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到11月底,全州共发生煤矿伤亡事故8起,死亡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20人的90%,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12人,全州煤矿安全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关于在全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煤字〔2012〕213号)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州迅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在全州煤炭行业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特别是“回头看”活动的开展,通过“大干30天,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活动开展,检查制止煤炭生产“三违”现象,排查、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
三、工作重点
1、各县市恢复生产的矿井,严厉打击超能力生产及非法生产现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严格要求各煤矿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以风定产,坚决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要引导煤炭企业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矿井的开拓掘进,保持煤矿均衡、持续生产。要对全州已关闭的79处矿井及待关闭的矿井进行跟踪检查,决不允许死灰复燃。
2、加强对受瓦斯、水害及大面积冒顶威胁严重矿井的整治。要加强以防止瓦斯事故为重点的“一通三防”工作,对高瓦斯矿井继续派驻驻矿员;对重点监控矿井实施重点监控;对存在水患威胁和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威胁矿井要督促各煤炭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加强改扩建矿井的监管,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改扩建矿井安全管理机构,规范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