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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 篇一
这部作品在我随便翻阅书籍的过程中 ,看到过但是没有仔细看 ,只是看了个题目和作者的名字 ,在有一天的微机原理可见是 ,班级的一个湖北籍的同学在教室里调侃有关文学的事情 ,他问到了《红与黑》的作者是谁,我在一旁听到了,便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司汤达”。从他嘴里又得知她的名字原本不叫司汤达 ,这个名字是后改的,可是我查了 ,他的真名叫做司汤达 ,他的别名是亨利@贝尔。那个同学在聊天时,我脑子一直在想这个名著主要内容讲的是什么,但是始终没有想起来,(没看过的原因)。所以这是突然想起了 ,手边也正好有这本书 ,便开始了自己的孜孜不倦。
内容是漂亮的小伙子于连,生在拿破仑时代,仗着自己的惊人的记忆力,背诵了《圣经》,到了师长家里当上了老师 ,这期间与德@瑞纳夫人产生了感情 ,后来师长怕被人称为王八,将于连送到神学院,又送到了木尔侯爵那里当秘书 ,认识了马特尔,于连野心开始膨胀,想利用马特尔让自己升职,可是和德@瑞纳的关系暴露,于连刺杀德@瑞纳未遂,自己得知野心不能实现,“破罐子破摔”,终于死了,马特尔和德@瑞纳都是对他有情义的人。
读完之后感觉很顺畅,乜有难理解的地方 ,情节铺设的很合理、很完美。
懂得的知识:“缮写”的意思的是复制,抄写的意思。刽子手的英文是1、executioner2、slaughterer。平庸的英文是1、mediocre2、commonplace。典范的英文1、exemplar2、example。
司汤达的取自现实,在1827年维利耶尔发生类似于连的爱情悲剧,把小说《于连》中混入了这则新闻,才有了《红与黑》。
经过查找得到的知识:1、欧洲封建社会开始是在476年罗马帝国的建立,结束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2、小说名字《红与黑》的原因 ,一说是于连是红 ,社会的上层是黑。二说 ,红衣教是红,皇教是黑。三说是教会是红 ,拿破仑的军队是黑 。3、欧洲的贵族的阶层身份。我查了一下 ,居然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一样,都是公侯伯子男 ,比中国多的一项就是男爵下面的还有骑士 。
读书的目的是想不想让自己的知识上有盲点 。读完之后 ,自我感觉唯一收获的就是剧情 。其他的还有于连在“神学院”里看到了321名教徒都是平庸之辈 ,他信心大涨 ,而我在太原师范学院 ,周围也都是“平庸之辈 ”,所以不用太在乎别人了 ,增加自信 ,增加财富 ,把握课堂,弄好长相 ,坚持好的状态 ,我想我会很强的 。
《红与黑》读后感 篇二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读后感 篇三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 篇四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刻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好处没有一个真正的明白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十分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述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取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取上,是选取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感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感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正因它太可贵了!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正因时刻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十分困难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 篇五
宁静的村庄,遍地的绿草,成群的牲畜。还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少年坐在浓浓的树荫下,手上捧着一本圣经,少年正用纯正的拉丁文朗声读着。他叫于连。
于连的生命,就像是匆匆划过天际的一颗流星,短暂却璀璨。他机智,能用流畅的拉丁文背下一整本的圣经;他自尊,在初到市长家时表现得那么自信,尽管他只是一个贫穷的少年;他勇敢,愿意突破世俗的钳制,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但正是这样一个令人敬佩的少年,终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失去了他本身的颜色
“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这让人无比欷歔的同时,又让我陷入了沉思。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于连。曾经的我们,悠游自在地生活在天真的梦的港湾。而渐渐地,我们开始不满足。“小红的新发卡比我的好看。小明手上的是新出的玩具。”又到了如今,“她脚上踩着今年的最新款。他的手机是最新的一代。”我们越来越不满足。因为我们发现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着差异。潜移默化中,我们也从当初那个懵懂的少年变为了雄心勃勃的野心家。
我执拗地相信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于连又变回了那个淳朴的农家少年。社会让我们变了很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做的事是适应。也许我们曾经想改变社会,最终却让社会改变了我们。但是如果我们心中一直藏着另一颗心,一颗不断向上,不断向前的心,那么,内心深处的我们将永远不会被改变。
红与黑读后感 篇六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红与黑》读后感 篇七
“除了男女情恨,《红与黑》还逼真而深入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利是图,政治的勾心斗角,神圣教会的黑暗坠落,贵族阶层的庸俗势力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红与黑》不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这是莫雅平对《红与黑》的评价。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达。聪明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的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成为候爵的心腹,与拉莫尔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眼中也有一千种《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于连在富贵中迷失的幸福。
于连总是说要飞黄腾达,要成功,可还来的却是自己被送上了刑场。他正是在盲目追求富贵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途,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他宁愿为了富贵,生活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也不愿过平淡的清贫日子。这让我想起了苏武。苏武在单于“千金封侯”的许诺下,仍将祖国铭记于心中,将大汉镌刻在他的心灵深处。苏武被万世景仰,他的英名流芳百世。于连和苏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于连认为富贵就是幸福,苏武认为精忠报国就是幸福。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像苏武一样,明白幸福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 篇八
人生不仅要有梦想,还要信仰梦想,更要激励自己去实现梦想,良好的幻想,就是未来人生道路美满的成功标志,当个人的梦想与社会发生矛盾时,是顺从还是叛逆。
闲来无事,那就看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书能带给我们无限乐趣和精彩的故事。《红与黑》男主人公,出身低微,年轻英俊,智慧过人。他崇拜那破论,野心勃勃,渴望通过个人的奋斗跻身于上流社会,这是他的梦想。少年时代,他也常遐思万千,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幸被引见该巴黎的美女,以自己什么辉煌的事功博得她们的青睐。这个想法使他在痛苦中——他把自己的痛苦想得很深重——深感蔚籍时,在高兴时则倍加欢快。
几经周折,他终于在维璃叶市市长家当了家庭教师,同时也感受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于是男主人公于连与维璃叶市市长的夫人瑞那发生了恋情,被揭发后,于连远走他乡……年轻英俊的于连又走桃花运,与富甲一方的——拉穆尔候爵的千斤订婚。天啊,这是于连做梦都向往的生活,他将拥有贵族的身份、地位、名誉、还有娇美可人,性情高傲冷漠的妻子。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在此时此刻,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将要降临,迷恋他的瑞那夫人,竟然告发了他,他不怕功亏一篑,泻世报仇,枪击了瑞那夫人,结果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命运真让人不可琢磨,于连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就在自己拼命努力争取一切荣华富贵的时候,就在自己为得到这样的生活感到幸福时,从天而降的大祸无情的带走了他的生命和一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于连看到了上流社会的污浊,他憎恨资产阶级的污和财富,蔑视贵族阶级的权威,同时也幻想自己能当维璃叶市市长,一定让公道、政,得到胜利,然而广场的尔虞我诈,也使他深受影响,因此当梦想与时的时代,社会,背景发生冲突时,他的梦想也随之破碎,命运的转折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命运就是生命中一切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总和,于连则是1830年时代的悲剧英雄。
《红与黑》读后感 篇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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