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农村落实“三孩”政策需加强配套支持措施。目前,国民多生孩子的积极性不高,原因有很多。不过,农村多生孩子的欲望应该是稍强于城市的。 当然,在农村多生孩子也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只是说难的侧面不一样。推行“三孩”生育政策,要针对农村的痛点,比如农村空心化问题、教育资源公平问题等,制定相关的配套和扶持政策。
存在的问题:一是专门支持农村生“三孩”的措施和建议不够完善。目前已确定的支持体系包括四个方面,但这几个方面或笼统,或偏城市化,特别是生育休假、生育保险、税收住房支持、保障女性就业等,城市化特质比较明显。包括社会上一些专家学者提的建议,如“把产假提高到三年”等,侧重点也是偏城市的。二是城乡的社会保障在一些方面仍有很多不同。以生育为例,只要是符合国家政策,城市市民可以通过生育险来报销生育孩子的正常费用,包括产检和生产。而这一点农民是享受不到的,因为他们无法去上生育险,这样不只增加了他们的经济支出,同时也使得优生优育在农村打了一定的折扣。三是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对此,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定有普惠性、针对性的相关政策。针对农村空心化问题、教育资源公平问题、生育险问题等,制定相关的配套和扶持政策。二是解决好农村的经济发展问题。虽然单纯从经济的角度,农村的育儿成本要低于城市,但低于并不是没有,特别是在与各自的收入相比的情况下,农村的育儿成本事实上并不是很低。而且,只有乡村振兴了,农村才能减少因流动造成的空心化,给孩子一个完整健康的成长环境。所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是多生孩子的一个首要前提。三是需要不断提高农村的“宜居”水平。这个“宜居”是广义的,应该包括农村的环境生态、交通建设、学校医院、基础设施如通讯、水电气、网络等,甚至还包括以后要逐步发展的幼儿园、家电维修、购物等等。还要解决好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步将社会保障城乡同质化,包括农民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子女教育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