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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一
办理零售药店的申请书
尊敬的药监局领导:
为了方便我市开发区火车站附近居民的用药需要,鉴于目前本区域内居住人口多,药店少,买药不方便等原因,本人申请在开办一家零售药店,拟开办药店名称叫“开发区省时省心药店”,请调查批准为谢。
一、申办人信息:
姓名:xxx,女,37岁,xxx学院(原xxx卫生学校)医疗专业毕业,中专文凭,开发区常住户口。
二、申办理由:
1、区域内药品供应不足。在火车站方圆500米内有万人口,有3家药店,而且规模都不大,经营品种不够充足。据调查了解,不少常用的药品经常都不能在这里买到,买药者不得不花钱坐车到兴义市区大药房购买。这无疑延迟了患者治疗时间,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2、拟开办药店的选址卫生环境好,交通便利,很方便用药人群。
三、拟定药店营业员情况:营业员2名,具有药师资格。
四、拟申请经营范围:西药、中成药、抗生素、化学制剂、医用耗材等。
特此申请,请审核批示。
申请人:
年月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二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王宝营子乡安监办
经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三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
2新修订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要求零售网点,与中小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间最小距离应为100米。
“对于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零售网点,我们将坚决不予许可。”北京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烟花销售网点的安全条件将要经过更加严格的审查。
摊点防火防爆是重中之重。新规范是在北京实施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管理安全要求》基础上进行修订,其中明确提出,烟花零售网点与同时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场所建筑之间距离应超过20米,要求网点内不应有除照明灯具及音、视频监控设备以外的用电设备,不应使用电器加热。
根据本市近年来监管实际情况,新规范明确网点建筑面积大于50平米且周边防火间距大于12米的销售点,限制存放量从原来的500箱减至400箱。对于网点内部布置和产品堆垛方面,还规定网点内部销售、储存两区之间应有不燃烧材料制成的硬质隔断,隔断上方应设置到顶,不留空隙。
为提升视频监控监视可靠性,新规范中还增加了监视区域应覆盖全部产品及出入口;零售网点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安装高度不应低于产品码垛高度,安装位置应尽可能覆盖较大的监视区域;零售网点内视频监控宜选用低照度摄像机,不宜采用红外灯光源,周界监视视频监视可选用红外灯光源等规定。
此外,与“老规定”相比,新规范新增了零售网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间最小距离应为100米的要求。
另据了解,猴年春节北京烟花爆竹禁放点在往年规定基础上,明确将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区街道、乡镇、社区,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特别提出对于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等区,建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将老旧平房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域。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
学校及医院100米内禁售
本市此前执行的零售网点设置标准是从20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的。
零售网点距周边目标的最小允许距离要求是规范中惟一的强制性条款。规范中明确提出,烟花零售网点与同时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场所建筑之间距离应超过20米。
同时,规范对于零售网点最小允许距离的要求中,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的距离为100米。而老标准中,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零售点设置距离为40米。
在花炮存量上,规范中增加“零售网点的存放量应根据周围环境、距离确定总存放量,且不宜超过300公斤”。
此外,根据本市近年来监管实际情况,规范明确网点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且周边防火间距大于12米的销售点,限制存放量从原来的500箱减至400箱。
平房密集区等纳入禁放区域
另外,记者了解到,猴年春节本市烟花爆竹禁放点在往年规定基础上,明确将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纳入禁放区域。
各区街道、乡镇、社区,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对于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等区,建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将老旧平房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域。
销售点上空不能有电线
相比之前的标准,规范中删除了部分条款。
以前规定,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全部封存且不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一层可作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使用。但实际监管中却发现,网点将二层以上封堵后,对二层以上财产和人员情况不明,对安全监管造成不利。于是在此次规范中,将此条款删除。
按照以前的规定,10kV以下架空输电线路不应跨越零售网点上空。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经销商分不清输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也分不清输电线路的电压。于是新规范中明确提出,架空输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不应跨越零售网点上空,以便于理解和操作。
规范中规定网点内部销售、储存两区之间应有不燃烧材料制成的硬质隔断,隔断上方应设置到顶,不留空隙。零售网点配电箱以及灯具、开关、插座等距离烟花爆竹产品不应小于1米。零售网点用电设备也受到额外限制。网点内不允许使用电器加热。
近五年来,本市在烟花爆竹销售环节未出现重特大事故,仅发生过一起燃烧事故,是由于有源设备的引入及管线布设不规范造成的,同时监控设备的布置不合理也为后期的事故调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新规范制定中特意吸收了此次事故的教训,增加了零售网点内配电线路应穿钢管敷设,穿过墙体处应对墙洞进行平整打磨及密封处理。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四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是经营单位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
二是经营单位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相对独立,专柜与其他商品柜的距离不少于2米,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四是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经营场所不少于1个8kg的灭火器、20kg以上的消防用水,并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五是经营单位要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必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或者变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吊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只能向市内合法的_企业进货,禁止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烟花爆竹商业批发业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私自从外地贩运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八是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箱数,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粘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防伪标签,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禁产品。对无证经营、销售无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必须从严查处,依法没收,并处相应的处罚。
九是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签订责任书时经营单位须持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复印件;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旦违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人:
日期: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五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明确经营户安全责任,保证经营安全,进一步规范我镇烟花爆竹市场,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要求,为实现“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镇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清江镇安监所决定与已取得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户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镇政府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遵守执行_《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安全经营,守法经营;
三、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营,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五、销售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语和安全警示牌;
七、不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以及大功率电器,不在销售现场试燃、试放;
八、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清江镇安监所(章) 经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六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盯运输、盯仓库、盯布点、盯零售、盯窝点”监管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隆林县大像、土产、者浪_有限公司)进货和配送。设专柜、专人销售,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它柜台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全县各经营(零售)点必须凭“三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在布点许可位置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2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制度》,销售专柜周边1米范围内严禁布设电线、插座、电器设备;严禁超药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或“私炮”。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安监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进行检查,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第一次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检查发现,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三年内禁止经营烟花爆竹。
第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超体积、超药量违规存储的,第一次检查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检查发现,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三年内禁止经营烟花爆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XXX年11月1日至XXX年10月31日止),安监局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隆林各族自治县安监局 经营单位:
负责人: 法 人:
XXX年十一月一 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七
办理零售药店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药监局领导:
为了方便我市开发区火车站附近居民的用药需要,鉴于目前本区域内居住人口多,药店少,买药不方便等原因,本人申请在 开办一家零售药店,拟开办药店名称叫“开发区省时省心药店”,请调查批准为谢,
一、申办人信息:
姓名:xxx,女,37岁,xxx学院(原xxx卫生学校)医疗专业毕业,中专文凭,开发区常住户口。
二、申办理由:
1、区域内药品供应不足,
在火车站方圆500米内有万人口,有3家药店,而且规模都不大,经营品种不够充足。据调查了解,不少常用的药品经常都不能在这里买到,买药者不得不花钱坐车到兴义市区大药房购买。这无疑延迟了患者治疗时间,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2、拟开办药店的选址卫生环境好,交通便利,很方便用药人群。
三、拟定药店营业员情况:营业员2名,具有药师资格。
四、拟申请经营范围:西药、中成药、抗生素、化学制剂、医用耗材等。
特此申请,请审核批示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八
XX经营户:
你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经我所许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经营许可证号为:XXXX)因你公司未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投入车辆营运,未达到开业条件。按照《_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注销你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并限期XXXX年XX月XX日前向我所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XXXX交通运输管理所
XX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九
为了拉近遵义市汽车行业与本市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促进遵义市汽车行业的发展,于20xx年3月拟组建遵义立方普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为遵义市汽车行业的发展献出一份绵薄之力。本人已有汽修汽配管理工作经验,公司配置了先进的维修设备,拥有一批先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还有长期合作的客户群体,小型汽车销售、维修为一体的企业。
公司在汽车4S店销售及维修技术上,对维修、销售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培训;并拥有多种先进的汽车专业维修检测设备,能系统完善的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我公司车辆施救服务中心现有救援设备,售后服务车一辆、售后工作车一辆。本市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能让xx汽车用户享受最快捷、方便的维修。
同时我公司本着以:用“户至上、信誉第一”为宗旨,为客户营造一个舒服的销售、维修环境,我们对销售大厅、维修车间、接待大厅及客户休息室设计舒适优雅,让客户在购车、修车之余享受家的感觉。在与客户沟通上,成立了顾客关怀中心,并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对顾客进行定期回访,与客户随时保持联系,让客户切实感受到选择xx汽车就是选择了放心。我公司xx汽车4S店具备正常运营条件,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特此申请道路经营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维修车间。我司拥有租用场地书面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为年。停车场和维修车间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规定建造规划。现共有xxxm2经营场地,其中,汽车维修占地x m2,展区占地面积xxm2,停车场占地面积 m2。
二、我司拥有充沛的技术人员:高级维修工x名和中级维修工x名,技术负责人员x名和质量检验人员x名。
三、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
四、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情况均属实,敬请领导考察与监督。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时间: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篇十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 请 书
□申请 □变更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十一
_________________经济贸易委员会:
我公司《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号)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原因,对证书内容现申请变更如下:
1、原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申请人:(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十二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办主体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文化、娱乐服务的企业法人等经营性机构。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 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 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在_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 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二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网络文化经验许可证申请单位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附件一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年限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烟花爆竹零售申请书 篇十三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责任书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 电话:
经营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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