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机制,高效运行
总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推进、监督检查具体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总指挥部办公室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实行日报、周结、月交账工作机制。
(二)强化保障,规范推进
各指挥部要认真执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动态跟踪,确保项目按照速度、质量、安全、廉洁、环保、稳定“六位一体”工作要求,规范实施、科学运作。同时,要切实发挥好服务职能,加强资金、土地等项目要素的统筹、协调、服务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确保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建立督查机制
督查组对总指挥长负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滞后项目、领导现场督办事项、调研中存在问题项目和市上通报项目开展督查,原则上每周深入项目现场1次开展督查工作,并根据现场督查结果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交办;根据第一次交办完成情况,开展第二次现场督查工作,对项目推进仍无进展的,督查组实行“发点球”,给对应指挥部发函提醒;对第三次现场督查仍未改进的,进行通报。将各指挥部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信息通报和工作联络
1.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各指挥部指定熟悉业务工作担任本单位的联络员,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对接,定期向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对我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总指挥部办公室要进行每月通报,重点督促进度缓慢以及未及时解决的存在问题。
3.各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各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总指挥部办公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