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核心在提高遵守的自觉性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中共包鸾镇党委易波
(2014年7月12日)
2014年,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这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基层组工干部,自觉学习和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保证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经过多次学习四项制度,对制度的精神实质有了一定的有一定的了解,四项监督制度规定具体、要求明确、自成体系。
一、学习四项制度,关键要掌握精神实质
我认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5个大类;对每一类责任追究对象,针对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职责和权限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0余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5种措施。是四项制度的核心内容,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高压
线,具有强大的警示效应。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12种报告事项分为两类:一类是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包括越级提拔干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等5种情况;另一类是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包括破格提拔干部,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被问责领导干部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等7种情况。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该制度明确了必须报告的事项,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
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除地方党委常委会适用该办法外,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此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该项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范围,但如何保证广大一线干部群众的知情权、事前监督权有待进一步细化。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细化了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民主评议中。对县级以上党委书记选拔任用干部带有一定的个人倾向和随意性有了一定限制、戴上了紧扣咒。
二、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核心在自觉执行
四项监督制度是对《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干部工作监督的深化和拓展,制度之间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明确了违规情形和和处理措施,构成了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任“监督链”,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为新时期做好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了标杆。
学习贯彻四项制度,必须按照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群众知晓的要求,带头学习,做好表率,对四项制度仔细研读、深入领会、熟练掌握,筑牢思想的“防火墙”,打好自身的“预防针”。同时,还要当好四项制度的宣传者,承担起宣传员、解说员的角色,积极宣传讲解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干部群众对四项监督制度知晓的广度和深度,在深化认识中强化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干部工作更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思想基础。
一项制度再好再科学,最终还得要人来执行。执行者的态度决定了政策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因此学习四项制度,不是形式上的学,更要学出台四项制度的现实紧迫性、必要性,
要深刻认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和谐安康的千秋伟业所产业的巨大影响,更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为民负责。
三、落实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在于摆正角色
四项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用人不正之风等
问题,对谁来追究、如何追究等情况都作了具体的要求。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在落实四项制度的过程中,既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执行者和被监督者,同时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民主权得的保护者。必须要认清角色、准确定位。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要严谨缜密,不违反规定、不触及“高压线”;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计个人得失,敢于讲真话,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敢于秉持公道正义,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严防干部考察失真失实,严把干部选人用人关口,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法规执行水平;在接受监督过程中,要有宽阔的胸襟,敢于承担责任,敢于直面矛盾,敢于揭丑亮短,对存在的问题不推诿、不回避,对下属违反制度、违规操作不庇护、不手软,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在不违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要靠阳光、靠公开、靠民主、靠群众,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一线干部群众的事前监督权利。
第二篇:发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思考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祁建军
中组部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深知这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这段时间,特别是5月6日中组部视频会议后,我对四项监督制度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
习。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浅谈几点思考和认识。
一、四项监督制度有着深远意义。一是破解了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主体、情形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法,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二是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三是提供了防止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 1
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四项监督制度为组工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干部工作更加严谨。四项监督制度为组织人事部门坚持公平公正选拔干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也使组工干部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在今后工作中,要更加严格的执行干部工作相关政策、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好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二是干部工作需要更高的政策水平。干部工作政策性很强,需要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四项监督制度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是一个监督链条,在这个链条每个环节都要接受监督。因此,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造成工作上的被动,甚至被追究责任。三是干部工作需要更强的责任意识。四项监督制度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责任,不能因为承担责任而过分谨慎,不敢创新,而应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敢于讲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敢于秉持公道正义。四是干部工作需要更高的工作标准。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使干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对干部工作的监督也将更加有据可依。干部工作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接受监督。
三、切实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四项制度
得到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好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一是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对照四项制度,对近几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执行中的差距,总结经验教训,对以前存在的与四项制度不相符的做法进行纠正;通过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二是解决监督不到位问题。组织部门要主动作为、提前作为、有效作为,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解决权责不对等问题。四项监督制度明确了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的用人原则,给“违规提拔”、“带病提拔”行为敲响了警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四项监督制度,在选人用人上绷紧弦、用好权、担起责。四是解决用人不规范问题。要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等办法,严格制约和监督干部的推荐者、考察者、决策者,确保秉公用人、规范用人。
第三篇: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区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领会落实中央精神,房山种植中心按照区委的要求,立即组织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本人对照文件逐条研究,正确把握内涵,务求领会精神,并获得以下心得。
一、四项监督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通过不断(请您支持wWw.haoword.coM)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特点
1、监督体系上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3、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
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4、监督效果上
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问题。
三、学习的关键在贯彻落实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 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严格执行这四项党内监督制度,必将对本单位及中心系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关键是抓住重点。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是全面覆盖;推行离任检查制度,要重点是离任必须检查,检查必须动真格不搞例外。
3、要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所以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第四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促进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的有机结合,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实践总结,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对规范权力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效果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一、彰显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决心
选人用人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党的事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也是组织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点。近几年来,我党通过不断加强政治力度,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使不少高官落马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
二、明确了我党选拔“品德优良、淡泊名利”干部的条件 强化学习,增强三种意识。四项监督制度相辅相成,内容丰富。在落实过程中,首先应该要加强学习,领会精神,树立三种意识。
一要树立责任意识。李源潮部长曾说过:“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称出了选人用人的份量。我们在选人用人上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慎重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切实负起选好、用好干部的责任。二要树立规则意识。四项监督制度对用人上出了问题,追究谁、谁追究、如何追究,都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把这些规定真正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就必须真正树立起规则意识,按既定规则行事,确保各项程序到位。三要树立民主意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因此,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公认不公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提条件,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扩大干部工作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三、体现了我党领导干部任用责任的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的原则
狠抓落实,体现三项要求。“为政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要,贵在执行”。我们在执行过程中,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体现三项要求,抓好制度落实。一要体现制度化要求。要积极创新干部选任方法,坚持以好的作风、好的制度选人,使制度化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具体工作中,匡正用人风气。如引入选人用人竞争长效机制,或在重点培养年轻干部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等。二要体现程序化要求。要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各个环节程序到位。三要体现规范化要求。要坚持把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狠抓干部提名、民主推荐、考察等关键环节,确保每个关口都能真实体现干部实际情况。
四、突显了我党将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来织布的“防控网”。
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四项监督制度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从而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对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具有重要作用。《离任检查办法》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提拔交流直接挂钩起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第五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最近,中组部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
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为确保四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好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按照领导干部熟悉制度、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制度、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制度的要求,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四项制度,畅谈学习体会,深刻理解贯彻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是及时召开了集中学习研讨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与会人员就围绕如何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如何破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等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二是组工干部要深入学。要求组工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不仅要理解制度精神,还要熟记制度规定。确保能够深刻理解并掌握文件精神,熟练记忆并精通实践操作。
三是党员群众要广泛学。利用每月政治学习时间,深度宣传,使广大干部了解内容,掌握精神,明确权利,鼓励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是认真对照四项制度,对近几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执行中的差距,总结经验教训,对以前存在的与四项制度不相符的做法进行纠正;通过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
当前要把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创新途径和方式,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坚决查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