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新版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章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 篇一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账务核算管理原则:
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和一季度一盘存。
(一)、财务部的“在库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仓库保管员的账相符。
(二)、财务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账必须与核算员账、仓库保管员备查簿登记的领用数量保持一致。
(三)、仓库保管员的账、卡、物必须三相符,并做到日清月结。
(四)、核算员台账(登记备查簿)上数量必须与所负责的部门或产业单位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实物相同。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
采用计划与核算、控制与监督和主管与分管的管理原则,多方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控制与监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章 低值易耗品的财务核算与控制管理办法 篇二
第二十条 财务根据发票及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根据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登记增加“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根据“低值易耗品报废单”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
第二十一条 财务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实施控制和监督职能,负责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年一次的年终盘存。协助并配合物资管理部门、审计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做好对各产业单位或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过程管理的定期不定期的盘点、审计等工作,发现管理上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修正制度,调整管理措施和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出具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对学校物资管理工作,保证需求,杜绝浪费,提高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单价在200元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属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由总务处统一管理,相关部门按规定造册登计,并做好耗用记录。
3、低值易耗品能以旧换新的一律以旧换新,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增发新的。
4、凡教学活动中经常使用的教学性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填制采购明细表,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5、凡学校管理工作中需要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填制采购明细表,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6、凡采购的低值易耗品须经入库后方可报销和领用。
章 低值易耗品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篇四
第十条 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
(一)、物资管理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过程控制以及相关的物资管理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二)、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保管与发放。
(三)、核算员负责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台账登记、核算管理与控制。
(四)、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低值易耗品使用过程的具体管理。
(五)、财务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数量进行核算、控制与监督,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六)、采购部门负责按计划对低值易耗品进行采购、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并结合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低值易耗品的保修期限、预计使用期限等性能指标。
(七)、监察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过程控制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审计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和管理过程进行审计与监督。
章 低值易耗品的调拨、报废等管理办法 篇五
第二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调拨办理流程:
(一)、各产业单位或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建账盘点及新增必须由各产业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核算员的签字认可,各单位负责人及核算员对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完整性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单位或部门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正式的调拨手续,首先由调出资产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的基本情况,由调入资产单位核算员找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准予办理内部调拨手续。
(二)、“低值易耗品调拨单”一式四份,调出单位留存一份,核算员据此登记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减少;调入单位一份,核算员据此登记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增加,转物资管理部一份,据此登记相应单位的增加或减少。转财务一份,财务人员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三)、如果是一个法人核算单位之间的调拨财务部不需作账务处理,由核算员或核算员之间进行内部调拨或登记台账;如果不是同一个法人核算单位之间的调拨财务部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第二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结账与报账:
(一)、仓库保管员每月28号之前向财务和物资管理部报送低值易耗品出入情况汇总表。
(二)、各单位核算员应在每月28号之前向财务和物资管理部报送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及在用变动分析表。
(三)、保管员、核算员必须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对不坚持原则,工作马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不但按其原值赔偿,严重的调离岗位。
第二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报废环节:
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发生报废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各单位或部门使用人或责任人应主动提出报废申请,经物资管理部、监察部、审计部等部门确认予以报废的,由各产业单位或核算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一式四份,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各单位核算员自存一份,作为减少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依据,转物资管理部及财务各一份,物资管理部及财务部据此作低值易耗品报废的账务处理,减少相应单位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 转仓库保管员一份备查作为领用新的低值易耗品的依据。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单位工具管理,确保工具的完整及维修工作的开展。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坏)换新、移交、报废程序能得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适用单位所有使用的操作工具、施工机械设备及办公工具。
第三章工具的领用、借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的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
2、仓库负责人对单位所有工具(消耗品除外),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分发各股室的固定工具进行登记在册。领用及借用工具时,应在相应的登记页上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时间、领用人姓名、用途、预计归还日期等,以便仓管追查工具去向。
3、借用之工具归还时应在归还人处签名,并由仓管签名确认归还工具的数量、名称及损耗情况。
4、对于归还的工具,仓管收回时必须认真检查及询问工具使用情况,如仍可使用,下次应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如损坏可修复,应报告领导同意后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
5、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应及时报备仓管维修或申请换新。对于丢失的工具应按折旧价值赔偿。以旧换新时必须将旧件交回仓库方可领新。
6、外单位需要借用本单位工具,须经领导同意,并由借用人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后应按时归还,并由仓管检查后归库,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第四章工具的使用及保管
1、单位所有新购工具应先入库进行编号造册(消耗品除外),后再由各股室领用或借用。造册时应标示清楚工具编号、种类型号、购买日期、购买人、价值等。
2、各股室所配置的固定工具应列明细,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工具应实行能修则修,不能修的则购置换新。 3、各股室应设立明细,登记公用工具、固定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损坏、遗失等负责。人员离职时应将工具交接或退还。
4、各股室应对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情况进行统计,对于老旧、坏损工具及时替换。
5、工具使用实行按组、按人分配。公用工具统一保管,调配使用,其它工具按每人一套使用,并按规定自己保管,不得丢失,谁丢失谁负责赔偿。
6、员工使用工具完毕,须将工具收拾干净,用后须归还管理人员或者放在指定位置。
7、凡属于办公用品的应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及发放。其它施工工具由仓库保管及发放。
8、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按折旧价值赔偿。使用工具须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故意损坏工具,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9、如有特殊情况及任务时,管理人员有权调度员工保管的工具,用完后归还给员工自己保管。
10、对需增添的工具,以及改进工作中需要配用的新工具,可报管理人员统一上报至各股室负责人审核,局长核准。
第五章旧品的报废
仓库应每半年整理一次报废工具的清单,将报费数量、种类、报废问题、购买日期、实际使用时间列出,以便单位后续统计分析。经仓库负责人核实与局长批准后,联系处理。将所得款交财务部门后,收据附于表后存档。
第六条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日起实施。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篇七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本制度包括低值易耗品的申购、验收、登记、领用、调拨、维护、保管、赔偿、报废、
盘点等工作。
2、定义
低值易耗品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品: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生产经营用的物品;
2)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非生产经营用的物品;
3)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非生产经营用的物品。
3、职责
3.1行政部
3.1.1负责建立、完善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3.1.2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置、验收、领用、调拨、盘点、报废等工作。
3.1.3对各项目部低值易耗品管理进行指导。
4、管理制度
4.1低值易耗品范围
低值易耗品按低值品和易耗品分类管理。
4.1.1低值品包括:
1)办公家具:办公桌椅、电脑桌椅、会议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橱等;
2)办公设备:电暖气、保险柜等;
3)电子信息产品: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电话机等。
4)其他: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的有循环利用价值的非易耗品。
4.1.2易耗品包括:打印机耗材:打印机使用的耗材,如硒鼓、墨盒等。
4.2低值易耗品申购
4.2.1低值品购置由所需部门(项目部)提出使用需求,并填写“低值品申购单”(见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购置或调配。
4.2.2易耗品购置由所需部门向行政部提出使用需求,经行政部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购置或调配。
4.3低值易耗品验收、登记、领用
4.3.1办公用低值易耗品购置后由财务管理部会同行政部进行验收,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
4.3.2验收合格后,财务管理部在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对低值品进行登记,按照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包括:低值品名称、数量、验收人、使用人等。
4.3.3低值品登记后,行政部通知使用人领用,并进行领用登记。由使用人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进行领用。如使用人未填写领用单,行政部将不予领用。
4.3.4员工离职或调出时,应将所使用低值品全数交还行政部,以便调剂分配,合理利用资源。
4.4低值易耗品维护、保管、赔偿
4.4.1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应做好低值品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不得转借或将物品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4.4.2易耗品各部门应本着节约使用的'原则,避免浪费情况发生,不得将易耗品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5低值易耗品报废
4.5.1低值品报废的条件
1)达到使用寿命,无法继续使用;
2)虽未达到使用寿命,但主体或主要部件自然损坏,多次维修无效,经鉴定无法使用的;
3)淘汰机型已无配件来源或维修成本较高,无维修价值的;
4)因自然灾害或非常事故造成损毁无法修复的。
4.5.2低值品满足报废条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低值品报废单”(见附表二),经审批同意后予以报废;
4.5.3易耗品由使用人提出报废申请,经行政部确认满足报废条件后予以报废。
4.6低值品盘点行政部每年与财务管理部共同对总部低值品进行一次盘点,各部门应予以配合。盘点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账目不符,使用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如人为因素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按照集团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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