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自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2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秩序,以考促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现决定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进行书面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总、通灭副总、机电副总、职培专干、施工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副矿长兼任主任,职培专干兼任副主任,统筹协调自查自纠自考整改期间各项工作。
二、考试对象
“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上午9:00-10:00 下午15:00-16:00
考试地点:**煤矿职工培训室,施工单位会议室
四、考试计划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人员 |
2022年11月15日 上午9:00-10:00 | 矿会议室 | 安全管理人员 (上午组) |
2022年11月15日 下午15:30-16:30 | 矿会议室 | 安全管理人员 (下午组) |
2022年11月16日 上午9:00-10:00 下午15:00-16:00 | 施工单位自行组织 | 特种作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2022年11月17日 上午9:00-10:00 下午15:00-16:00 | 施工单位自行组织 | 特种作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
五、考试标准
本次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采取闭卷方式,试卷为纸质笔试题。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包含80分)。理论考试均为标准化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六、其他要求
1、考生须遵守矿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2、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进场,考试开始45分钟后方可离场。
3、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成绩判为不及格。
4、考生要准时参加考试,如无故缺考,考核本人200元,连带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施工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安检部、职工培训站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巡考。
6、成绩低于80分视为不及格,不及格人员将由职工培训站提供补考复习范围,进行补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补考不及格人员将建议调离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