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具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市农委《青岛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青农委发〔2007〕76号)文件精神,制定阶段性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产品专项整治,到10月22日,解决全区3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按规定使用农药问题;确保生产环节的蔬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低于法定标准;杜绝违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专项整治内容
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总体开展情况。重点针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区质检站建设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经营以及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检查:
(一)3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含“三品”生产基地)达到以下标准:(1)有一套完整的基地建设和管理制度;(2)有采用的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中得到落实;(3)不使用违禁农药,特别是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4)建立了生产记录,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及用药记录;(5)产品收获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6)获证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7)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三品”基地每个都要树立标牌,牌子背面要描绘基地平面图,标明基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生产技术规程、禁止使用的农药等。
(二)农产品质检站达到以下标准:(1)检测中心要有同级编委的批文,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人员;(2)检测中心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3)要制定检测计划,列出专项检测经费,检测中心要按计划完成检测任务。
(三)16个农药经营店(点)达到以下五个标准:(1)有营业执照,有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2)建立了“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两帐是指进销货台帐,两票是指进销货发票,一卡是指信誉卡,一书是指农资质量承诺书。(3)不出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禁止销售的药物。(4)不出售假冒伪劣农药。(5)有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三、督导组分组安排及责任
全区共分三个组。具体分组及责任如下:
(一)柳花泊组
组 长:刘喜高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王其贤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经管处处长
刘光宗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副主任科员
尹丽华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农艺师
联络员:尹丽华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农艺师
责 任:负责督查柳花泊街道办事处4处非定点农药经营点达标整治、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等农产品专项整治情况;
柳花泊非定点药品单位名称:
柳花泊供销社生产资料窝洛子门市部 薛志友
柳花泊供销社生产资料独剁子门市部 李 区
黄岛区果品专业社服务部 徐高岗
柳花泊供销社采购站 韩秋健
(二)辛安组
组 长:金志祥 区农发局调研员
成 员:李 一 区农发局农经处副处长
袁平升 区农水站高级工程师
杨雷雨 区农发局科员
联络员:袁平升 区农水站高级工程师
责 任:负责督查辛安街道办事处1处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点销售单位规范管理及4处非定点农药经营点达标整治、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等农产品专项整治情况;薛家岛办事处1处非定点农药经营点达标整治、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等农产品专项整治情况;长江路、柳花泊、辛安3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达标建设情况;区农产品质监站达标建设及产品检测情况。
辛安5处农药店名称:
辛安办事处供销社采购站(定点) 韩洪信
辛安供销社生产杂品门市部 宋云成
辛安供销社生产资料批发部 李 兰
辛安供销社农资杂品门市部 杨光德
辛安供销有限公司 李殿忠
薛家岛1处农药店名称:
开发区宏达商店 薛维强
3处标准化生产基地名称:
辛安办事处黄岛帝源茶叶生产基地
柳花泊办事处青岛市黄岛区双山茶叶生产基地
长江路办事处黄岛周家夼绿色食品茶叶生产基地;
1处农产品质监站名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
(三)红石崖组
组 长:于 军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范金河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农机监理站站长
薛来君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农水站副站长
韩守萍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农水站高级工程师
杨天资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林业中心高级工程师
联络员:杨天资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林业中心高级工程师
责 任:负责监督检查红石崖办事处1处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点销售单位规范管理及5处非定点农药经营点达标整治、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等农产品专项整治情况。
红石崖6处农药经营店名称:
红石崖农业技术推广站服务部(定点)杨金福
开发区龙盛农资店 王维巧
红石崖草莓研究会 张成亮
红石崖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 李振臣
开发区崖逄农资经营部 张铁刚
开发区华丰农资商店 王殿后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自10月17日开始,到10月22日前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五、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国务院针对当前形势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抓好农产品专项整治,是在农业领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部署的迫切任务。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农产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工作。
(二)明确责任。对区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各督查组要按照任务分工包线、包目标、包责任,做好跟踪、督办和检查,靠在下面,负责到底。局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日常业务督促和组织协调工作。农村经济处、林业中心总体负责全区标准化生产基地专项整治以及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农业水利工作站负责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及农业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注重实效。各督查组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走形式、走过场。要认真履行职责,帮助、督促各区市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同时,要对照检查标准对重点内容逐一检查,检查到每一个地方,每一个环节,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汇报。
(四)加强信息交流。各督查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向农产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督查情况,包括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农产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