发生。
(三)人员编制紧缺。
随着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下级承接上级下放的事项越来越多,部门反映职能增多、业务量增加,但是人手严重不足,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越发困难,尤其是技术审批事项的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导致审批时限延长,比较突出的部门有国土、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
(四)还存在上级审批权限下放不到位、不明确,下级部门未真正承接到位的情况。
一是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有许多是空放,常年无办件,含金量不高;二是下放不到位,上级通过备案、保留发放权等方式,明是简化了程序流程,实际上是增加了要求及难度,上级保留了最终决定权;三是下放不同步,配套跟不上,造成新的办事难。四是取消行政审批数量的数字泡沫现象仍存在。
(五)并联审批未从根本上达到并联效果。
现在,有许多审批部门都有自己的审批网络体系,如工商、税务、质监、卫生、公安、房管、国土等部门。这些部门审批网络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各自为政。同一事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审批未开发业务办理系统,造成申请人对同一资料在各窗口间需重复提交,窗口也要重复录入或扫描。如申请人需开办企业,其房屋权属证明、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需在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等部门重复提交。又如申请人在办理房产证、国土证时,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等也要重复提交,在一定程度上加重申请人负担,影响了工作效率。
(六)办证大厅硬件、软件跟不上。
目前,我市各地的政务服务中心的办证大厅基本上都达不到自治区的面积要求,大厅标准化建设方面也还有很大距离。服务工具、形式简单、低效率。政务大厅多是租用单位或私人的楼房,面积少、空间窄;触摸屏、排队机等硬件还没有普及;还没有普及适用于手机等现代化终端工具上的政务软件,群众了解行政审批事宜渠道还不够多。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针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如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宽进严管,做好行政审批的“加减”法。
按照“减权、去利、公开”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调整监管思路。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坚决克服“以审批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等思想观念和行为倾向,在审批权力上做“减法”,审批上要程序简单,条件要合法、简便,不加大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在管理服务上做“加法”,严格按照部门的职责,法律的要求,设定监管标准,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同时提供周到的服务,确保“精简”与“监管”两轮驱动。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已经明确监管措施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取消、调整和下放事项,要根据市场发育程度、行业发展现状、部门工作实际等,建立行之有效、比较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监管办法,提高监管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二)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增加透明度。
按照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原则,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窗口主导地位,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按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的基础上,推广“五化”:审批流程电子化、审批时限缩短化、审批窗口多样化、审批过程公开化、审批监督阳光化。所谓审批流程电子化,就是审批事项系统格式化,多部门的去公章化,只要符合格式要求,一个公章全部通过;审批时限缩短化,就是按照政府提出的新要求,在原有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全部提速70%;审批窗口多样化,就是除了现有的办理窗口外,开展异地审批、远程审批,不需要提供技术审核、现场检验等简单的申请许可事项,可以在互联网申请、互联网审批,审批结果邮寄申请人;审批过程公开化、审批监督阳光化,就是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行政审批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件状态、办事结果、投诉监督方式等信息。服务对象在办证大厅、手机端、电脑端随时了解政策、查询办件情况;对于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政策的享受情况,相关群众可以通过网络互相了解、互相监督,让审批全过程完全公开化。
(三)高水平建设两个“中心”,为改革提供优质平台。
办证大厅对外代表政府的形象,是政府对外服务的窗口,广大群众往往是通过大厅来了解政府的,老百姓对政府的赞扬和批评,是从办证大厅开始的。政府要建设高标准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包括实体大厅中心和虚拟网上中心,有利于提高集中度和审批效率,有利于规范行政审批权、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目前,按照自治区政务考评指标标准,全市没有一个办事大厅符合上级建设标准,一是面积达不到标准,二是人员规模不足。建设高标准的实体中心,一是转型升级硬件平台。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申报办证大厅建设项目,建设标准的办证大厅。按要求设置业务咨询区、填写区、叫号等候区、自助受理区、辅助服务区、免费照相区、展板宣传区等。二是搭建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及建立网上审批智能系统。对全市相关网络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和整合,创造条件建立数据传输接口、实现信息兼容;以现有的审批系统为基础,建设全市一体化的行政审批智能化平台。着力消除信息孤岛,改变各自为政的“碎片化”服务方式,着力构建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四)改革编制分配办法,提高人事效率。
针对“编制不随事走”,技术人员编制紧缺的特殊问题,建议同级编制统筹、调剂分配。在全市总体编制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各单位之间、行业之间重新考核,重新调整,多余的交流出去,不足的补充进来;同时,探索同城或不同级之间的编制调整办法,根据审批事项下放的实际情况,下级在事务增多、编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上级可以下放编制给这些事务增多的下级部门。编制的调整分配,由各级审改办统筹考核安排。对一些专业性强的审批项目,如国土、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在技术人员力量不足而现行编制政策又确定不了的情况下,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辅助审批,聘请专业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这部分审批项目的技术审核等专业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