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办法心得体会
一、“行政问责办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行政责任,促进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行政问责办法规定了十种应当进行问责的情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平庸无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铺张浪费、攀比享受;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对有这些情形的各级行政负责人实施问责,对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勤政廉洁,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服务承诺制度致力于提高行政机关的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行政机关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对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服务型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就环保局而言,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环境保护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开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一方面使项目建设方清楚知道该如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一方面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中,使环境保护行政职能部门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首问负责制促进行政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实行首问负责制度,能有效促进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履行职责,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事项的,第一个接待服务对象来电、来访者(即首问者),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接听电话应文明、礼貌、热情,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所问、所办之事。热情为到访者、来电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对到服务对象要热情、主动,属在。 本人职责内的事要及时处理,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受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的有关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引导其找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直到让服务对象满意为止。对把握不准的事宜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及时请示领导。做到这些,才能成为一名称职的机关工作人员。
四、限时办结制防止办事拖拉,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对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事项;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生产安全、救灾赈济、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是防止办事拖拉,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工作制度,行政职能部门通过理顺内部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首问负责制是开始,限时办结制是核心,行政问责和服务承诺是保障,这四项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建立和严格执行这四项制度,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建立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有了制度,就有行动的依据。关键在怎么落实在具体操作中,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这对于加强干部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