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为了督导媒体传播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媒体及多媒体传播项目组项目执行。
3 项目的组织管理
3.1 组织形式
建立项目小组,项目小组由项目主管、项目执行、媒介人员组成。
3.2 流程图(略)
3.3 流程图说明
1)素材提供期:甲方提供项目新闻稿件相关素材(包含但不限于图文、视频等素材,图片、视频版权需归属甲方自行所有,不存在第三方侵权的风险。)
2)稿件撰写期:正常情况下,以甲方提供新闻稿件相关素材完整到达乙方为起期,乙方不超过72小时进行稿件样稿撰写(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3)稿件审核期:正常情况下,以乙方提供样稿为起期,甲方审核时间不超过48小时给与内容修改意见。(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4)稿件确认期:正常情况下,以甲方提供内容修改意见为起期,乙方不超过24小时进行内容完善修改,提交甲方直至确认,总时长不超过48小时。
5)稿件发布期:稿件线上发布(含网络稿件/新媒体稿件/微信微博等)正常情况下发布期为3天(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稿件线下发布(含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以各媒体的实际排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