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支行反洗钱自查报告
xx支行反洗钱自查报告
分行法律与合规部:
根据总行反洗钱办公室在全行开展反洗钱检查的要求,近期我行对照《xx银行xx分行反洗钱检查方案》进行自查,现就检查内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014年度,我行各项反洗钱工作均已按计划实施。
其中,做的比较好的有:在拓展及受理国际业务时严格贯彻客户接纳政策,认真执行x银发?xxxx?xx号文;补充完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工作已完成90%,并能够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反洗钱培训均按期进行,并不定期组织客户经理、市场营销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尽职调查工作由会计部与公司部共同配合完成,会计部门提供并监测规模性、高风险、异常交易账户信息,由公司部有针对性的进行标准型或加强型客户尽职调查;
另外,在客户风险分类、可疑交易人工分析、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的监测分析这三项工作方面还需要加强。我行对部分高、低风险客户等级拿捏不准,后期应加强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学习,并提高对相关信息的关注度;虽近几月我行对可疑交易人工分析质量有所提高,但后期还应积极留存分析记录,不仅是“勤勉尽责”的要求,同时也给日后的风险评级和尽职调查积累了分析材料;我行未做好每季选择不同的数据类别对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进行监测分析的工作,后期将逐步完善此项工作。
二、x银发?xxxx?xx号文执行情况
1、我行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x银发?xxxx?xx号文,同时一并学习了分行制定的对xx号文理解和执行原则;
2、我行尚未接纳过“禁止客户”或“控制方禁止客户”;
3、我行尚未接纳过来自或其控制方为“控制类业务”和“高风险类业务”国家或地区的客户;
4、我行尚未受理过与“禁止类业务”的国家和地区有关的业务;
5、我行尚未受理过“控制类业务”的国家或地区与联合国等制裁的物项或服务有关的业务;
6、我行受理过有关“控制类业务”(伊拉克)的汇入汇款一笔,有关“高风险类业务”( 黎巴嫩x笔,巴拿马x笔)的汇入汇款共x笔。客户交易涉及“控制类业务”和“高风险类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时,我行均已按xx号文的相关执行原则要求客户提供贸易合同、报关单证等商业单据,审核其贸易背景;此类交易均为产品,且未涉及联合国等制裁项目或内容;
7、我行有外资控股企业,此类企业在我行开立的账户上未发生过频繁或大额套汇业务。
三、客户身份识别开展情况
1、因近期总行正在开展离在岸客户梳理工作,截至20xx年x月x日我行已完成检查范围期间新开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收集与录入(除股东信息部分由公司部进行录入);
2、截至自查日,我行对存量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补充完善工作已完成90%;
3、我行对客户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出现异常可疑情况时,进行了客户身份重新识别,并记录客户尽职调查表。
四、客户尽职调查推动和落实情况
我行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主要由会计部和公司部共同配合完成。对新开户客户,在开户之初,由会计柜面人员向客户初步了解行业归属、经营范围、地址、经营规模状况及一些主要的业务等。预开户后,由公司部客户经理或市场营销人员通过上门实地拜访、电话回访、工商查询、与公司股东及财务人员交流等方式过一步了解公司实际状况并填写客户尽职调查表交会计部入档。
五、高风险等级客户的评定和定期审核工作情况
1、我行对客户风险等级的划分在开户时进行初定,如已有客户号的原则上遵循系统已定风险等级;如我行新开客户号,则依照高风险客户的认定因素并结合客户涉及行业性质综合分析评级;根据《xx银行反洗钱规定》,在高风险因素中新增了“咨询、中介”公司等存在洗钱风险的行业,因此20xx年3、4月份我行集中对一些已开户的这类企业进行重新识别分析,经支行行长审批后将其调整为高风险;
2、我行暂无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的高风险客户。同时应近期总行安排的离在岸客户梳理工作要求,对所有存量客户风险等级进行检查,调低个别客户风险等级已由公司部出具书面申请交支行反洗钱工作小组审批,小组会议通过认定。
六、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情况
1、我行暂无上报重点可疑交易的情况;
2、20xx年至20xx年x月我行对可疑交易的报告未做好人工分
析甄别工作,为不出现漏报的情况,对系统提取的可疑交易我行均上报可疑;另对系统未提取的异常交易,已做手工上报,但未做详细原因说明;
20xx年x月开始我行对系统提取的可疑交易进行了分析再上报,并在系统中保留了分析说明记录;
3、对系统提取的部分可疑交易,结合客户本身性质及相关业务特性,可以证明暂无洗钱嫌疑的交易,我行则不上报,或对该客户持续关注暂不上报。在保留工作记录方面20xx年度未做到,20xx年度此项工作开始逐步完善改进;
4、自20xx年度开始,我行对可疑交易的报送均结合客户身份背景进行人工识别分析,对不明交易通过向客户经理了解或询问客户后再甄别上报;
5、20xx年x月因系统对个别可疑宗交易反复提取,反洗钱报告员反复报送,导致可疑交易报告量过大;20xx年x月以来按照人民银行及总分行对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要求,认真分析上报或不上报,不存在为降低可疑交易报告量而简单随意报告的情况。
6、我行系统提取到的跨分行可疑交易较少,如有则通过查询套交易及客户行业背景来分析资金来源及交易是否可疑。
七、监测分析工作情况
我行未按照总行要求提取数据并选择几类业务交易开展监测分析工作,此项工作将于本月开始实施。
八、反洗钱检查及整改情况
对分行组织开展的各项反洗钱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我
行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九、反洗钱岗位准入及考核情况
1、我行反洗钱报告员、管理员的岗位人员设臵施行准入制度,通过岗前学习培训考试,上岗资格经支行申请报分行审批;
2、支行领导班子将我行反洗钱报告员、管理员对总、分行反洗钱工作安排及支行反洗钱工作方面的执行、推动等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评。
十、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情况及评价
会计业务条线定期开展反洗钱培训,对总分行各项反洗钱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分管行长每月定期检查反洗钱工作情况,召开风险研讨会分析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点、提示相关工作重点。
十一、当地人行检查和评价
我行自20xx年x月开业至今尚未接受过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反洗钱方面的检查。
xx行xx支行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0401反洗钱自查报告
积邮银发(2014)03号
关于上报反洗钱自查情况的报告
州分行:
根据甘邮银发(2014)120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支行结合本县邮政金融反洗钱工作实际,对县支行及辖区金融网点进行了反洗钱工作的自我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情况上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 我行根据邮政金融网点人员变动及县支行实际人员情况,重新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县邮政、支行管理人员以及储蓄所主任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县支行综合办公室,确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县支行在行内及各个网点转发了《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考核评估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
省分行反洗钱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落实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泄密情况。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个人储蓄20万元以上、公司业务50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排储蓄所主任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主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查结果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规范完整。
8、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情况。根据州分行安排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对审计结论积极整改落实。
9、反洗钱文件资料报送和报备。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领
导小组,反洗钱信息员报备。按照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报送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规章制度等反洗钱文件资料。
10、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 根据上级行本年度反洗钱培训计划,以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相结合,对各网点进行反洗钱培训,。
11、反洗钱工作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以及上级分行开展各类反洗钱检查和相关工作。
12、反洗钱考核评估情况。通过对县支行及各个网点进行反洗钱综合考核评估,基本合格。
综上所述,我县支行各个岗位基本能够履行反洗钱职责,但在工作中还是缺乏一定主动性,缺少反洗钱相关制度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反洗钱岗位以及各个网点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增进相关知识,改进反洗钱工作,我县支行会根据自身的欠缺,弥补不足,强化工作,有效提高我县支行反洗钱工作质量。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上报反洗钱自查报告邮储银行积石山县支行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存档(二)
第三篇:2014反洗钱自查报告
根据市人民银行工作安排,我社于五月至六月期间对辖内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联社于20xx年5月份制定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永信联函字[20xx]043号),并于20xx年x月xx日在综合业务系统存款业务交易中新增反洗钱维护子交易,实现对反洗钱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
二、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并配备必要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反洗钱工作。由会计出纳科负责收集全辖反洗钱工作及大额支付报告和可疑支付报告,按月报送人民银行,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基层机构的反洗钱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制定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1、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审查在本机构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的客户身份,经自查,未开立有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没有为身份不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
2、办理单位客户开立、存款、结算等业务时按规定要求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3、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
4、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
5、于五月中旬开展对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让工作人员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第四篇:反洗钱自查报告
银行反洗钱自查报告
结合实际情况,义马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分社对本营业网点进行了反洗钱工作的自我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情况上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 我行根据本网点人员变动及实际人员情况,重新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网点主任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朝阳分社办公室,确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联社在各个网点转发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反洗钱考核评估办法》、《反洗钱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落实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
泄密情况。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个人储蓄20万元以上、公司业务50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排储蓄所主任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主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查结果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规范完整。
8、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情况。根据州分行安排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对审计结论积极整改落实。
9、反洗钱文件资料报送和报备。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信息员报备。按照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报送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规章制度等反洗钱文件资料。
10、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 根据上级行本年度反洗钱培训计划,以集体学习和自
学两种方式相结合,对各网点进行反洗钱培训,。
11、反洗钱工作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以及上级分行开展各类反洗钱检查和相关工作。
12、反洗钱考核评估情况。通过对县支行及各个网点进行反洗钱综合考核评估,基本合格。
综上所述,朝阳分社的各个岗位基本能够履行反洗钱职责,但在工作中还是缺乏一定主动性,缺少反洗钱相关制度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反洗钱岗位以及各个网点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增进相关知识,改进反洗钱工作,也会根据自身的欠缺,弥补不足,强化工作,有效提高反洗钱工作质量。
第五篇:银行反洗钱自查报告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银行反洗钱自查报告。2014年,我社成立了以社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反洗钱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辖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洗钱调查联络小组、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小组、转帐支付交易监测小组等指定内设办事机构,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2014年,我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制定了《***市水头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方案》、《***市***农村信用社二oo三年反洗钱工作计划》(*** 022号),对反洗钱做了全面部署,在全社范围内大力开展反洗钱工作;之后,我社又先后起草、印发了《***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规定》、《***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对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内设办事机构、各具体岗位的职能、职责做明确分工,不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根据要求,我社对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31间开立的帐户进行检查,检查个人帐户55户、单位帐户110户,检查提供金融服务交易笔数365笔,其中存款业务135笔,结算业务220笔,其他业务10笔。一是各网点基本能够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三是能够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等,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得到落实,暂未发现有匿名、假名、证件不符合要求、数留存资料不完整的帐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31间,我社大额交易笔数9489笔,大额交易金额995198万元:存款业务5137笔,金额712108万元,其中存款2987笔,金额593496万元,取款2150笔,金额118612万元;结算业务4352笔,金额283090万元,其中汇票56笔,金额14586万元,支票4296笔,金额268504万元。
我社基本能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大额现金、转帐支付交易的监测,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台帐制度和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制定《大额汇兑登记簿》、《对公大额收付登记簿》,加强对大额汇兑收付交易、大额现金收付交易、大额转帐收付交易进行详细登记、分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信用社进行洗钱活动。二是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三是狠抓落实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对出入我社的大额汇兑、现金、转帐交易实行有效的监测,凡支付金额超出审批权限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存在异常,都能够主动上报。
五、帐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31间我社开立帐户总数1975户,保存交易记录9489笔,我社职工均能自觉加强帐户管理,建立健全帐户数据信息档案,保存客户的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实行科学有效的交易监测,暂未发现存有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的问题。
六、反洗钱宣传和业务培训情况。2014年,我社组织过反洗钱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分发传单、电视、广播等舆论工具,结合本社的存款利率上浮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反洗钱知识普及和相关金融法规的教育,提高客户的法律意识,积极配合我社开展反洗钱工作,形成良好的抵制、打击洗钱活动的社会氛围。今年五月中旬,我社继续开展对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开展反洗钱学习活动,让员工进一步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七、反洗钱工作存在不足及今后工作要求。我社基本上能按照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基层员工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等。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具体规定,继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二是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整体功能,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要不断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在自查中查找缺陷漏洞;四是要继续加强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和转帐支付交易监测,特别是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交易和可疑资金支付交易的有效监测,做好汇兑结算和大额现金收付的台帐登记和分析工作,防止和打击非法洗钱活动;五是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的社会宣传力度;六是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特别提示:本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2、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3、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
二、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在股份制公司设立时,就着重考虑如何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其运作。为此,本行设立、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银行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从而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一)构建现代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
本行根据《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聘请了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工作经验和卓越过往业绩的人士担任本行的董事长、行长,选聘了副行长、风险负责人、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高管层为执行机构的有效治理机制,建立了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引入了5名独立董事、2名外部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均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任主席。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合法行使权利,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干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本行的股东大会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内容。该议事规则作为本行章程的附件,经本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和中国银监会核准后,已得以贯彻执行。
此外,本行建立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转载需注明来源:www.haowoRd.COM),以确保所有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较高回报。
2、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授权直接经营管理公司。如何确保董事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履行其职责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问题。董事会成员15人,其中独立董事5名,执行董事2名,其中大部分董事是均具有丰富的金融业从业经验和卓越的过往业绩,而且,还有战投bbva派出的董事。本行每位董事都知悉其职责,并付出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本行的事务。多元化的董事结构,高素质的董事队伍,有利于董事会对重大经营事项的正确决策,有利于本行的业务发展和业绩提升。
目前,本行已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组织架构和决策程序,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于2014年3月份开始进入正式运作阶段。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是独立董事,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本行监事会成员现有8名,其中外部监事2 名、股东监事3名、职工监事3 名。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和报告权,为保障监事合法权益的实施,本行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本行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4、内部控制制度
较好的内部控制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为促进本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本行的核心竞争力,确保银行资本保值增值,本行一直本着"内控优先"原则持续不断地完善与改进内部控制。本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加大内控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整改报告《银行反洗钱自查报告》。
5、风险管理制度
审慎的风险管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本行致力于建立独立、全面、垂直、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的风险管理文化,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风险管理战略,主动管理各层面、各业务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
6、关联交易
不规范的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陷阱是妨碍公司治理的痼疾。因此,应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本行实行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该事项的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同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关联贷款进行严格管理,并确保其满足关联贷款不得超过监管资本15%的规定。本行在上市之时,就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了正常类关联贷款,目前,未向原有关联方客户新增授信,亦未发展新的关联方客户。我行针对关联贷款的相关防范措施包括:严格授信要求,关联贷款的发放条件不优于其他一般贷款;加强授信审核,关联贷款的发放必须逐笔上报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等。
7、激励约束机制
本行制定了保证总分支机构的独立运作和有效制衡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完善等级行管理制度、总行部门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在总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同层面均建立起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我行逐步开始建立资本约束下的激励考核机制,在分支行开始推进以"经济利润"、"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回报"为基础的考核机制,促进分支行在业务经营中树立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自觉地优化和调整资产结构。
8、信息披露管理
本行a+h同步上市后,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本行、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内地和香港两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本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有效的内部信息报告、审核及披露流程。
本行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本行董事长,本行总行各部门以及各分行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及本分行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本行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本行信息披露的指定负责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有关监管部门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信息披露任务,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行信息披露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本行建立了行内重大信息汇集机制,从体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流程,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奠定了基础。
由于本行今年4月27日刚刚上市,因招股书中披露了本行2014年度相关财务业绩情况而取得了上市地监管机关对本行2014年年报的豁免。因此,尚未披露过定期报告。但本行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全面、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透明度,保证所有的股东平等享有知情权。同时,本行也将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的要求,适时修订、完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9、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行上市之初,就非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开通了投资者电话专线,在公司网站设置了"投资者关系"栏目,认真接受各种咨询,并开始着手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起草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以来短短的两个月内,本行领导、董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组织、接待了大大小小几十次境内外投资机构、分析师和投资者的来访调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解答问题,建立了和境内外投资机构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好评。
(二)规范运作的保证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级管理人员规范运做的行为准则和依据。本行的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制定的,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审核。
(2)三会议事规则
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4)制定并完善了《行长工作细则》,完善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细则和规程,明确组织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明晰的汇报路线和信息沟通机制。
(5)起草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
在实际运作中,上述文件及其他相关指导性文件,共同为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1日,在短短的时间里,本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基本已确立,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但在实际运作中,正如《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所深刻指出,要真正解决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就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积极学习那些较我行更早步入资本市场的同业的先进经验,取人所长,补己之短,积极探索、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
(一)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由于本行董、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立时间不长,其议事规则虽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修订,但尚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董、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都是金融、财政方面的专家学者,应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不断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我行虽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合规经营理念,并大力倡导和宣传,但个别基层机构在认识上仍不到位,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容易忽视合规经营的问题,一些发生在基层机构的低层次操作风险问题还不时地困扰着我们。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全员合规、高层合规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其内控执行力。
(三)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我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草拟《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以使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该制度已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拟于年内实行。
四、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序号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责任人
1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董、
监事会决策机制 2014年8月份 孔丹先生
刘崇明女士
2 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2014年年内 合规审计部
3 实施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 2014年12月份之前 人力资源部、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本行始终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结构。
(一)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特色
1、本行树立了正确的经营理念,优化了内控环境。我行在对近年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追求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追求过滤掉风险的利润,追求稳定增长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银行竞争的前列"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和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商业银行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内部控制的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2、本行建立了覆盖全面业务和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授信业务内部控制、资金资本市场业务内部控制、会计及柜台业务内部控制、计划财务内部控制、中间业务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和反洗钱内部控制等。
3、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本行积极探索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并执行总、分行行长定期办公会议制度,履行集体决策职能,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健全了行长办公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和财务审查委员会制度,提高了决策的专业性。
4、强化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一方面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成立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开始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加强信贷政策管理,强化放款中心建设和贷后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完善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负债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5、加大检查、整改和处罚力度,狠抓内控执行。我行通过大规模的检查,狠抓整改率,保证了内控的执行力度。主要开展了会计大检查(覆盖面达100%)、信贷大检查(覆盖面达50%)及安全保卫大检查。通过连续的检查,大量揭示和纠正了会计、信贷业务操作和安全保卫方面的不规范操作行为,消除了风险隐患。
(二)风险管理方面的特色
本行持续采取以下多种创新性的措施,努力建立起审慎的风险管理体系:
1999年,本行进行了公司贷款流程改造,将大部分公司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集中到总行,并设立了从事不良贷款清收的专职清收人员职位;与麦肯锡公司合作开发了公司业务信用评级系统,并在全行推广。
2014年,本行实施了分行信审经理总行委派制,设立了具备识别信用风险知识及经验的产品经理职位以做实授信调查,建立了放款中心以降低放款操作风险。
2014年,本行设立了首席风险主管职位,在国内同业率先实施分行风险主管委派制。分行风险主管主持包括授信审批在内的风险管理工作,直接向首席风险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
2014年末至2014年初,本行调整了授信流程,加强对授信业务的全程控制,强化风险管理的独立性:(1)由风险管理部承担审查审批职能的同时,将放款中心和贷后管理职能集中由风险管理部组织实施;(2)实行信审会集体审批制,取消了总行行长、分行行长的审批权,总行行长、分行行长仅对信审会审批通过的项目行使否决权;(3)设立了专职信审委员职位,推行专业审贷。在授信调查以及贷后管理中执行第一责任人制度,由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对授信调查和贷后管理承担第一责任。
2014年以来,本行按照《巴塞尔协议ii》的要求,与穆迪kmv公司合作开发了新的公司业务信用评级系统。新的评级系统按照客户类别,设计了20个可独立计量违约概率的打分模型以及一个通用的违约概率计量模型,在行业细分和违约概率的计量技术上居于国内同业前列。
2014年,(1)本行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战略,并按行业、产品和客户调整贷款组合结构,主动管理信贷风险;(2)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本行建立了专门从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的三个专业委员会,强化对三大风险的专业、集中管理;并建立了重点行业专家队伍和行外专家库,加强重点行业政策管理,逐步推行行业审贷,提高授信决策的专业水平;(3)本行开始在全行范围内推广"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理念,并通过计算、分配基于监管资本标准的经济资本来对一级分行的业绩进行评价。
本行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上的持续努力,已经并将继续提升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并持续改善本行的资产质量,从而有利于提升本行的资本回报能力。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我行作为a+h同步上市的公司,深刻理解内地和香港在监管规则、监管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在信息披露方面严格执行标准从严不从宽,内容从多不从少的原则,并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本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有效的内部信息报告、审核及披露流程,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日常信息沟通手段。目前,本行通过《中信银行董监事通讯》、《中信银行资本市场动态》等方式及时向董、监事会报告相关日常工作。
(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本行已制定对高管的股票增值权激励方案,可否实施,目前尚未得到监管机构的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