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盘吉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实施方案》(新应急明电[2022]5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21号)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按照“一规程、四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参考《托克逊县盘吉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新疆托克逊县克尔碱煤矿区五号井田补充勘探报告》相关内容,由煤矿矿长组织,总工程师牵头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再次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对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孔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隙带、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塌陷坑、地表采坑、山体边坡等不良地质体开展全面普查工作。
一、普查目的
全面普查矿井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做到隐蔽致灾因素清晰明确,防范措施全面有效,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具有隐蔽性、时变性、突发性的特点。不同的隐蔽致灾因素有其不同的存在状态或发育特征,在生产过程中如不能预先辨识,将给采掘活动造成影响或发生事故。本方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全面分析和研究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二、普查要求
重点查明本矿的“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式资料查阅、现场调查。
三、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为分为4个阶段共32天,自2022年3月25日至4月20日至。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5日至4月13日普查阶段。
第二阶段:2022年4月14日问题汇总阶段。
第三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4月23日制定措施,整改阶段。
第四阶段:2022年4月24日至4月25日普查总结阶段。
四、成立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郭振元(矿长)
副组长:朱献旗(总工程师)、黎定洲(安全副矿长)
成 员:杨亚斌(安全总监)、张忠伟(生产副矿长)、屈生银(机电副矿长)、海俊杰(地测副总工程师)、刘健(采掘副总工程师)、赛买提·肉孜(机电副总工程师)、张永生(地测部部长)、魏亚(生产技术部部长)、车金傲(通风部部长)、赵海江(调度信息指挥中心主任)、寿延国(安全环保部部长)、相关技术人员及区队长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开展,保证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需资金、设备、仪器仪表落实到位。
副组长: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具体实施,组织制定已查清的隐蔽致灾因素开展防护、消除措施;负责监督落实隐蔽致灾因素的管控,保证井下安全生产。
成 员:在副组长的领导下共同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制定相关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监督、整改、落实、验收总结工作。
五、普查分工
1、水文地质因素普查共3项、地质构造因素普查4项、其他因素普查4项、由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11项普查,地测部具体实施普查工作。(详细分工见附表1)
组 长:朱献旗
副组长:海俊杰
成 员:黎定洲、屈生银、张永生、百和提亚尔、
王友清、岳宗政、王卫军、刘明刚
2、瓦斯因素普查、火灾因素普查共6项,由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通风部具体实施普查工作。
组 长:朱献旗
副组长:刘建军
成 员:杨亚斌、赛买提·肉孜、赵海江、车金傲、
郑博、王卫军、刘明刚
3、顶板灾害探查共1项,由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部具体实施普查工作。
组 长:朱献旗
副组长:刘 健
成 员:张忠伟、寿延国、魏亚、蒲建周、王卫军、刘明刚
六、普查内容
(一)水文地质致灾因素普查
1.由地测部负责对地下含水体的资料收集普查,查明影响煤矿安全开采的水文地质条件,各种含水体的水源、水量、水位、水质和导水通道等,并预测煤矿正常和最大涌水量,提出防排水建议。
2.由地测部负责对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的资料收集普查,查看前期钻孔编录,查明井田内不均匀沉积及岩浆岩侵入体分布范围、古河床冲刷带、古隆起、天窗等。
3、由地测部负责对地表水体的现场普查,通过踏勘及查阅区域水文地质图纸,查看矿区、井田及周边是否存在对矿井开采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系和有关水利工程;查看采矿塌陷区、地裂缝区分布情况及地表汇水情况。
(二)地质构造致灾因素普查
1.由地测部负责对陷落柱的资料查阅普查(参考地质资料和揭露地质情况,查明矿区内的陷落柱,包括陷落柱发育形态、位置、岩性、周边裂隙发育程度、导水性等)致灾因素。
2.由地测部负责对煤层露头、保护煤柱、废弃老窑、废弃井简和封闭不良钻孔的现场普查,要查明是否存在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开采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咨询原详查、勘探单位所施工的钻孔封孔质量,现场查找分析钻孔现状,并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井上下对照图上,并合理留设防隔水煤柱。
3.由地测部负责对断层、裂隙和褶曲的现场普查,参考地质资料和揭露的地质情况查明煤矿边界断层和井田内的断层,收集影响采掘活动范围内的地质构造信息(包括断层及裂隙性质、走向、倾角、断距,断层带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育程度,断层富水性等);煤矿内主要褶曲分布情况(主要查明发育形态、位置,对采掘影响情况,并分析煤层底板等高线的形态,明确褶曲轴部的位置、走向等参数)。
4.由地测部负责查明井田边界外200m范围内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等;重点普查邻边龙泉煤矿是否存在越界情况,采用调查访问和查阅资料记录的方法。
(三)瓦斯致灾因素普查
1.由通风部负责查明煤矿和周边矿井巳知采空区、老巷瓦斯情况,包括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赋存状况及变化规律分析。
2.由通风部负责查明对矿井采掘范围内有影响的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对瓦斯赋存、涌出的影响,初步查明主要构造区域瓦斯涌出情况和涌出量变化规律。
3.由通风部对矿区瓦斯富集区资料收集普查,应查明煤层厚度、变化规律、煤质和瓦斯含量及赋存状况,收集矿井所有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四)火区致灾因素普查
1.由通风部负责查明所有揭露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采取防治自燃措施。
2.由通风部通过调查访问,查明矿井历史上有无自然发火史,采空区三带是否有漏风、局部高温。
3.由通风部负责查明井下是否存在自然发火情况(火区范围、密闭、气体成分等情况)。
(五)顶板灾害致灾因素探查
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对“顶板三带”进行普查,通过钻探实测和采用理论分析,分煤层确定顶板三带。
(六)其他致灾因素普查
1.由地测部负责对工业广场西南侧边坡稳定性进行排查,主要通过监测数据分析查看边坡移动情况。
2.由地测部现场查明工业广场内及附近防排水设施、堤坝、排水沟情况。
3.由地测部现场查明工作面采空区对应地表塌陷、裂缝分布范围、规模及区域汇水情况。
4.冲击地压因素普查由地测部查阅地质资料,结合《托克逊县盘吉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估报告》分析,是否存在冲击地压危险。
附件1: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分工明细表
序号 | 普查内容 | 负责人 | 成员 | 完成时间 |
1 | 地下含水体的资料收集普查 | 海俊杰 | 黎定洲 屈生银 张永生 百和提亚尔 王友清 岳宗政 王卫军 刘明刚 | 4月13日 |
2 | 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的资料收集普查 | 海俊杰 | 4月6日 | |
3 | 地表水体的现场普查 | 海俊杰 | 4月13日 | |
4 | 陷落柱的资料查阅普查 | 海俊杰 | 4月1日 | |
5 | 煤层露头、保护煤柱、废弃老窑、废弃井简和封闭不良钻孔的现场普查 | 海俊杰 | 4月13日 | |
6 | 断层、裂隙和褶曲的现场普查 | 海俊杰 | 4月6日 | |
7 | 井田边界外200m范围内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等;重点普查邻边龙泉煤矿 | 海俊杰 | 4月13日 | |
8 | 普查煤矿和周边矿井巳知采空区、老巷瓦斯情况,包括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赋存状况及变化规律分析。 | 刘建军 | 杨亚斌 赛买提·肉孜 车金傲 赵海江 郑博 王卫军 刘明刚 | 4月10日 |
9 | 矿井采掘范围内有影响的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对瓦斯赋存、涌出的影响,初步查明主要构造区域瓦斯涌出情况和涌出量变化规律。 | 刘建军 | 4月13日 | |
10 | 矿区瓦斯富集区资料收集普查 | 刘建军 | 4月8日 | |
11 | 查明所有揭露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采取防治自燃措施。 | 刘建军 | 4月10日 | |
12 | 查明矿井历史上有无自然发火史,采空区三带是否有漏风、局部高温。 | 刘建军 | 4月8日 | |
13 | 井下是否存在自然发火情况(火区范围、密闭、气体成分等情况)。 | 刘建军 | 4月6日 | |
14 | 顶板灾害探查 | 刘健 | 张忠伟 寿延国 魏亚 蒲建周 王卫军 刘明刚 | 4月10日 |
15 | 工业广场西南侧边坡稳定性进行普查 | 海俊杰 | 黎定洲 屈生银 张永生 百和提亚尔 王友清 岳宗政 王卫军 刘明刚 | 3月30日 |
16 | 查明工业广场内及附近防排水设施、堤坝、排水沟情况。 | 海俊杰 | 4月6日 | |
17 | 查明工作面采空区对应地表塌陷、裂缝分布范围、规模及区域汇水情况。 | 海俊杰 | 3月30日 | |
18 | 查阅地质资料,结合《托克逊县盘吉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估报告》分析,是否存在冲击地压危险。 | 海俊杰 | 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