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红与黑读后感600字【精品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 篇一
此书讲述的背景是法国处于新旧王朝交替而旧的王朝复辟的时候,而一场斗争也就这样开始了。
主人公于连出生于农民家庭,而在当时人被分为三六九等,他基本是最底层的了,他想要报复上流社会必需要用一些手段,他崇拜拿破仑却为了自己向上爬只好大骂他,对于圣经也是被迫记熟。这和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人又有何不同呢,为了得到领导的重视,拍拍马屁,也有可能把其他人当做垫脚石,常常做着与自己内心相违背的事情,可是,现在的人找工作也十分困难,想要活下去,如果太老实,除非有好的一些条件,很可能会被别人挤下去,也有可能会导致自己连自己的伙食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他发生过两起与爱情相关的事情,而他为了自己,也许可以说与市长夫人完全是为了地位,而第二起只是一个见识少的女孩爱上了他。而最后他对市长夫人开枪也宣布了他的终结。原本内心正常的他逐渐扭曲。环境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去影响一个人,中国现在许多官员一开始都有着自己的原则,而当权力越大也导致自己开始膨胀了,正如几年前云南的白恩培,当自己去触犯那条底线时,回过头来已经太晚了。我们想要不断地体现自己的价值,必然需要一些手段,然而很多人也因此失去了自己做事的原则。
他的悲剧可以说是必然的,人分贵族,平民等,制度之下,他也不过是一颗棋子,时代决定了他只有用那种方法才能向上爬,而他不幸倒下了。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近代都是如此,不存在人人平等的环境,除非回到原始的社会,或者另外一种猜想,那便是极度发达的未来,但现在仍然差太远,平等只是相对的,每个时代有各自的对与错,正如以前中国一夫多妻是很正常的现在看来却是不正常的了。
《红与黑》读后感 篇二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 篇三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 篇四
“除了男女情恨,《红与黑》还逼真而深入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利是图,政治的勾心斗角,神圣教会的黑暗坠落,贵族阶层的庸俗势力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红与黑》不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这是莫雅平对《红与黑》的评价。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达。聪明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的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成为候爵的心腹,与拉莫尔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眼中也有一千种《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于连在富贵中迷失的幸福。
于连总是说要飞黄腾达,要成功,可还来的却是自己被送上了刑场。他正是在盲目追求富贵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途,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他宁愿为了富贵,生活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也不愿过平淡的清贫日子。这让我想起了苏武。苏武在单于“千金封侯”的许诺下,仍将祖国铭记于心中,将大汉镌刻在他的心灵深处。苏武被万世景仰,他的英名流芳百世。于连和苏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于连认为富贵就是幸福,苏武认为精忠报国就是幸福。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像苏武一样,明白幸福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 篇五
我是个爱静的人,打小起业余时间就大多泡在书房里,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古人读数为的是求取高官厚禄、美人谷黍,而我读书完全是为了寻找一种感觉。早上醒来时捧起书读上它几句,就像是已经吃过一顿美味的早餐。睡觉前读一段,便会带着书中的故事一同进入梦乡。上厕所时也会捧着本书,进去便是半个小时,全然不知环境的恶劣。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读书,周围是那么安静,仿佛也和我一起分享着书中的乐趣与风景。
《少年文摘》是我最钟情的一本杂志。当我拿起它时我总会先细细的看一遍目录,然后从中选择那些篇幅最小、最不吸引人的文章去读,把那些精彩的文章留在最后,这样越到后面就越觉得是一种享受。但我从不放弃任何一篇文章,因为每一篇文章都会给我不同的感受。
有时我读书到了痴迷的地步。当读到《侏罗纪公园》时便会心惊胆战,觉得身后便有只红眼睛、尖牙齿的恐龙;当读到《天龙八部》时便会按着书中的方法学着段誉练就“六脉神剑”;当读到《红与黑》时便觉得自己是那个苦命的于连,在社会中无助地挣扎;当读到“三英战吕布”则会不由自主地有感情地朗读一段。这也就是读书的一种味道,一种感觉。
细细地读书,品味书中的故事,体会书中的人物,这就是读书的感觉。读书是享受。
《红与黑》读后感 篇六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感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用心进取、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我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状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红与黑读后感 篇七
天边那一抹红晕,照亮了湖水,燃烧着生边的一切。火红的颜色,温暖的,却没有火的热烈,没有枫叶的妖艳。是一点点淡淡而散漫的火光失去了热度。湖水被烧着,波光粼粼中还闪动着那耀眼的红。树叶摇动着发出摺摺的红绿交错的光来。
一切的景象都告诉我,这是个火热的世界。此刻,黄昏将淹没在夜幕中,火光只是挣扎着,发出短暂的光,却不发热。就如英雄,在短的时间支出援助之手,却没有将他的心分散出去。所以,人们便等着,等着英雄的出现,而不是去做英雄。
黄昏,没有了红光,变成了夜。夜,没了晚风;夜,每了月亮;夜,每了星星。夜却还是夜。眼睛闭着,这个世界彻底黑了。黑有多深,象白骨精的无底洞?不,比它还深,无底洞到底还是洞,是洞旧有底。就像世上没有不可知的事物,只是人们尚未发现而已。慢慢的我感到周围的水气在上升。人是敏感的,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中,这种潜能就能被发觉。
夜并不安静,当然就不寂静了。阵阵蛙叫虫鸣让我有种毛骨悚然。是的,我很恐慌;不,是害怕到了极点。我甚至有种幻觉,还在向我哭泣,哭泣着这个世界的不公;哭泣它的孩子们悲惨命运。虫儿叫嚣着,它只是在提醒人们,世界上还有它们的存在,人们不能,更不应该无视它们的存在。
拂晓时分的夜,我已经错过了。我感到背后暖暖才发现,自己竟然站了许久,腿脚早已麻木的没有知觉,睁开眼又赶快闭上,刺眼的光——红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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