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浅析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新版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三章重点 篇一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三章重点
第三章 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
第一节 当代中国国家形式
一、国家形式的涵义
国家形式(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包括过结构形式,即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国家治理形式(集权制、民主制)。
国家本质与国家形式的关系:国家本质决定国家形式、国家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起维护国家本质的作用。国家形式在根本上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社会的经济基础、阶级关系决定的。
政体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之分。
君主制:
l 古代:
n 等级君主制-中世纪欧洲
n 贵族君主制-古罗马?
n 专制君主制(中国)
l近代:
n 君主立宪制
u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英国)
u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二战前日本&一战前德国)
共和制:
l 古代:
n 贵族-古罗马
n 城邦君主-古希腊
l近现代:
n 议会制-德国
n 总统制-美国
n 半总统制-法国、瑞典
n 委员会制-瑞士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邦联制和联邦制)两种形式。
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最主要的区别集中表现在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上。P32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择)
三、中国国家结构形式
中国人大制度的内容和特色P33四点(非重点简答)
我国单一制的三种形式:民族区域自治、设立特别行政区、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P34(选择)
第二节 当代中国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概念
国家机构是形式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只能和外部只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官吏和常备军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两个最主要的特征。――恩格斯(多选)
二、中国国家机构概况
我国国家机构系统,按其性质和职能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师机关、国家审批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国家主席:国家主席的职权是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来行使的。(2届连任)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国家军事机关,是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
人民法院:国家审批机关。
中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在中国国家机关体系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首要地位。
三、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简答)
三个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议行合一、民主集中制
《当代中国之歌》 篇二
当代中国有没有教育家?
作者:李帆
人民教育 11期
当代中国有没有教育家?这是一个需要中国教育界认真思索的问题。袁振国教授认为,现在是一个需要教育家,也会产生教育家的时代。从社会环境上看,中国社会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重视教育事业。教育的改革为教育界出思想、出人物、出经验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从学术环境来看,教育理论极大丰富并应用于教学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育理念。教育家是有标准的。要成为教育家,首先要有思想,有对教育的独立见解。除了有思想以外,教育家还要有实践,这是教育家与教育思想家的。区别,教育家是有思想的实践家,在实践中,教育家不断改进和提高教育艺术,把经验上升到具有普遍意义的思想高度。教育家的思想要不断创新,要富有改革精神。教育家还要有伟大人格,必须有挚爱,有奉献精神。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评价标准研究 篇三
在西方的一些学者看来,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只有经济改革而少有政治改革,中国取得了经济上的成功,而政治制度的改革却缓慢进行。
他们认为中国政治发展的唯一出路是建立西方式的民主制,他们惯用西方政治学通用的标准来评价中国的政治制度,甚至很多国内学者也喜欢采用西方式的标准来衡量中国政治制度。
当人们从不同立场、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尤其根据不同的标准,去判断一项事物成功与否时,得出的结论往往大相径庭,因此对我国政治制度的评价便存在巨大的反差与分歧。
思想认识与价值判断越是多元,一个客观的、有说服力的、广泛认同的评价标准的确立就越珍贵。
如此看来,中国的政治制度需要一个说明,需要一个标准去评价。
本文将对国内外学者的各种观点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求客观地描绘出当前“中国政治制度评价标准”的研究成果及动态。
一、国内研究综述
(一)直接针对中国政治制度评价标准问题的研究
国内学者直接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评价标准问题的研究并不多,多数学者提出了中国政治制度评价标准这类问题,并有了自己的一些观点,但并未作细细论述。
《小平文选》第三卷的文章“怎样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中明确记录了小平的观点。
他认为要从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并改善人民的生活以及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的发展这三方面来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1]。
国家领导人认为,衡量我国的政治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主要看四个标准。
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贾立政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对实现了大国和平崛起、创造了世界奇迹的中国政治模式,在判断与评价上会有如此大的分歧与反差呢?关键是看“标准”二字。
因此贾立政认为,判断中国政治模式,应依据以下几点。
一是要符合政治模式自身规律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方向。
二是要符合国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三是能不断提高国家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国际地位和竞争力。
四是能够实现社会和谐。
五是有稳定且高度认同的国家政权和政党制度[2]。
甄小英认为,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利最大、弊最小的制度就是最适合自己的制度。
具体说来,衡量我国政治制度成功与否,至少要坚持五个标准。
第一,看能否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第二,看能否切实地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第三,看能否实现有序的、广泛的政治参与,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并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第四,要看是否能实现并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五,要看是否具有不断进行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和自我更新的能力[3]。
柴宝勇认为小平提出的“三个标准”及江提出的“四个标准”属于“制度效果论”的'评价标准,并进一步指出:“制度效果论”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直接制度效果论”,第二个就是“制度效果演进论”。
小平的三个标准及江的四个标准是制度效果论的第一个层面。
而“制度效果演进论”则是指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制度效果是越来越好,还是越来越差。
政治制度之优劣还取决于制度安排是否能够让社会具有足够的自我改善即所谓“自发演进”的空间[4]。
李贺林认为,没有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更没有始终如一的政治制度。
我们所说的好的政治制度,其实就是“适用的”“合适的”政治制度,是适合于一个国家在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政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符合我国现代化发展要求、有利于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政治制度[5]。
(二)不专注于评价标准研究,却大量涉及政治制度评价标准问题的研究
多数学者并没有直接针对我国政治制度评价标准问题进行研究,但学者在研究其他问题时却经常大量谈到我国政治制度的独特性及优势,特别是在分析中国取得成功的原因分析上,充分肯定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
认清我国政治制度特有的优势对于如何评价我国政治制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有些学者们认为中国取得成功的关键恰恰是我国政治领域中的优势。
陈红太认为,中国政治文化中的集中效率优势、政治组织优势、制度创新优势与文化包容优势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同时这也是中国获得高速发展的奥妙所在[6]。
张树华认为小平晚年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这句话很深刻、很有分量,因为这“四个坚持”也就是中国特有的政治优势,是中国成功的政治密码。
他认为中国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上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中国注重立足本国国情,以人为本,注重民生,较好地处理了社会民主、个人自由、国家稳定和政治效率关系,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保障,探索出一条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政治发展模式[7]。
胡鞍钢认为中国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政治体制的三大优势,第一,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领导人交换制度保证了政治领导集体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继承性;第二,领导人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第三,公共政策的制定实现了科学化、民主化与制度化[8]。
房宁认为中国崛起的奥秘是其政治制度,这个制度的一大特色就是使决策成本降低的一次性授权,这一说法与其他学者所说的“集中效率优势”不谋而合。
因为西方在“民主政体”之下有很多的授权过程,且是多中心的,因此在每个重大决策上免不了大量的博弈,导致交易成本很高。
这就是中国和西方所谓“民主”国家相比的效率之所在,也是中国不断崛起的制度奥秘[9]。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教学总结 篇四
(一)课程的学科性质、学科特点与任务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行政管理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通过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发展的主要历史阶段、未来发展与创新,以及宪法制度、中国的执政党和参政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中央行政制度、地方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审判和检查制度、军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干部——公务员制度、选举制度、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使学生知道其由来、组成与运行、发展等。本课程均加以系统的阐述与分析。
(二)教学目的
通过《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课程的学习,要求使学生做到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等的了解与掌握。“了解”要求学生对所给的问题有全面和一般的认识;“掌握”指在了解的基础上,对给定的问题有完整的、较深入的了解;“理解”指在“掌握”的基础上,对给定的问题能够准确记忆。
二、课程主要内容与教学要求
(一)教学主要内容
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的体系结构,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分为导论和十四章:即导论、宪法制度、中国的执政党和参政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中央行政制度、地方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审判和检查制度、军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干部——公务员制度、选举制度、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
(二)各章节教学要求
导论: 这部分是全书的总括,主要介绍本教材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框架。学生应当首先明确政治制度的基本含义和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同时,通过对新中国政治制度发展历程的剖析,把握我国政治制度在新世纪发展的方向和创新的内容。
第一章:宪法制度 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核心,了解一国的政治制度应当从宪法入手。学习宪法制度,首先要明确宪法和宪政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熟悉我国宪法的创制、实施和和监督制度,重点掌握宪法对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规定。
第二章:中国的执政党和参政党 要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中国现代史中的作用出发,来正确而全面地把握中国共产党个各民-主党派的地位和相互关系。熟记本章中涉及到的知识点,正确把握各相近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理解本章的具体内容,最好对我国的近现代史有比较清晰的了解。
第三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从我国的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的角度,来理解人民代表大会为何能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熟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的组成、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要从历史的角度来全面认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沿革。
第四章:国家元首制度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学习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要从国家主席作为一个国家机构的角度来理解国家的地位和功能,要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我国国家元首制度的历史变迁。还需要了解国家主席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主席所享有的具体职权。
第五章: 中央行政制度 本章主要通过四个方面对我国的中央行政制度进行了系统的介绍,使我们对国务院的职权、组织机构和行政方式有了系统的了解。学习本章内容必须与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和国家元首制度结合起来,从国务院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和性质的历史沿革来掌握目前国务院的性质、地位、职权和行政方式。通过中外制度比较了解、掌握我国中央政府的具体构成,熟记相关知识点。
第六章:地方行政制度 本章从三个方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的地方行政体制。我国的国家组成形式是典型的单一制,决定了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是中央集权的权力配置关系,因此,学习本章要熟悉单一制的有关理论,要从中国历史的角度来理解地方政府的地位和职权。地方政府的权力行使关系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地方各级人大之间的关系,因此,学习本章要结合我国的中央行政体制和地方人大制度的相关知识。
第七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国家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政治原因,应从各民族的分布特点和历史渊源,以及地缘政治的角度来理解我国设立民族自治地方、赋予其自治权的原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因此对本章内容的把握,要从与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的职能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应掌握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特别行政区制度 本章主要介绍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国两制”原则的具体实施,是解决中国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方针。我们要从有关香港、澳门的历史,以及中英、中葡会谈的过程,来理解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要在对比大陆地方政府职权的基础上,着重考察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第九章:审判和检察制度 本章系统介绍了我国的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我国的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我们应该从体系构成、管辖范围、职权等角度对比中外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来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的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对本章知识点的把握需要一定的法学知识,特别的诉讼法知识,才能较深刻地认识我国的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才能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评价。
第十章:军事制度 学习本章知识要注意从历史的角度,结合中国近现代国情和中共-党史,深刻理解军事制度的政治性质,理解中国共产党如何通过一套独特的组织体制将全国-军事武装力量纳入到中共领导之下。军事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制度是国家武装力量统帅权、指挥权归属,国家武装力量的构成及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指挥体制,军官服役与军衔制度,以及兵役制度等制度的总称。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教案 篇五
1.根本政治制度概念
我国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语,指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不仅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有关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二是中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便于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中国的选举权是普遍的、平等的。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需要在没有压力、没有政治集团可以威胁或压迫选民的完全
自由的环境之下进行的。通过选举,全国各民主党派、各阶层、各民族、各社会职业均有代表被选入人民代表大会,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在决定问题时既能反映人民的共同利益,又能照顾各阶层和各方面的特殊利益。
第二,便于实行“议行合一”
“议行合一”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活动原则。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议行合一”,并不是说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制定法律、议决国家大事之外,一切行政管理工作都由它直接办理,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都包办起来;而是指它既制定法律、决定国家大事,又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行政机关的工作,并且通过它的代表向人民群众传达它所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的精神,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之所以便于实行“议行合一”,是因为它把国家权力集中起来由自己行使。这种国家权力的全权性,使它成为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并有权议决国家大事;使它有权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并领导和监督它们执行法律和决议。
第三,统一性、积极性、创造性
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能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最高权力机关有权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一切地方行政机关都要服从它的领导,从而集中全国立法权、行政权于中央;同时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与执行,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一切重大问题;省级权力机关、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机关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本区域法律,行使最高自治权等。这些重要规定,保证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地方政权机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扩展资料:
一、“基本政治制度”一般是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语,是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二、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五、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
当代中国有没有教育家? 篇六
1、友谊,好比一瓶酒,封存的时间越长,价值则越高;而一旦启封,还够一个酒鬼滥饮一次……——梁晓声
2、一万个口惠而实不至的泛交,抵不过一个同生死共患难的知心。——郭沫若
3、一只被人打过一次的狐狸,平生仅只被人打过一次,以此对于自然就不放心了。尤其是对于那些仿佛有一点不同气概的人,它总愿意同他远一点。——沈从文
4、牛吃草,马吃料,牛的享受最少,出力最大,所以还是当一头黄牛最好。我甘愿为党、为人民当一辈子老黄牛。——王进喜
5、不自安于现在的人,必要向前走!——冰心
6、只有先声夺人,出奇制胜,不断创造新的体制、新的产品、新的市场和压倒竞争对手的新形势,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黄汉清名人名言大全
7、同是不满于现状,但打破现状的手段却不同:一是革新,一是复古。——鲁迅
8、只要你具备了精神气质的美,只要你有这样的自信,你就会拥有风度的自然之美。——金马
9、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有几分勤学苦练是成正比例的。——郭沫若
10、读活书,活读书,读书活。——郭沫若
11、最合于享受人生的理想人物,就是一个热诚的、悠闲的、无恐惧的人。——林语堂
12、唯独革命家,无论他生或死,都能给大家以幸福。——鲁迅
13、科学研究工作,尤其富于创造性的意义,尤其是要依靠自力更生。当然,自力更生并不等于封锁自己。——李四光
14、中国的文人,历来重气节。一个画家如果不爱民族,不爱祖国,就是丧失民族气节。画的价值,重在人格。人格,爱国第一。——李苦禅
15、致富的秘诀,在于“大胆创新、眼光独到”八个大字。——陈玉书
16、但愿每次回忆,对生活都不感到负疚。——郭小川
17、山光水色的自然美,对人气质神韵具有深刻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常能使人在风度与不知不觉间印上它们的影子。——金马
优秀的书籍像一个智慧善良的长者,搀扶我一步步向前走,并且逐渐懂得了世界。——秦牧
18、我们要记着,作了茧的蚕,是不会看到茧壳以外的世界的。——李四光
19、在无限的时间的河流里,人生仅仅是微小又微小的波浪。——郭小川
20、智者阅读群书,亦阅历人生。——林语堂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二章重点 篇七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二章重点
第二章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即国体,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方面。
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
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过程
1948.4.30《五一宣言》,召开政协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1949.9.21 一届政协通过了《共同纲领》(临时宪法作用),据此建立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
1954 一届人大召开,改变两级政府为一级政府,国务院即重要人民政府,由人大产生,受他监督,对他负责。1956年底 改造社会主义审查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选择)
另外,以下几点也需记忆。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统一领导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利机关和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兼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双重性质。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新民主主义是建立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民主阶级联盟上的。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具有较多过渡性和不完备性。
二、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非重点)
1.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主要特点:党的一元化领导
2.1966-1976时期,该阶段为颓废期,基本不考。
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伟大转折
结束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逐步完善体现在哪些方面?(简答)
1.党的领导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加强。成立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1982年,规定只设总书记。形成了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三个层次的领导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加强。通过82年宪法
3.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
4.国家立法、司法、监督制度也进一步完善。
第二节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一、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制度是统治阶级依据法律确定其政治领导和政治统治权以及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制度,是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而确定的根本制度。国家制度表面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统治的和被统治的地位,表面国家政权的性质,反应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
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国家。
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简答)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与历史任务。详见书P25-26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四章重点 篇八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四章重点
第四章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
第一节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选举和选举制度
选举:指人们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或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的行为。
选举制度:指由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机构、选举程序、选举方法。
二、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选择: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
发展过程:
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选举法》
79年通过第二部选举法(简答)书上共9点,老师又加了两点
记忆内容:1.直接选举人们代表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至县级。
2.差额选举
3.53年中只需出席过半数即可通过改为全体过半数。
82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一次修改
记忆内容:1.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民族乡”
2.“另行选举”即第一次投票不过半数,则第二次投票只需过1/3
86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二次修改
记忆内容:1.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推荐代表候选人
2.取消预选,规定了差额选举的比例(间接选举:1/3-1?直接选举1/2-1/5)
95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三次补充和修改(简答)记忆内容:1.将乡、镇选举委员会受县(区)级选举委员会领导改为受县(区)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2.五倍改为“四倍”
3.增加了罢免内容,县和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提出,半数通过则可罢免,县级以上,主席团或1/10以上代表联名,可对上一级人代会代表提成罢免。
第二节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原则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简答)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1.年满18岁2.未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被剥夺的罪犯以及精神病人)都享有该权利。
普遍原则:
1.平等原则 “一人一票”?“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当。
2.直选和间选相结合的原则
多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3.秘密投票――无记名
4.差额原则
第三节 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简答)
一、主持选举的机构――选委会(临时机构)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二、选区划分
农村:
县级:按几个村一个选区 (人数特多的村或人口少的乡可称为一个选区)
乡级:按几个村民小组一个选区(人数特多的村民小组或人可少的村可划为一个选区)
城镇:
独立选区:1个生产(工作、事业)单位或1个居民区
联合选区:几个生产(工作、事业)单位或几个居民区
混合选区:1个居民区与它辖区内的若干个生产(工作、事业)单位
三、选民登记
1.精神病患者不能形式选举权利的,经选委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对于申诉意见,选委会应在3天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着,可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民额的1/3-1倍。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代会候选人(选民10人联名即可推荐)
五、投票选举和当选
1.过半数
2.另行选举时,需过1/3
直接选举流程详见下图:(简答)
成 立选委会――制定选举工作流程――规定选举日――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宣传选举法――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料――公布选民名 单(前20日)――提出候选人――选委会汇总――公布候选人名单(前15日)――小组协商讨论――汇总情况――各方协商会议――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前5 日)――介绍候选人――投票(选举日)――选区汇总计票――选区公布选举结果――选委会汇总审核――选拔当选人名单――选委会总结归纳――选委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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