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今年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17日下午举行记者招待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就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答记者问时强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吏的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规定明确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列出了15种情形。徐部长指出,规定进一步优化对于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有关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完善了有关调整安排方式。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忘初心使命的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既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又要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形成一套督促检查的办法,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作为我们局,我觉得重点落实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把年度考核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际、作风状态、群众口碑。
二是坚持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实战考验中辨别高下,区分优劣。
三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查、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日常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形成有利于能上能下的用人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