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措施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填写《党支部民主评议表》(附件4),二级党组织参照党员对支部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确定最终等级,填写《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附件5)。直属党支部需于3月27日前将《党支部民主评议表》(附件4)交党委组织部,经党委组织部参照党员对支部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确定最终等级。《党支部民主评议表》由二级党组织集中收回、统计与保管。
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附件1)的方式,对正式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由党支部集中收回、统计与保管。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支部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正式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参见附件2《支委会(支部大会)对党员评定意见表》)。评议党员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确保评定结果党员服气。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2年第65期规定执行:(1)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2)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4)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五)结果运用
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相关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要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六)认真整改落实
1.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备案。
2.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总体要求。要深刻认识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对因党员公出及身体原因等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把握、做好记录。
2.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方法措施。要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要认真整改落实,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
3.加强领导指导,确保开出高质量。各二级党组织要把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学校将派对应各支部联系点的处级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五、其它有关要求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实现正式党员全覆盖。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2.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上报表》(附件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填写《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附件5),并于2023年3月29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
2.支委会(支部大会)对党员评定意见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上报表
4.党支部民主评议表
5.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
吉林工商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
基层党委(党总支):
党支部名称:填报时间:
序号 | 党员姓名 | 党内职务 | 测评意见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备注:①此票供各支部测评使用,请各支部提前填好人员姓名职务后打印,于测评时发放,不记名填写。
②测评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请在相应测评结果下的空格内划“√”。
③此表由各基层党组织存档备查。
附件2
支委会(支部大会)对党员评定意见表
党支部:填报时间:
序号 | 党员姓名 | 日常表现情况 | 民主测评结果 | 支委会评定意见 |
(注:党员日常表现情况选填“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
支部书记(签名):
附件3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上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报送时间:
本单位共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占参评正式党员%。 | ||||||||
应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数 | 实际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数 | 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数 | 评定为“合格”的党员数 | 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数 | 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数 | |||
民主评议党员具体情况 | ||||||||
序号 | 所在党支部 | 党员姓名 | 正式/预备党员 | 党内职务 | 测评结果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备注:①评议结果仅对正式党员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预备党员不分等定级。
②“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1/3。
附件4
党支部民主评议表
2023年月日测评
评价项目 | 评价意见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总体评价 | |||||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 |||||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 |||||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 |||||
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 | |||||
加强支部自身建设 | |||||
对支部的 意见建议 |
说明:请在相应栏中打“√”。
附件5
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报送时间: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党支部工作评议结果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说明:请在相应栏中打“√”。
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措施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填写《党支部民主评议表》(附件4),二级党组织参照党员对支部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确定最终等级,填写《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附件5)。直属党支部需于3月27日前将《党支部民主评议表》(附件4)交党委组织部,经党委组织部参照党员对支部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确定最终等级。《党支部民主评议表》由二级党组织集中收回、统计与保管。
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附件1)的方式,对正式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由党支部集中收回、统计与保管。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支部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正式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参见附件2《支委会(支部大会)对党员评定意见表》)。评议党员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确保评定结果党员服气。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2年第65期规定执行:(1)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2)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4)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五)结果运用
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相关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要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六)认真整改落实
1.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备案。
2.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总体要求。要深刻认识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对因党员公出及身体原因等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把握、做好记录。
2.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方法措施。要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要认真整改落实,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
3.加强领导指导,确保开出高质量。各二级党组织要把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学校将派对应各支部联系点的处级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五、其它有关要求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实现正式党员全覆盖。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2.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上报表》(附件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填写《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附件5),并于2023年3月29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
2.支委会(支部大会)对党员评定意见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上报表
4.党支部民主评议表
5.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
吉林工商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
基层党委(党总支):
党支部名称:填报时间:
序号 | 党员姓名 | 党内职务 | 测评意见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备注:①此票供各支部测评使用,请各支部提前填好人员姓名职务后打印,于测评时发放,不记名填写。
②测评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请在相应测评结果下的空格内划“√”。
③此表由各基层党组织存档备查。
附件2
支委会(支部大会)对党员评定意见表
党支部:填报时间:
序号 | 党员姓名 | 日常表现情况 | 民主测评结果 | 支委会评定意见 |
(注:党员日常表现情况选填“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
支部书记(签名):
附件3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上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报送时间:
本单位共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占参评正式党员%。 | ||||||||
应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数 | 实际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数 | 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数 | 评定为“合格”的党员数 | 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数 | 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数 | |||
民主评议党员具体情况 | ||||||||
序号 | 所在党支部 | 党员姓名 | 正式/预备党员 | 党内职务 | 测评结果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备注:①评议结果仅对正式党员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预备党员不分等定级。
②“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1/3。
附件4
党支部民主评议表
2023年月日测评
评价项目 | 评价意见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总体评价 | |||||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 |||||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 |||||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 |||||
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 | |||||
加强支部自身建设 | |||||
对支部的 意见建议 |
说明:请在相应栏中打“√”。
附件5
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报送时间: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党支部工作评议结果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说明:请在相应栏中打“√”。
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措施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填写《党支部民主评议表》(附件4),二级党组织参照党员对支部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确定最终等级,填写《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附件5)。直属党支部需于3月27日前将《党支部民主评议表》(附件4)交党委组织部,经党委组织部参照党员对支部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确定最终等级。《党支部民主评议表》由二级党组织集中收回、统计与保管。
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附件1)的方式,对正式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由党支部集中收回、统计与保管。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支部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正式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参见附件2《支委会(支部大会)对党员评定意见表》)。评议党员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确保评定结果党员服气。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2年第65期规定执行:(1)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2)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4)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五)结果运用
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相关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要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六)认真整改落实
1.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备案。
2.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总体要求。要深刻认识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对因党员公出及身体原因等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把握、做好记录。
2.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方法措施。要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要认真整改落实,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
3.加强领导指导,确保开出高质量。各二级党组织要把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学校将派对应各支部联系点的处级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五、其它有关要求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实现正式党员全覆盖。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2.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上报表》(附件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填写《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附件5),并于2023年3月29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
2.支委会(支部大会)对党员评定意见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上报表
4.党支部民主评议表
5.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
吉林工商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
基层党委(党总支):
党支部名称:填报时间:
序号 | 党员姓名 | 党内职务 | 测评意见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备注:①此票供各支部测评使用,请各支部提前填好人员姓名职务后打印,于测评时发放,不记名填写。
②测评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请在相应测评结果下的空格内划“√”。
③此表由各基层党组织存档备查。
附件2
支委会(支部大会)对党员评定意见表
党支部:填报时间:
序号 | 党员姓名 | 日常表现情况 | 民主测评结果 | 支委会评定意见 |
(注:党员日常表现情况选填“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
支部书记(签名):
附件3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上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报送时间:
本单位共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占参评正式党员%。 | ||||||||
应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数 | 实际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数 | 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数 | 评定为“合格”的党员数 | 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数 | 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数 | |||
民主评议党员具体情况 | ||||||||
序号 | 所在党支部 | 党员姓名 | 正式/预备党员 | 党内职务 | 测评结果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备注:①评议结果仅对正式党员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预备党员不分等定级。
②“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1/3。
附件4
党支部民主评议表
2023年月日测评
评价项目 | 评价意见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总体评价 | |||||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 |||||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 |||||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 |||||
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 | |||||
加强支部自身建设 | |||||
对支部的 意见建议 |
说明:请在相应栏中打“√”。
附件5
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上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报送时间: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党支部工作评议结果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说明:请在相应栏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