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情况报告
党委:
按照《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23年2月23日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会议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内容。在总结近年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对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明确了评议原则、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做到了活动时间、地点、人员、议程和组织形式“五个明确”,并要求全体党员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认真对照个人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执行党的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确保了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
(二)组织集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在以往学习基础上,会前集中1天时间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进行专题学习,并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地区和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等内容。
(三)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利用一周时间,由支部书记带头做示范,按照“四必谈”的要求,通过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重点谈、支部委员相互谈、支部委员与党员分头谈等方式,进行了开诚布公的谈心谈话。其他党员本着增进了解、相互帮助、找准问题、共同提高为原则,也广泛的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交换了拟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其他党员拟开展批评的主要问题。通过坦诚相见的交流,各支部党员进一步沟通了思想、交换了意见、增进了共识,真正做到了思想上共振、感情上共鸣、行动上共进。
(四)认真剖析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坚持把从严从实撰写简要剖析材料,作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重要保障。支部班子成员分别主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主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认真撰写了个人剖析材料。
二、认真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
(1)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和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在2月22日前召开完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分别由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员人数应超过五分之四。会上,由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组织与会党员逐个发言(宣读党员个人发言材料)进行自我批评、检视问题;每名党员发言后要组织其他党员相互批评,帮助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由支部委员会和各党小组对此次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说明材料,并在下步的党员大会上进行汇报。党支部支委会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2)组织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参加一般应超过五分之四。
会上,党支部书记同志作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述职报告。随后以此由各党小组和支委会做组织生活会情况通报。
(二)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的政治素养、履职尽责、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共有党员名,参加了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占支部在职党员的80%以上,符合测评人数标准。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结合个人平时表现,坚持标准,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对党员的评价意见。经综合评价,党支部党员中,优秀名,无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并将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将继续组织引导支部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