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初信初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初信初访,是指信访人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首次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处理的活动。初信初访是信访工作的初发阶段,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就能有效地消除重信重访后患,减少越级上访,避免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难,甚至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同时,做好初信初访工作也能有效降低群众的信访成本,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系统登记情况
1.从办理数量上看,2019年登记事项965件,其中初信初访552件,占比57.2%;2020年信访信息系统登记信访事项530件,其中初信初访231件,占比43.5%;2021年信访信息系统登记信访事项566件,其中初信初访384件,占比67.8%。
2.从登记层级上看,2019年国家级登记34件,省级登记101件,州级登记37件,县乡登记380件,分别占6.2%、18.3%、6.7%和68.8%;2020年国家级登记52件,省级登记53件,州级登记19件,县乡登记107件,分别占22.5%、23%、8.2%和46.3%;2021年国家级登记57件,省级登记65件,州级登记29件,县乡登记79件,分别占24.8%、28.3%、12.6%和34.3%。
3.从反映渠道上看,2019年来访47件,来信50件,网信455件,分别占8.5%、9.1%和82.4%;2020年来访36件,来信53件,网信142件,分别占15.6%、22.9%和61.5%;2021年来访31件、来信44件,网信155件,分别占13.5%、19.1%和67.4%。
二、面临的新形势
1.交通更加便利,让信访人可以早上还在“县”,下午就到“省”或在进“京”的路上,有些信访人直接通过在外打工亲属直接在京、省走访。目前从县城到州府仅1个小时左右车程,从南部葫芦镇、吕洞山镇出发半个小时即可达到;到省城如乘车在5小时内达到,如换乘高铁出行时间可缩短至4个小时;信访人进京途径走访多采用乘坐高铁或普通火车方式,时间最快10小时,最慢25个小时,但县城到周边(吉首、永顺、龙山、秀山、张家界等)的高铁站(火车站)均在3个小时出行圈内。
2.网信成为反映主要途径,对信访答复文书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答复文书从办理单位工作人员送达至信访人手中时,其阅读的范围不再局限于信访人个别人和群体,还有与之相关广大潜在“读者”,这就要求信访答复文书不仅要处理信访人个体诉求,还要以点带面延伸至相关群体情况,具备一定的普适性。
3.当前热点重点工作与信访形势的关联度不断增强。今年的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省、州就涉及自建房方面的信访事项办理提出要求,并针对部分事项进行实地督查,省联席办于6月就我县田某燕信访事项进行实地督导。今年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各级均安排部署做好妇女儿童权益领域相关工作,信访部门也按照要求开展排查工作。
三、存在问题
1.初信初访与重复信访的占比不合理。相关办理单位没有按要求将已解决且群众满意的初信初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同时部分信访事项多次通过去信、网上投诉等方式进入信访信息系统,导致重复信访事项在信访信息系统中数量多、占比高。
2.“踢皮球”现象仍然存在。部分越级信访件的发生是由于信访人在所属乡镇或相关县直单位反映诉求时,没有得到有效的回复,有的简单事项办理时间过长,有的政策咨询类事项答复简单粗暴,有些办理难度较大的事项干脆就不回复,造成信访人直接到县或通过网上信访等途径进行越级信访。要高度关注涉及公职人员的信访事项,切莫敷衍了事,推诿扯皮。2021年发生的9·20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4家单位被通报批评,7名公职人员被严肃处理,同时还牵出过往旧案,教训十分深刻。
3.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需要严格审核。部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内容简单,没有对信访人反映的诉求进行了详细地调查,对信访人的相关情况没有作深入地了解,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没有解释清楚,“三言两语”就落款盖章,交给信访人;极少数答复意见书还存在错别字、漏字等情况;有的答复意见书把以前的政策当做“护身符”,没有认真思考政策与时代的匹配性就直接引用;一旦有人将这些存在瑕疵又盖有“单位公章”的答复意见书发布在网络上,将存在极大的舆论风险。如7月5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向信访人作出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中出现了“超生的孩子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的论述,引发广泛关注。省、市均派出工作组就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初步调查情况,责成全州县对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的县卫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相关人员停职检查。
四、工作建议
1.提升依法分类处理工作水平。信访部门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条规定对初信初访事项进行分类办理,对信访人的身份信息、诉求内容、登记时间以、事项类型、涉及单位和处理方式等要素进行登记备案,在接待来访的办公区域通过设置信访流程图、发放政策手册等方式,明确信访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信访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督办机制。整合信访信息系统、来信来访接待部门等数据,可定期将相关数据按领域、属地、类型等方面进行分类梳理,抄送给相关单位;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重点群体的初信初访进行重点督办,提高对信访形态的宏观把控力度。
3.加强信访答复文书的审核。办理单位需加强答复文书的法律审核、程序把控。信访人的家庭情况要掌握清楚,答复的内容既要符合当前的法律法规政策,又要关注信访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的诉求要坚决落实到位,要杜绝错别字、漏字、引用依据不适当等情况的发生。核心是要严格落实习总书记的“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使信访人拿到手上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体现相关单位为处理诉求而付出的努力,作出的结论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要经得起其他“无关人员”的审视,对于没有解决的诉求要指出合适的途径。
4.抓实领导接访下访。信访部门严格做好县级领导常态化坐班接访的服务工作,确保县级领导接待来信来访群众的有序开展;分类甄别群众来信来访,根据县级领导职权范围,有计划地将开展约访下访工作;强化对县级领导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和反馈力度,进一步推动初信初访“案结事了”。
信访工作切实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初信初访作为整个信访工作的首道关口必须把牢把严,相关工作必须抓实抓细,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好,才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局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