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行评
承诺书
为了贯彻执行(利教办发【2013】14号)文件要求,我在教育教学中作如下承诺:
一、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照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文件精神,确保政令畅通。
二、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行评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 抓实校本教研,落实
制度管理,稳健提升忠路镇
民族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四、 遵循“安全的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校产、师生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五、 夯实作风建设,解剖“懒、散、软”思想,建立一支高效的、精神饱满的教师队伍。
六、 严格执行后勤财经管理制度,确保党的惠
民政策阳光、透明,确保学生公用经费按规定使用。
七、 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拒绝搭车收费。
八、 率先垂范,取信于民,践行民主,打造团结、奋进的民小队伍。
承诺人: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