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岗位职责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领导和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制定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进行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任人唯贤,按组织手续挑选、培养和任命学校干部,建立健全有效的指挥系统,领导行政工作,主持行政会议、教职工大会,指导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
3、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进行全面、规范、科学、民主的管理。
4、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聘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教研活动、业务进修,提高教职工的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5、以教学为中心,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一切从学校的实际出发,领导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学生的德育工作,加强德育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德育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德育质量。
7、加强学校的体育、卫生、科技,文艺工作,推广普通话,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8、领导学校的总务工作,开展勤工俭学,做好校舍、设备,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9、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改善和提高教职工福利;注意发挥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10、校长享有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学生管理权,教育教学管理权、人事管理聘任权、财务管理权和校务管理权;同时,校长又必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向学校党支部和教代会通报情况,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