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事迹
一、郭磊卿
郭磊卿(1186—1239),今南峰街道船山村人。嘉定七年(1214)中进士,官至兵部郎官。他弹劾权幸,无所忌避。当时权奸右丞相史弥远的幕僚余天锡,藏污纳垢,迫害忠良,朝野敢怒而不敢言。郭磊卿冒死上疏劾奏,许多大臣都奉劝郭磊卿识时务,莫冒犯权贵,自寻苦吃。他却凛然道:“上不以不才使厕朝班,知而不言,不重负上耶?”搜集余天锡罪迹恶行,连奏三章,终使理宗皇帝不得不将余天锡罢官。不久,史弥远的侄子史嵩之继任相位,怙权不法,祸国殃民。郭磊卿义无反顾,又准备拟章劾奏,遭排挤,只得离京而去。郭磊卿高尚品格赢得了人们深深的崇敬,获得了“端平六君子”的美誉。理宗皇帝赐谥号“正肃”。
二、李一瀚
李一瀚,今田市镇李宅村人。明嘉靖十七年(1538)中进士,官至都察院副都御使(正三品),后人称之为李御史。李一瀚爱民如子,他说:“民之所喜,吾亦喜之;民之所恶、吾亦恶之”。庚戌之变后,朝廷为防范鞑靼再度入侵,李一瀚受命在南关筑建城墙,南关百姓听说要筑城,人心惶惶,他便以“保辑民心为本”,建言停止筑城,为皇上采纳。李一瀚不畏权势。严嵩的干儿子梁绍儒,仗势枉法,飞扬跋扈,家有良田万亩却不肯缴纳王粮一粒,将税额分摊给乡里百姓。李一瀚严令梁缴出隐瞒多年的田粮。梁请严嵩出面说情,严嵩素知李一瀚执法公正,叹息道“李参议岂可与言哉!” 李一瀚一生为官清廉,临死时身无长物,被当时工部尚书朱衡赞为:“廉洁之操,一尘不滓”。皇上亲笔题写“铁面冰心”金字大匾。
三、吴芾
吴芾 (1104—1183),今田市镇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中进士,乾道六年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南宋初年著名的大臣。吴芾一生曾数任地方官,每至一处必惠政于民。他有两句名言:“视官物当如己物,视公事当如私事。必不得已,与其得罪于百姓,宁得罪于上官。”“实惠倘及民,死亦有生气。”任婺州(今金华)知府时,发现官贪吏污致使州郡财政却十分困乏,入不敷出,遂将贪官污吏统统“置之以法”,人心大快。任绍兴通判时,一皇室宗亲横行霸道,欺压百姓,却逍遥法外,历任地方官都奈何他不得。吴芾一到任,就将他逮捕入狱,得到了当地百姓的拥护。吴芾还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早年与秦桧来往较多,关系密切。秦桧当宰相后,卖国求荣、残害忠良,吴芾毅然与之割席断交,引起秦桧忌恨,被罢免了官职。后虽复职,但直至秦桧死后,才得以升迁。
四、吴时来
吴时来(1527—1590),今白塔镇厚仁村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中进士,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正二品),后人尊称吴都堂。吴时来为官清廉、正气凛然。因松江抗倭、弹劾严嵩、治理黄河、举荐戚继光而闻名朝野,彪炳史册。任松江府推官期间,取得了被誉为“自有倭患来,此为战功第一”的王江泾大捷,成为名震全国的抗倭英雄。任刑部给事中时,劾罢兵部尚书许论、宣大总督杨顺、御史路楷等严嵩党人。严嵩对吴时来恨之入骨,欲置之于死地。嘉靖三十七年,明朝欲派遣官员出使琉球(今日本冲绳),向皇帝建言委派吴时来去。吴连夜起草《乞察奸邪疏》,上奏皇帝,弹劾严嵩父子,遭严嵩诬陷,被谪戊“烟瘴之地”横州。后官复原职并不断升迁,万历十八年吴时来病逝,赠太子少保,谥忠恪。
五、应大猷
应大猷,(1487—1581),今下各镇人。28岁中进士,官至刑部尚书。应大猷为官清廉,任云南、广东两省布政时,尽管滇粤两地国库丰实,又盛产明珠、宝石、文犀、象牙等珍宝,可他却“毫不染指,行李除图书之外,无长物(余物)也”。每次卸任,“官行一担书,民送两行泪”。在任吏部员外、郎中时,“谢苞苴(贿赂),持法纪,人不敢干(请求)以私”。任刑部尚书时平反诏狱。友好进言,以为将得罪朝廷,大猷正色曰:“吾但知守三尺法耳,不知其他!” 后遭严嵩子严世蕃诬陷,于嘉靖四十年被迫告老。被免归乡后,将为官所得俸禄积蓄全部散发给贫困乡亲,“家无余资,乐于赈施”。
六、应良
应良,(145?-1525),今官路镇西陈村人。正德六年(1511)中进士,以广东右布政(从二品)致仕。应良清介自持。任广西参政时,有拉拢应良的朝廷官员言:“内侍省刚设立,正虚位等待着你呢”,欲招应良为他的亲信,谁知应良正色道:“朝廷官爵,岂可轻许人耶?”应良为人清廉,体恤民生,中进士后,用州县按规定核拨给他立进士牌坊用的银两买了三十亩田,“分佃数之贫者,而不收其税”。嘉靖四年,受任编修的应良奉命去册封唐王及其妃子时,唐王为表示谢意,馈赠之物颇丰,应良概“无所受”,且终生“自奉粗衣粝食”而不变。应良“博诵经史”,才高意广,善言谈。任山东提学副使,掌督学政时,言传身教,有“德望老成,树揭标帜,风厉一方”之褒,是德高望重的一代名儒。
七、应汝化
应汝化,万历二十三年(1595)中进士。曾担任掌管土木工程的工部营缮司郎中。因皇营失火,皇帝命应汝化督造坤宁营。他悉心筹划,精打细算,节资俭用,节余下的工程款白银达十多万两。有人劝他这笔款不必交公,还是私吞了吧,汝化却正色道:“数十万两银子,对边境就是几个月的军饷。如今国家困难,边境多事,边关催饷文书不绝。作为食君之禄的人臣本当掏钱出资以解军队的燃眉之急,怎么能把剩余的公款占为己有呢?”于是,应汝化将剩余资金一款一项地造好册籍,全部交公,受到皇帝“优诏褒美”,后官至江西右布政。
八、戴宏演
戴宏演(1372—1444),今横溪镇苍岭坑人。永乐甲申(1404)中进士,授翰林庶吉士,历任江西监察御史、南京巡按(正二品)等职。戴宏演历官22年,“频膺要地,清介不少渝”。任江西监察御史期间,他不以个人的喜怒处理官吏的贪腐,依法为断,顺舆情,“故吏服民悦,所至啧啧”。当时江西宦官多,大肆兼并农田霸占妇女。戴宏演拒绝官僚收买,不畏强暴、秉公执法。有一位姓熊的势力强大,气焰嚣张,“思与公抗”。戴宏演 “题疏请律”,获得批准后,立即把处置结果向民众公开,民称“执法皋陶”。因他为官清正,朝廷委派他到广东负责粮食收购运输,到苏州督造军营。退隐时著诗《告致归留别诸寮友》,以“清风满衫袖”的坦荡胸襟,与寮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