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献学术语
1.异部重文:处于不同部首,音义相同,字形相关的异体字。
2.异词同字:同一字形记录不同的词。
3.亦声:汉字中合体字的意符兼有声符的作用。
4.造意:在分析汉字的本义时,力求做到形义吻合,但意义是虚的,灵活多变;字形是死的,只能固定一个写法。这个字形只能反映意义的一个方面或一个典型场景,这个典型场景所反映的是造意,它真实的意义更为宽泛,叫实义。
5.正字:矫正字形,使符合书写或拼写规范。
6.直训:用已知或常用的词揭示同义词或近义词的方法,即直接以词解词。
7.主训词:是选来与被训词作比较的释语词或其范围,用“主训词+义值差”来为被释词定义。
8.篆注连读:有些被释字的说解必须与字头的正篆连读,其说解才可通。如《隹部》“难(离),黄念庚也”,所解不明,当连被释的正篆读作“篱黄,翕庚也”,“雏黄”是鸟名的双音节词,是不能拆分的。
9.发源字:母字。
10.凡某之属皆从某:凡是由这个部首统摄的汉字,都必然含有这个部首的形体作为构件。
11.反切:古人在“直音”、“读若”之后创制的一种注音方法,又称“反”、“切”、“翻”、“反语”等。反切的基本规则是用两个汉字相拼给一个字注音,切上字取声母,切下字取韵母和声调。
12.反文:偏旁?反文旁?
13.非字构件:汉字部件是由笔画组成的具有组配汉字功能的构字单位(引自《信息处理用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王宁(2002)称之为“构件”。王宁的定义是:“汉字的构形单位是构件(也称部件)。当一个形体被用来构成其他字,成为所构字的一部分时,我们称之为所构字的构件。”所以大约是不是单字的构字部件?
14.分别文:也叫“区别字”或“分别字”。通常指在古字基础上加上有别义作用的形符而形成不一样的字。文字学家王筠《说文释例•分别文》说:“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如“责:债”,“辟:避”,“昏:婚”,“取:娶”,“景:影”,“感:憾”,“属:嘱”,“齐:剂”等等。此外,改换古字形符而形成的今字,一般也看作分别文。如“没:殁”,“敛:殓”,“赴:i卜”,“弦:絃”,“祝:咒”等等。
15.复形:同形复体字?
16.互训:一种训诂方式,汉语训诂学术语。以意义相同之字,相互训释,如老、考也,考、老也;禛、福也,祥、福也;宫谓之室,室谓之宫等皆为互训。
17.据形系联:《说文解字》五百四十个部首的排列顺序,即大致以部首形体相近的特点为依据列次。
18.铭文:本指古人在青铜礼器上加铸铭文以记铸造该器的原由、所纪念或祭祀的人物等,后来就泛指在各类器物上特意留下的记录该器物制作的时间、地点、工匠姓名、作坊名称等的文字。
19.旁见说解:对文字构件所作的形义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