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机关教育工作者发慰问信
全国检察机关的专兼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在喜迎新中国六十华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二十五个教师节,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谨向为检察教育事业辛勤工作的广大专兼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再过二十天,我们将迎来新中国六十华诞,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盛大节日。在新中国60年的伟大历程中,中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取得了蓬勃的发展,检察教育事业也得到了长足进步,为检察事业和检察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过去的一年,全国检察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xx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着检察机关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这一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期间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在加强队伍建设和改善队伍素质,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兢兢业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我们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不久前召开了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曹建明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开创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3月,高检院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2014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作出了战略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曹建明检察长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坚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努力在全系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新路子,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教师,推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发展。
广大检察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深刻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忠诚事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严谨笃学,潜心钻研,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第二篇: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机关教育工作者发慰问信
全国检察机关的专兼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在喜迎新中国六十华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二十五个教师节,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谨向为检察教育事业辛勤工作的广大专兼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再过二十天,我们将迎来新中国六十华诞,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盛大节日。在新中国60年的伟大历程中,中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取得了蓬勃的发展,检察教育事业也得到了长足进步,为检察事业和检察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过去的一年,全国检察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xx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着检察机关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这一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期间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在加强队伍建设和改善队伍素质,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兢兢业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我们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广大检察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深刻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忠诚事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严谨笃学,潜心钻研,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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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4年版),为帮助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4年版),为帮助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把握执法规范的主要精神,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主要内容包括:出台执法规范的意义、制定执法规范的基本情况、执法规范的主要原则、执法规范的定位、执法规范的体例结构、执法规范的主要内容、执法规范的贯彻落实等,详见下文:
以规范促公正廉洁 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就《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4年版)》答记者问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4年版)》(下称《执法规范》)。为帮助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把握《执法规范》主要精神,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问:请您谈谈制定出台《执法规范》的意义。
答:制定《执法规范》是高检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步骤。《执法规范》充分吸纳了近些年检察改革的最新成果和各地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全面整合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业务规范,系统梳理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对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都作出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的规定,形成涵盖检察机关各个业务部门和各个工作环节的统一、完备、权威的业务工作规范体系,实现了执法标准统一化、执法环节具体化、执法要求明确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有效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既是各级检察机关所有业务部门、业务岗位的基本操作规程,又是各级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强制性规范,对于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执法规范》的基本情况。
答: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高检院于2014年初启动《执法规范》编纂工作。高检院党组非常重视,多次研究部署,要求作为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经过近一年的周密论证、深入调研和反复修改,征求各省级检察院意见,高检院业务部门审核把关,曹建明检察长主持高检院检察委员会两次审议。可以说,《执法规范》的编纂过程,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发扬民主、凝聚全国检察机关智慧的过程。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执法规范》把握的主要原则。
答:《执法规范》在制定过程中,把握了以下四点:一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根本指导地位,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到各个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引导办案人员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意识,树
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思想。二是认真贯彻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比如,《执法规范》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对检察机关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提出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守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同时明确了适用条件、办理程序。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也最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环节入手,对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作了明确规定。四是严格遵循检察工作基本规律。比如,《执法规范》着眼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的优势,建立刑事抗诉一体化机制,合理调配公诉资源,统筹使用公诉人才,着力提高办理刑事抗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着眼于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和纠错,从制度上明确了公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关系,确保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问:《执法规范》的定位是怎样的?
答:《执法规范》坚持以执法流程和程序性规定为主线,适当兼顾实体性规定,依据检察业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环节,明确检察人员执法活动中的基本要求,便于检察人员理解、掌握和执行。一是系统编纂。围绕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这条主线,遵循检察业务工作运行规律,整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努力使《执法规范》成为全面、系统、具有内在逻辑性的业务规范体系,而不是条文的简单汇集。二是限定范围。为防止文件内容泛化,将《执法规范》范围限定为重点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对综合调研、法律政策研究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则暂未涉及。三是以法为据。条文原则上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业务规范及纪律规定为依据,保证《执法规范》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四是突出重点。坚持以执法流程和程序性规定为主线,适当兼顾实体性规定,依据检察业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环节,明确检察人员执法活动中的基本要求,既全面概括,又突出重点,便于检察人员理解、掌握和执行,便于规范执法工作。
问:请您介绍一下《执法规范》的体例结构。
答:根据检察机关执法特点,《执法规范》以检察执法流程为重点,适当兼顾检察业务部门设置,按照总则→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工作→ 公诉工作→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特殊程序→其他规定等基本流程和逻辑顺序展开。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各项检察工作既在一定流程中,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一些工作并不全部包括在一个工作流程中,有的工作在每个执法环节都有体现,单纯按照检察工作流程进行规范,会导致重复或遗漏。二是各部门业务有些并不完全独立,如果按照现行检察业务部门设置情况,分别提出每个部门的执法要求,容易导致内容重叠。
问:请您介绍一下《执法规范》的主要内容。
答:《执法规范》分为总则、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工作、公诉工作、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特殊程序、其他规定等9编,共63章 127节1423条。
《执法规范》的总则归纳、概括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共性要求。控告申诉检察分别从信访、举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分别从自侦案件的管辖、强制措施、立案等方面进行梳理规范。侦查监督工作围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三大职责进行规范。公诉工作分别从案件受理、告知等执法环节进行规范。监所检察分别规范监所日常执法检察内容、方法,列举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民事行政检察分别从受理、立案等方面进行规范。特殊程序系统规范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国人大代表转交案件的办理程序等。其他规定主要对附属于执法各环节的特殊要求作了系统规定等。
问:如何做好《执法规范》的贯彻落实?
答:《执法规范》颁布后,高检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执法规范》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学习贯彻。要把《执法规范》纳入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14年内对所有执法办案检察人员轮训一遍,确保执法办案检察人员熟知应会。要把贯彻《执法规范》的情况纳入检察业务工作考评范围,使《执法规范》成为业务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和依据。要加强对《执法规范》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执法规范》的行为。高检院将跟踪指导各地贯彻执行情况,并在全国树立一批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根据检察工作发展情况,定期对《执法规范》进行修订。
第四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高检发〔2014〕25号,2014年11月18日公布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高检发〔2014〕25号
(2014年11月1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财政部有关政策要求,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不断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力度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适应财政改革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的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发展检察事业、强化法律监督、推进队伍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通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动检察机关经费和物质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
2、认清形势,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监督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实现保值增值。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保障”和“管理”两手抓的思想,在抓好经费和物质保障工作的同时,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实抓好。
3、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检察长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将其结果纳入检察长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各级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要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任务等方面逐一研究,狠抓落实。
4、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机构和专业人员。省级检察院要在计财装备部门成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级和县级检察院也要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或设立专门管理人员,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统计报告、资产评估、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资产的更新、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等工作。要建立和保 1
持一支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相对稳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养,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搞好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5、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工作运行程序,从制度上明确资产管理者与使用者的责任,建立起严明的责任体系。要以资产使用为重点,加强资产管理为手段,确定资产管理范围,界定资产管理职权,加大资产管理力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强化资产管理程序,规范资产管理方法,建立资产管理机制,强化资产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要强化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损坏损失赔偿制度,制定国有资产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真正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6、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观念。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管产”的原则,牢固树立管理的观念、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和依程序管理的观念,全面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完善行之有效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加强监督”的管理方法。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加强经验交流,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把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7、严格资产购置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要根据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和检察工作的需要,按照科学、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和政府采购预算,严把资产购置关。对技术含量高及贵重的设备,要进行项目论证。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要完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实现采购工作“零投诉”的目标。要逐步制定科学的分类定额标准,实现资产配置合理化,从源头上加强对检察机关国有资产投入的监控。
8、严格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产权档案体系。各级检察机关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认真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建立检察机关产权档案体系,对国有资产产权实行动态监管。产权登记要做到全面完整,真实准确,避免账外资产的存在。
9、严格资产使用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和护理、维修工作,保持资产的完好率,防止资产使用中的损失和浪费。要严格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坏等,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损坏程度,责成当事人承担修复、更换或赔偿责任。除了一般综合性管理制度以外,还应分门别类,对房地产、车辆、计算机等资产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
10、严格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要从严控制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租赁、承包(包括内部承包)、对外投资、兴办经(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济实体等。在完成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国有非经营性资产确需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充分论证并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地方财政部门批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
经营性资产后,其经营收入要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也不得转入单位食堂、工会、协会。严禁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机关运转、保证完成机关任务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11、严格资产处置工作制度。各级检察机关发生资产调拨、转让、变卖、报损、报废等情况,要严格按照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程序和手续办理,坚决杜绝资产处置的随意性,严防国有资产的人为流失。要完善资产的报废制度,根据资产的性质、特征和使用状况,制定不同类别资产的报废标准。要及时处置闲置资产,避免造成资源浪费。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12、严格资产评估制度。各级检察机关取得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拍卖、转让国有资产等情况,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财政部门核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13、严格资产报告制度。各级检察机关对占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报告。报送报表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
三、创新方法,提高效率,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14、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要逐步建立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处置的一整套操作规程和各环节的具体流程,落实责任,使国有资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更加科学,效益更加显著。资产管理部门要与使用单位签订协议,对资产管理实行责任承包,使管理责任落实到使用单位和使用人。
15、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人有责,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有相互制约的机制。各级检察机关要对本院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要逐步建立与各部门资产利用效率评价制度和责任制度,把各部门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作为评价、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标准之一。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
16、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进程。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对国有资产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将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类别、流程、标准等情况统一纳入计算机软件,进行动态跟踪、全程监控,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核算和监控融为一体,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有机结合,形成计算机网络高效管理机制,从而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科学化的轨道。
17、逐步建立固定资产标准配置体系。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部门人员编制、工作性质、其他实际工作需要为参数,建立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参数计算体系,分类核定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配置数额和标准,以避免资产配置的随意性、相互攀比、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的发生。要逐步探索按人员配置资产,按工作需要将资产定位到人,由个人负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使固定资产管理做到“物有其主,管用一体,责权分明”。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加大国有资产管理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18、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是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级检察机关要由计财装备部门统一管理本单位全部财务收支活动,严格规范财务会计
行为。要认真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对资产购置资金来源的监督,确保经费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铺张浪费。要加大对各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的核算和管理力度,严禁账外设账、资产账外循环和隐瞒不报等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增强自我约束、廉洁奉公、遵章守纪意识。
19、从严控制,杜绝违规担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性资产不能用于抵押和担保,各级检察机关不得以单位名义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对已经为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20、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贪污、私分、侵占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检察机关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第五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学习邓小平理论新高潮中开展检察机关执法思想大讨论的通知(高检发〔1998〕22号,1998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在学习邓小平理论新高潮中
开展检察机关执法思想大讨论的通知
高检发〔1998〕22号
(1998年9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今年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真理标准讨论2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重建20周年。当前根据中央部署,全党、全国正在掀起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检察机关的教育整顿也进入了治本的攻坚阶段。为巩固检察机关教育整顿的成果,推动全国检察系统深入开展学习邓小平理论,进一步解决教育整顿中的思想认识问题,加强检察机关法治思想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高检院决定在学习邓小平理论新高潮中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执法思想大讨论活动。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的重大意义
执法思想大讨论是检察机关学习邓小平理论活动的组成部分,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检察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和提高。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执法思想大讨论中,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自觉运用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总结检察机关重建20年来的经验,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问题,推动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
通过执法思想大讨论,把全体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统一到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上来,统一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上来,统一到正确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上来。
通过执法思想大讨论,坚持检察工作中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指导思想,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认识,使检察机关执法思想符合不断变化的实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国的客观规律,使广大检察干警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检察工作的改革、发展打好思想基础。
通过执法思想大讨论,使广大检察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教育,使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通过执法思想大讨论,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的成果,深入对教育整顿反映出来的问题的理性思考和理论认识,使广大检察干警在执法观念上发生深刻变化,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原则问题达到共识,形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正确的执法思想。
二、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的主要内容
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高潮中,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论述和《关于打击走私和反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根据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结合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的思想认识问题和教育整顿中反映出现的问题,围绕下列题目深入讨论检察机关正 1
确执法的一系列具体问题:
如何正确处理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增强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的观念;
如何正确处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全面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增强检察机关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观念;
如何正确认识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与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关系,确立检察机关在反腐败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增强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观念;
如何正确处理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增强在办案中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观念;
如何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辩证关系,增强严格执法,质量为本的观念;
如何正确处理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观念。
三、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的组织实施
高检院将成立执法思想讨论研究小组,负责拟定讨论专题,组织撰写讨论文章,审查、推荐各地有关稿件,具体负责讨论的组织、引导、推动工作。
《检察日报》根据讨论的进程适时发表以高检院执法思想讨论研究小组名义撰写的专题文章,引导全国检察机关执法思想大讨论的深入进行,供各级人民检察院在组织执法思想大讨论中学习、参考。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安排好执法思想大讨论的具体组织和引导工作,组织广大检察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有关论述,撰写心得体会,适时组织座谈会,研讨会、讲演会,交流学习体会。
《检察日报》将开辟专栏,发表各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署名文章,选登基层检察长撰写的优秀文章。各级检察机关有关刊物要刊登各地检察机关执法思想大讨论的优秀成果。
中国检察官协会将与高检院研究室、《检察日报》社联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执法思想理论研讨会,除检察机关有关人员外,还将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围绕检察机关执法思想进行座谈,交流执法思想大讨论的成果和经验。
执法思想大讨论在1998年9月、10月进行。各地人民检察院要对执法思想大讨论作出周密安排,具体的步骤和方法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掌握。
四、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的要求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把执法思想大讨论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对执法思想大讨论工作的领导,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和工作方案,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做到领导机关和检察长带头,全体干警参加。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要认真做好执法思想大讨论的组织、引导和总结工作,及时稳妥地解决讨论中出现的问题。
在执法思想大讨论中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讨论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讨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参加执法思想大讨论,使讨论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执法思想大讨论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高检院
的工作部署和有关精神,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
加强执法思想讨论中的信息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执法思想大讨论的情况要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材料,对反映出来的重大问题和讨论成果要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报告。
199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