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电公司市场营销工作的想法及认识
一、市场营销工作是长期而持续不断的一项工作。自国家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以来,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就已开始,从省级电力市场到区域电力市场,再到目前的节能调度、发电权交易,以及即将开始的大用户直购电交易,虽然市场竞争形式不尽相同,但有一点不容置疑,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开始并将持续下去,并时时刻刻存在着。因而,若想在时刻存在的竞争中争得优势地位,市场营销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需要同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电力监管部门、电网公司各有关部门建立稳定而密切的关系,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为公司的经营提供决策和支持。
二、市场营销工作需要部门间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由于市场营销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经营计划的制定、生产方面的执行,因而,在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具体工作中,需要其生产部门和经营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流、采取步调一致的工作,才能使市场营销工作行之有效。要避免生产与经营脱节、信息反馈不畅、各自为战的不利局面。
三、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应在子公司内部、子公司所属各单位内部建立一个由生产、经营人员参与的营销工作网络,所属各单位应设置营销专职部门或专职岗位,以子公司为统领,形成自上而下的营销工作体系,按照子公司的总体部署,使公司的市场营销工作有序开展、有的放矢。
另外,为保证营销工作顺利开展,可否考虑在成本中列支营销专项资金,或对用于营销工作的费用审批上予以优先考虑。
四、市场营销工作需要分角色、分层次来做。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到政府、监管机构、电网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各级领导,针对不同的对象,需要我们不同层次的人员来开展营销工作。各层次的人员应在子公司总体部署下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全方位开展工作,不能只单独作某一方面或某一层次的工作,如那样,效果差且不持久。
个人认为,在具体的工作中,子公司可负责“面”,即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电力监管机构、电网公司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所属各单位可负责“点”,即电网公司的交易中心和调度部门。子公司可根据情况需要参加所属各单位的营销活动。
五、对子公司所属单位的营销管理应依靠制度来管理。
公司所属各单位市场营销工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因而,对公司内部各单位营销工作的管理尤为重要。目前,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营销工作管理也应遵循这一原则。
公司应建立营销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依靠制度对所属单位营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考核,使营销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目前,公司收购的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尚未正式移交,这些单位的营销管控模式、工作方法、习惯等我们尚不十分清楚。因而,个人认为目前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摸清这些单位的具体情况,然后通过会议、文件、调研等方式,对其传达、宣传子公司的工作思路和部署,逐步理清关系,使之逐步适应公司的管理模式。公司则通过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指导、监督、考核,使整个公司系统的营销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