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对照《考核评分表》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2013年以来,市民政局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省民政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民政系统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我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责任分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在实处
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责任体系。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局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4月12日,召开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局领导在会上对民政系统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印发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解》(蚌民发【2013】15号),结合实际,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职责和任务。
2、坚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全系统民政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为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的贯彻落实和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3、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市民政局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内容、责任实施、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与职责相符,进一步健全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二、抓好“一把手工程”, 建立健全基层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市民政局把“建立健全基层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纳入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6月7日印发“一把手工程”推进工作计划(蚌民发【2013】14号),并认真进行组织实施
2、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民政局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分别送计财部门、驻民政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3、健全监管报告机制。按照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和实地核查。针对各项民政资金的特点,分别建立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优抚事业等方面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监督工作程序。
4、坚持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省市部署,今年7月对全市2010-2012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的农村五保资金、优抚(抚恤)资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救灾资金等民政系统涉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我市民政涉农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帐目健全,财政设立专户,专款专用,领发手续完备,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如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 和“惠民直达工程”发放。五保分散供养资金按季度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五保户手中;五保集中供养资金分别通过各乡镇财政所拨付到敬老院。救灾救济资金做到“资金来源、发放原则、补助对象、救助标准”四公开,救灾款全部实现 “一卡制”发放,杜绝了冒领、扣发等现象发生。在各县区检查中,发现各部门信息互通平台不畅,造成仍有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问题。下一步将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取消因情况变化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低保对象,确保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抓好点滴养成,积极推进作风建设
1、领导带头积极推进。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26条规定》(蚌民发【2013】7号)。5月8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共同签订了“九个坚持九个带头”履职承诺责任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担当,自觉践行民政工作宗旨,为各级干部当好表率。
2、强化警示教育。我们及时转发了中纪委对8起典型问题处理通报和省纪委6起典型违纪案例处理情况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典型违纪案例的实质和危害,切实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在机关办公场所积极营造廉政氛围,悬挂廉政书画,制作“算好人生廉政帐,走好人生幸福路”廉政警句桌牌摆放办公桌上。同时,订购廉政台历分发给党员干部,时刻警示廉洁从政,勤政为民。
3、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了《市民政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蚌民发【2013】18号),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并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华如军为组长,局纪工委书记何承德为副组长 ,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两节”前,印发了《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蚌民纪工委〔2013〕2号),《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加强作风建设规定情况暨中秋、国庆期间执行省、市廉政要求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蚌民纪工委〔2013〕5号),并组织人员到局属12家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4、推进干部下基层走访慰问。局领导班子成员经常带队组织局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三结三联三服务”大走访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建立一个社区(村)联系点。华局长等局领导分别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9户,每人发放油、米和现金500元,向社区赠送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同时,与自主创业人、农村养殖能手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5、认真开展专项清理自查。今年以来,根据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会员卡专项清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等四项专项清理自查。有关材料均按时上报市有关部门。同时,严格内部审计,根据《蚌埠市民政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局计财科、监察室等科室组成审计小组,每年对局属12家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酌情公示审计结果。近期,局内部审计小组已对市福彩中心、军休一所等4家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进一步强化了源头预防意识。
6、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1)对2013年以来领导干部离蚌外出请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登记,并按时上报材料。
(2)进一步规范上下班签到,局一把手带头进行签到,发挥示范作用。同时,局效能办多次组织人员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个别人员有上班迟到现象,现场给予批评,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3)在全系统12家单位开展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要求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大力推进效能建设。对无视禁令,无故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上班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严格按照民政局效能建设“十条禁令”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今年以来,市效能办先后三次到我局明察暗访,均未发现违纪现象。
7、进一步规范“三公”消费。严格公务接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接待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公务接待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对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进行改革,精简停用6部公用车辆。严格要求节假日和双休日所有车辆集中停放,按照有关规定全部落实到位。
四、抓好主办市级目标任务落实,大力推进村(居)务公开
近年来,村务公开工作在探索和创新中始终注重不断完善充实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先后制定多项民主管理制度,将村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在推进村务公开中,认真落实“四到位”。
一是议事到位。即对村重大事务决策、“三资管理”和“一事一议”等重大事项,均由村两委班子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拟好方案,提交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是公开到位。在显要位置建立村务财务公开栏,公开栏不是虚设,内容充实详细,并随着重大事项决策全面公开。如享受低保的政策、享受低保户姓名等。
三是监督到位。各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将那些公道正派、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原则性强,有一定财会知识和议事能力的村民选入村务公开监督组。同时,印发《村务公开监督组暂行办法》,对监督组的建立、职责、活动程序及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监督水平。
四是管理到位。各乡镇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村“三资”管理意见》、《关于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对村务理财,按照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和财政所要求统一程序、统一集中核算等,控制非计划开支、专项开支,避免挪用和违规,保证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通过建立村民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听证会、意见箱和监督电话等作用,畅通了干群对话和沟通的渠道,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
五、抓好措施强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
坚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纪委统一协调,各单位(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加强对各类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根据《蚌埠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采取分类评估的方式对首批133家学术性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评出4A级社会组织2家、3A级社会组织8家,2A级社会组织7家,1A级社会组织2家。开展社会组织年检,287个社会团体和14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了年检,年检率达到98%。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3087个,其中社会团体57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84个,备案的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922个,社区民间组织1303个。并有计划地对各类社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工作水平。
2、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监督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和实地核查。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皖民电〔2013〕103号)精神,市民政局会同市纠风办、财政、审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1月15日至20日对所辖三县四区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怀远县新城区、古城镇,固镇县任桥镇,五河县大新镇、申集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入户调查、限期督改等方法,对全市2013年度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据统计:2013年我市接收各类救灾款1654.4778万元,全年使用1500.9010万元,结余153.5768万元。
3、加强社区管理。继续进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出台《蚌埠市创建示范社区实施办法》,8个社区被命名为示范社区,分别获得市政府50万元奖补支持。淮上区入选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区), 8个乡镇、70个村入选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乡(村),治淮街道等5个单位被推荐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建成30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成功举办“温馨蚌埠、欢乐珠城”全市社区艺术团歌舞大赛,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三社联动”为标志的社区建设新格局逐步展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六、抓好行风建设,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1、规范服务举措,制度到位。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对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服务项目逐一进行分析和查找,切实强化制度创新,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项制度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2、加强事务管理,公开到位。把制度上墙作为一项常态化管理,各窗口单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等全面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素质发展,服务到位。以“围绕中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为主线,以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工作为根本,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专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民政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广大职工爱岗敬业、热情服务、无私奉献,做到“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今年,市殡仪馆坚持亮化窗口,优质服务,亲情打造人生终点站,申报并通过了市文行委“市文明窗口示范点”验收。怀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首批3A级婚姻登记机关,正在申报全国4A级婚姻登记机关。市社会福利院和军供站荣获“全省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截至目前,全市民政系统有6个单位创建为全省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有2个单位获全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有10家单位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家推荐参加全省第十届文明单位评比。市民政局连续十年在市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三次荣立三等功,12月26日,我市再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实现“七连冠”创建目标。
总体上看, 2013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些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距离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漂浮,进取意识、创先争优意识不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在今后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解决。
七、2014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抓好教育预防。
1、建立党员干部廉政学习制度。一要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二要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三要建立党员党性教育和分析制度,引导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2、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组织开展收看录像片、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
4、继续推进民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着力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二)进一步强化务实高效,抓好作风建设。
1、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得”,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
2、拓宽监督渠道。重视发挥好政风行风评议员的作用,切实增强社会和群众监督的实效。
3、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监察室(效能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共同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4、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牢牢把握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和领导带头的原则,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推进,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际成效。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作风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围绕重点工作,抓好监督检查。
1、加强对省、市关于实施民政民生工程,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推进基层民主与社区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完善救灾救援体系,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到组织领导、组织实施、措施落实三个到位。
2、围绕全局重点工作,每季度确定一个监督检查主题项目。组织有关职能科室,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切实抓好推进和落实,确保全局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3、坚持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通过查阅资料、察看项目现场、深入村民、居民家中询问有关情况等方式,分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深化效能建设,抓好工作落实。
在工作重点上,突出解决影响民政工作的突出问题,定期排查,具体研究;在工作方法上,树立典型,培养亮点,以点带面,重点在教育预防监督检查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工作落实上,突出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从自己做起,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习惯,转变作风,主动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德调研,为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推进工作的职能作用;在协调服务上,要多沟通少依赖,多联系少等待,努力从具体问题抓起,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针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特点,要在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上多下功夫。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领导意图,按年度、季度、每月、每周排出工作重点。尤其是涉及到省民政厅具体任务、市政府目标和机关效能等重点工作,要超前谋划,主动介入,盯紧抓落实,努力为全局中心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表(一)
2、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表(二)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