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今天讲的是,“元应叹惜”中-------贾迎春。
贾迎春是贾赦的庶出女儿。《红楼梦》对她的判词是这样写的------“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而在《红楼梦》中,贾赦几乎没有和迎春有过任何接触,父女关系是淡之又淡,可以说贾赦基本上忽略了还有这么个女儿,贾琏更是不疼这个妹妹,王熙凤也只是迎合当权者和受宠者,自然也不将她放在心上了,邢夫人又是个极糊涂的,母不在,父不疼,继母不知冷暖,哥嫂不相问,也许这就铸就了迎春怯懦的性格,也是她悲惨一生的引线。
判词中 “子”是对男子表示尊重的通称,“系”是是,而“子”“系”合起来便是繁体的“孙”,“隐”指迎春的丈夫孙绍祖,“中山狼”出自《中山狼传》:赵简子在中山打猎,一只狼将被杀死时遇到东郭先生救了它,危险过去后,它却反而想吃掉东郭先生,所以后来中山狼代指忘恩负义的人,这里指孙绍祖,他家曾巴结过贾府,受到过贾府的好处,后来家资富饶,孙绍祖在京袭了职,又于兵部候缺提升,便猖狂得意,胡作非为,反咬一口,虐待迎春。“花柳质”则是比喻迎春娇弱,禁不起摧残,“一载”则指的是嫁到孙家的时间,“黄粱”是死亡的意思,是说迎春悲剧结局到来之快。
与同为庶出却精明能干的探春相反,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所以有“二木头”的浑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对周围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要替她追回,她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事”;事情闹起来了,她不管,却拿一本《太上感应篇》自己去看。抄检大观园时,司棋被逐,迎春虽然感到“数年之情难舍”,掉了眼泪,但司棋求她去说情,她却“连一句话也没有”。如此怯懦的人,最后终不免悲惨的结局,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实在是有其必然性的。
迎春是个被封建制度荼毒的女子,她凄惨的一生,折射了那个社会最本质的悲剧性,男权的社会,女子唯有听之任之,在大观园的女儿中,迎春是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典型代表,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揭露和控诉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罪恶。迎春的悲剧性,更是社会的悲剧性,没有人权的社会是悲剧的,封建制度对女子的欺压,不禁令人感慨。也许,这便是曹雪芹血泪的映射,迎春式的悲剧,是作者对那个社会的有力控诉。
贾迎春,一个令人极为心疼的女子,每每翻开《红楼梦》,总能见到她苦涩的笑着,最后愿迎春的悲剧就此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