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接行总部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检查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后,我支行迅速根据文件要求展开全面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支行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支行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和报告.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支行一线员工对反洗钱的内控制度比较熟悉,能够较清楚的鉴别洗钱非洗钱的区别界限,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同时能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较高的警惕性.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对于存款人开户,我行按照人行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能够认真检查客户的开户资料,如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无误后才予以开立结算账户.对个人账户坚持查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确认无误后予以开立账户.在本次自查中未发现有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对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我行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并准确的填制各类报表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
五.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支行能严格执行有关保存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规定,对相关资料均能报存至少5年以上.并确保此类资料的完整.
六.对当前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1).金融单位与实名证件管理部门未能联网,资源无法达到共享,使金融单位在对客户调查时,尤其在当前科技条件下无法对客户证件100%的鉴别准确.建议尽快采取措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2).建议有关部门缩短反洗钱信息的上报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对洗钱犯罪的打击速度.
第二篇: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接行总部关于的文件精神后,我支行迅速根据文件要求展开全面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支行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支行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和报告.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支行一线员工对反洗钱的内控制度比较熟悉,能够较清楚的鉴别洗钱非洗钱的区别界限,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同时能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较高的警惕性.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对于存款人开户,我行按照人行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能够认真检查客户的开户资料,如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无误后才予以开立结算账户.对个人账户坚持查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确认无误后予以开立账户.在本次自查中未发现有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对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我行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并准确的填制各类报表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
五.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支行能严格执行有关保存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规定,对相关资料均能报存至少5年以上.并确保此类资料的完整.
六.对当前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1).金融单位与实名证件管理部门未能联网,资源无法达到共享,使金融单位在对客户调查时,尤其在当前科技条件下无法对客户证件100%的鉴别准确.建议尽快采取措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2).建议有关部门缩短反洗钱信息的上报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对洗钱犯罪的打击速度.
第三篇: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接行总部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检查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后,我支行迅速根据文件要求展开全面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支行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支行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和报告.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支行一线员工对反洗钱的内控制度比较熟悉,能够较清楚的鉴别洗钱非洗钱的区别界限,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同时能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较高的警惕性.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对于存款人开户,我行按照人行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能够认真检查客户的开户资料,如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无误后才予以开立结算账户.对个人账户坚持查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确认无误后予以开立账户.在本次自查中未发现有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对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我行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并准确的填制各类报表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
五.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支行能严格执行有关保存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规定,对相关资料均能报存至少5年以上.并确保此类资料的完整.
六.对当前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1).金融单位与实名证件管理部门未能联网,资源无法达到共享,使金融单位在对客户调查时,尤其在当前科技条件下无法对客户证件100%的鉴别准确.建议尽快采取措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2).建议有关部门缩短反洗钱信息的上报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对洗钱犯罪的打击速度.
第四篇: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我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2014年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克银办[2014]51号文件要求中心及各支公司开展反洗钱自查工作。按照自查要求我中心对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的理赔案卷进行了自查,每月抽查50件已决赔案,共计600件,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车险
1、 个别案件中的一次性赔款协议无签订日期;
2、 6051、8518夜间拍摄的照片由于反光,看不清楚车
牌号码;
3、 3134、7220、9897、10929等个别案件修车发票未
盖章或发票无日期或发票车主名字错误;或发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符;
4、 3037、3079、6063照片粘贴单上的车号无或拍照人
处为空白;
二、非车险
1、 家财险172、178一次性赔款协议无被保险人签字;
2、 根据农险理赔业务要求,农险案件中定损单需加盖
单位印章,还需政府财政补贴发票,现正在补入未补齐全;
三、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1、对私人客户领取赔款时都核对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如是客户指定领款人时,同时也核对领款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财务并留存复印件,要求领款人在赔款收据上签字确认领取赔款;
2、 单位客户要求将赔偿金划入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
的第三方时,需要客户填写领取赔款授权。
理赔中心
2014年4月10日
第五篇: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自查的报告
关于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反洗钱工作情况自查的报告
人民银行xx县支行: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湟中县支行反洗钱工作各项要求,我社对反洗钱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将反洗钱工作作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外部案件的重要任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相关规定和省联社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着实做好反洗钱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同时根据人民银行湟中县支行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我社及时安排部署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相关要求,我社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当中,确保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我社坚持以联社主任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原则,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作为我社反洗钱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业务发展和机构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修订、调整和变更各反洗钱小组成员和反洗钱岗位成员并上报县支行。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我社将县支行及省联社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印发
传达至各营业网点,并结合我社实际先后制定了《反洗钱工作站工作职责》、《反洗钱工作联络员岗位职责》、《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操作规程》、《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操作规程》等各项内控制度,并制定《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实施方案》要求网点主任认真组织员工学习,要求员工熟知反洗钱操作规程,加强个人存款实名制、人民币结算帐户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执行力,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身份资料加大审查力度,对大额支付、可疑支付及时登记备案,同时对实际处理中的票据、银行卡、汇兑、大额现金取款等业务实行额度授权,以严格的事权划分制度规范处理大额支付业务。在事后监督检查当中,对发现未经有权人授权处理的大额业务或无有权人背书确认的支付款项及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
三、客户尽职调查
我社在对公开户办理账户手续时,严格审查客户的各种资料是否齐全,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规定,临时账户是否有当地有关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专用账户是否用于各项资金的收付,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的名称是否与其提供的申请开立账户的证明文件一致。在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时,查验支付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同时,结合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精神,对部分开户单位申
请资料、证明文件不全的账户,积极补办开户手续,并进行清理、销户。
自然人开立的结算账户办理开户手续时,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审核结算账户名称是否与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一致,根据规定认真辩明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客户的背景资料,并认真记录客户资料信息,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基本做到对个人和单位账户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四、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社各营业网点配有专职人员负责人民银行账户开立工作,由开户单位将开户申请资料提交开户网点,经开户网点账户管理人员审查资料的完整、合法性后提交联社营业部,由联社营业部专人负责客户信息资料的录入,最后报县人行进行审批,所有开户资料及客户交易记录,严格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规范保管。
五、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我社每季度向县支行报送《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等相关报表,同时,根据业务实际,在大额现金管理过程中,我社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大额现金支取逐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大
额现金的支取用途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禁发生超权限审批现象,(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认真执行大额现金报备制度,如实登记大额支取统计台帐。经检查,未发现可疑交易的行为。
六、配合司法机关及涉嫌洗钱犯罪信息移送情况
在反洗钱工作当中,坚持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在网点一线员工中开展学法、知法、用法活动,掌握各种法律条款的内容、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程序协助司法机关、税务等部门办理对有关账户及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等事宜,对涉嫌洗钱的客户,立即停止为其办理各项业务。
七、反洗钱宣传及业务培训情况
我社认真贯彻执行县支行及省联社有关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将相关规定、制度等印发各营业网点,并要求各网点组织柜员认真学习,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到日常业务当中。同时,我社在开展的各项业务操作大检查及专项检查中,也将反洗钱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列入检查范围,更好地规范了一线临柜人员的操作行为,规避了日常业务处理当中存在的洗钱犯罪隐患。
八、存在的问题:
1、我社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培训工作还有所欠缺,组织培训力度不足。
2、部分网点虽然对员工进行了组织学习,但员工对有
关知识或相关规定不熟悉,思想认识较为松懈。
3、个别信用社对部分久悬户的账户资料保存不全,存在遗失现象。
九、整改的措施:
1、继续加强对员工反洗钱的培训工作,增强临柜人员反洗钱的法规意识,规范操作行为。
2、加强检查和岗位监督,将内控制度执行到位,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
3、认真做好反洗钱工作记录,按规定保存客户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保持社会稳定,提高我社信誉,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奠定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