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主要事迹:
三年来,本办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信息工作,积极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严格考评制度,健全宣传阵地,确保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信息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宣传信息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将信息工作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下发了《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健全文明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机制,制定文明信息报送工作奖励办法,明确各乡镇街道文明办和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信息报送任务。
2. 注重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都确定一名信息宣传分管领导和信息宣传员,组建一支近100名信息员队伍。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全区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宣传员写作能力。要求各单位对信息宣传员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中关怀,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3.严格考评制度。把宣传信息工作作为乡镇街道和各级文明单位动态记分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年终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通报。通过量化测评,促进信息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4.健全宣传阵地。坚持编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及时宣传报道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三年来共编发了57期,刊发文明信息412条。各级文明单位也积极办文明简报,如富兴堡街道的《沃土》、水厂《恒源简讯》、闽西队的《地质简报》、市公路局的《三明公路》等70多种文明刊物。
5.宣传成效明显。本办及时整理上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三年来,共上报各类文明创建信息近1000条,撰写精神文明建设论文35篇,其中被省级文明刊物(报纸、网站)录用113条,市级刊物(报纸、网站)录用352条,区级《***快讯》、***新闻网、《***信息》录用528条。本办连续三年被区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