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已报税证明
已报税证明
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办理单位:国家税务局
3、办理窗口:纳税申报(国税)
4、承诺时限(工作日):2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1075)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14〕1074号)
三、办理程序
纳税人携带书面申请到申报窗口申请查询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已抄报税,已报税的当场开具证明单返还纳税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
四、前置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备注事项
无
我司(销售方)遗失10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要求已经在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发现声明上多注明“作废”字样,毕竟我们不是要作废,不知道税局会不会以“作废”不能通过?“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本地税局审核后,还须购方税局审核吗?本地税局人员建议一张发票填一张证明单,不填单价与数量!不知道这样的填写对于购方税局能易于通过吗?或有什么更好的填写?
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是不可以写“作废”2字的,因为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也可以抵税的。
我单位(销货方)2014年1月19日开具可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出去,购货方(客户)收到并签收,可过了一段时间,购货方称自己把发票丢失,要我方去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我知道要跟税局说丢票对我们单位不太好,可该怎么说啊?怎么申请?我让购货方出具一份他们丢失票据的证明,他们也不肯,我该怎么办?马上要过抵扣期了,如果真过了,他们还没有认证,会不会影响到我们?
你们是销货方发票是购货方丢失的且没有认证,你只要去税务局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给对方就可以了,你就和税务局据实说就是了,没有什么问题,然后把这个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加公章给对方去抵扣就是了。购买方准备(1)发票记账联复印件3份+公章
(2)已抄税报税证明单原件
有些地方税务局要求有罚款,200元一张发票,你可以让弄丢失的一方承担就可以了。
第二篇: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一、纳税人应提交资料
1、 《丢失税控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一式三份)
2、 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仅适用于被盗(抢)发票的情况)
3、 刊登“遗失声明”取得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需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
2.遗失发票联的“遗失声明”须在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如广州日报81916951、南方日报87376527、羊城晚报87138888等),以及《中国税务报》上刊登(联系电话:020-86375155、13826433452、13724049395)。
3.剪下的报纸请黏贴在《证明单》上。
三、办理流程:纳税人带齐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先在排队机点击“税务登记、涉税申请”类业务的排队号,.然后到指定窗口受理。
四、办结时限:即时
注:1.此指引仅供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参考使用,不作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依据。如本资料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2.2014年8月更新
二分局博客:http// 2fenju.blog.163.com/
可连接网上申报、网上抄税、表格下载;可查询涉税事项受理批复,每月税期及最新公告
本人去税局办理遗失发票声明全过程:
一,登报
东莞登报在中国税务报广告部东莞服务中心办理,联系电话0769-22772115,该中心会传具体刊登格式及汇款帐号,登报100字内费用410元,填好刊登内容盖公司公章跟汇款凭证回传0769-22772115,款到后7个工作日内刊登,(周六日不办公)大概10天内能收到报纸。
二,准备资料
1,准备好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复印件两份,盖上公章,写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由本企业提供”,一份税局留底,一份给客户。
2,提供一份情况说明,用a4纸打印,盖公章
(更多内容请访问首页Www.haOWord.COm)说明的内容包括:如何丢失发票,丢失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开票金额和税额,日期。
3,该发票当月的抄税资料,包括发票汇总表与明细表,盖公章。打印该发票所开月份的抄税汇总表与明细表,在明细表上找出该丢失的发票,用签字作上句号
4,在税局领发票窗口要一份遗失声名刊登表,将报纸内刊登的报纸抬头及刊登内容裁好,贴在遗失声名刊登表框内,填上纳税人资料电
话号码,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填完再复印二份,在申请刊出单位盖章处分别盖上公章。
三,办理流程
1,详细资料准备好后在办理窗口办理,协税员会打印传递资料三张,签名,然后有出具四份资料,东莞国家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第四份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此单需由税务局长亲笔签名,局长办公室在三楼)
2,局长签名后四份资料需到二楼税务办公室处盖税务章,办公室处留底遗失声明刊登表一份。盖完税务章返回一楼办税大厅,签回有通知书,告知书,决定书,两联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此证明单第三联及另一份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给客户抵扣。
办证明完毕!
第三篇: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本文来源:http://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no.
第三联,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填表说明
1、销售方名称、税务登记代码: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销售方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2、购买方名称、税务登记代码: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购买方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额。
4、报税及纳税申报情况:由税务机关填写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税时间、纳税申报时间。经办人、负责人签章。
5、备注:编号(no)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写。
第四篇: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更新过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备注:本人于2014年6月办理了客户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全过程,希望对同样发生过此类事情的友友有帮助.有友友问起,故增加更详细的小细节,请参考,----东莞市樟木头双方塑胶原料钟小姐13480421302
一、纳税人应提交资料
1、 《丢失税控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一式三份)
2、 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仅适用于被盗(抢)发票的情况)
3、 刊登“遗失声明”取得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需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
2.遗失发票联的“遗失声明”须在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如广州日报81916951、南方日报87376527、羊城晚报87138888等),以及《中国税务报》上刊登(联系电话:020-86375155、13826433452、13724049395)。
3.剪下的报纸请黏贴在《证明单》上。
三、办理流程:纳税人带齐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先在排队机点击“税务登记、涉税申请”类业务的排队号,.然后到指定窗口受理。
四、办结时限:即时
注:1.此指引仅供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参考使用,不作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依据。如本资料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2.2014年8月更新
二分局博客:http// 2fenju.blog.163.com/
可连接网上申报、网上抄税、表格下载;可查询涉税事项受理批复,每月税期及最新公告
本人去税局办理遗失发票声明全过程:
一,登报
东莞登报在中国税务报广告部东莞服务中心办理,联系电话0769-22772115,该中心会传具体刊登格式及汇款帐号,登报100字内费用410元(含10元快递费),填好刊登内容盖公司公章跟汇款凭证回传0769-22772115,款到后7个工作日内刊登,(周六日不办公)大概10天内能收到报纸。备注:就登中国税务报一份即可。
二,准备资料
1,准备好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复印件两份,盖上公章,写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由本企业提供”,一份税局留底,一份给客户。
2,提供一份情况说明,用a4纸打印,盖公章
说明的内容包括:如何丢失发票,丢失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开票金额和税额,日期。
3,该发票当月的抄税资料,包括发票汇总表与明细表,盖公章。打印该发票所开月份的抄税汇总表与明细表,在明细表上找出该丢失的发票,用签字作上句号
4,在税局领发票窗口要一份遗失声名刊登表,将报纸内刊登的报纸抬头及刊登内容裁好,贴在遗失声名刊登表框内,填上纳税人资料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填完再复印二份,在申请刊出单位盖章处分别盖上公章。
三,办理流程
1,详细资料准备好后在办理窗口办理,协税员会打印传递资料三张,签名,然后有出具四份资料,东莞国家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第四份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此单需由税务局长亲笔签名,局长办公室在三楼)
2,局长签名后四份资料需到二楼税务办公室处盖税务章,办公室处留底遗失声明刊登表一份。盖完税务章返回一楼办税大厅,签回有通知书,告知书,决定书,两联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此证明单第三联及另一份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给客户抵扣。
办证明完毕!
以上文字本人原创,仅供参考!
第五篇:存根联报税证明
企业报税时国税提示ic卡内税额与实际税 额不符。
建议分局核实该企业情况,确认后以存根联 或记账联补录方式报税,并对企业ic卡做 手工清卡处理,如有不妥,以分局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