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城乡居民医保的基本情况。
2017年、2018年1-6月全区参保人数分别为137812人、139498人,核定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分别为143094人次、77773人次,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分别为9018.39万元、4041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如何?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市内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每次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60%。
大病保险待遇如何?
大病保险待遇是参保人个人累计负担合规自付费用达到1.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报销比例:市内就医及市外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即异地居住备案就医和异地急诊备案就医)的报销比例:1.5~5万元(含5万)的医疗费用给予50%;5~10万元(含10万)的医疗费用给予55%;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给予70%。
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额度为32万元,合计到达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额度为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