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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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雨人社〔2014〕77号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推荐“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受市委市政府记功公单位和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姚桥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为激励全市上下奋发进取,打好灾后恢复重建这场“硬仗”和在发展中扎扎实实补好经济发展“欠账”,市委、市政府决定对“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记功。根据《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间有功单位和人员记功的通知》(雅人社办[2014]85号)要求,现将我区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记功范围及名额
参与“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全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集体(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纳入推荐记功范围。雨城区推荐记二等功集体为3个,推荐记二等功个人为6名。
二、推荐记功原则及条件
(一)推荐记功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集体研究原则;坚持突出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倾斜基层,倾斜极重灾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原则。
(二)推荐记功条件
1.公务员(事业单位)集体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秉公尽责,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完成灾后重建等各项任务,积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成效显著;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公道正派,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健全完善,运行规范高效,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
(4)灾后恢复重建事迹突出,在“打硬仗”、“补欠账”和实施“后发追赶”中表现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在同区域或行业中起到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社会反响良好。
2.公务员(事业单位)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2)模范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德高尚,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3)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奋敬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4)积极投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勇于承担灾后重建任务,甘于奉献,不计得失,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连续作战,不顾疲劳,处事公道,群众公认,成绩显著。
三、推荐程序和方式
(一)分口推荐(6月18日前):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新区)、区级部门划分为4个口推荐,分别为党群政法口、经济口、社会事业口、乡镇、街道口。各口单位由党委(党组)将推荐对象及推荐材料报所在口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综合推荐工作,初步确定的记功集体和个人于6月18日之前将推荐材料:《“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间有功单位记功审批表》(附件2)、《“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间有功个人记功审批表》(附件3)、200字左右的集体(个人)简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各一式四份报送至区人社局。
(二)征求意见和民意测评(6月20日前):对各口推荐对象在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计生、综治、重建办等意见的基础上,由相关单位进行民意测评。
(三)确定推荐对象(6月22日前):区委常委会对推荐对象进行集体研究,差额产生4个记功集体、7名记功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上报市人社局(6月30日前):对拟上报差额推荐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意见后上报市人社局。
四、推荐工作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各单位和各口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本单位、本口的记功推荐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记功的组织工作和综合协调,认真做好记功的相关工作。
(二)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评选。区级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围绕灾后重建的中心工作,特别是“三个时间节点”工作完成情况,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各条战线的单位和个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的推荐工作。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切实推荐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公务员及公务员集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对无合适对象的,则不进行推荐。
(三)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公务员集体、事业单位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归口单位划分及各口牵头单位
2.“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间有功单位
记功审批表
3.“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间有功个人
记功审批表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3日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