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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阅读:《父女》 篇一
退休后,老爸一下子闲了下来,看得出他有些怅然若失。
以前,爸爸喜欢在业余时间拉拉二胡,打打太极,劳逸结合,生活倒也惬意。现在时间陡然充裕起来,爸爸除了“旧相识”,最近又有了“新欢”——象棋。
不止一次,我在街头碰到爸爸看别人下象棋。下棋人一人一个小板凳,就地摆开棋局,一兵一卒针锋相对。看客则或站或蹲,围成一圈,看得全神贯注。爸爸看得极为专注,我在他身旁站立许久,他都浑然不觉,叫他几声,他竟听而不闻。
看爸爸饶有兴味,我给他买了一副象棋,让他向邻居韦伯伯讨教,韦伯伯是个象棋高手。
过了个把月,爸爸已经按捺不住,想亲手尝试一番,看棋艺是否有长进。那天下班后我被爸爸一个电话招了去,说要我陪他下棋。一进门,棋局已摆开,一会儿工夫,爸爸就把我这个门外汉杀得落花流水。看着爸爸脸上的光彩,我深感欣慰。
回家后我暗自思忖,既然爸爸的棋下得有了水准,我若是止步不前,逢年过节聚在一起,爸爸没有对手岂不遗憾?于是,我网购了一些书籍,仔细研读,一有空,就请高手指导。而这一切爸爸全然不知。
元旦放假三天,我回家看望爸爸,吃过午饭,爸爸迫不及待要出门,说棋摊去晚了就没有位置了。我不动声色地说:“爸别去了,在家我陪你下吧。”爸爸立即摇头:“闺女,你可不是我的对手。”说完抬腿就要走,我索性拉住他撒起娇来,爸爸只好在院子里铺开棋谱,父女俩一车一马对起阵来。显然爸爸轻敌了,他哪能料到我也偷偷学艺,一心想与他一决高下。下着下着,爸爸感觉到胜我不似上次轻松,我也顺水推舟算是打成平局。爸爸揶揄到:“阿蒙,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啊。”我好不得意地笑了……
从此我和爸爸各自苦练棋艺,逢年过节就在一起切磋,老爸的晚年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人也精神了不少。不但如此,我们也在其中感受了别样的父女情。
散文阅读:《父女》 篇二
今天,女儿从大学里回来休暑假,又在那里专心读书,这使我不由得想起了11年前的一个有趣的故事。当时,我正在看着一本文学书籍入了迷,也在一旁看着童话《西游记》的8岁的女儿突然说:“爸爸:咱俩都是书迷”。我忽然觉得惊奇,女儿说出这句听起来似乎平常的话,却引起了我深深的思索,使我久久地回味,女儿读书的经历在我眼前一幕一幕浮现……
当时童年的女儿,虽然还理解不透读书的真正内涵,但已领悟到了普遍传诵的“开卷有益”至理名言的意思。于是乎,小小年纪便对书籍情有独钟,爱不释手,放学回家的路上,经过书摊,即盘膝而坐看起书来,书摊小老板见她来了,总会递上一个小凳子或马扎子,小女儿对书好奇,小老板就对我女儿看书这种痴迷程度好奇。女儿回到家中,做完作业,便一头扎进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有时几乎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领略书中无穷的乐趣,生活的哲理。儿童版《水浒》、《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籍,她看了不下5遍,什么“孙二娘”、“豹子头”、“猪八戒”、“孙行者”都背得滚瓜烂熟,放在我书橱里的政治、文学、新闻书籍和《故事会》等书籍,她都涉猎,每天的报纸、参考读物也看上几眼,天长日久,她的知识面也渐渐扩大,说起话来也带有知识性、哲理性,还富有新意,记得在2003年的非典时期,她突然冒出一句“SARS”,把全家人都惊了一大跳,仿佛不认识她了,读书使她增长了见识,好像突然间长大了。
女儿因读书渐渐变得聪明起来,经常写学生版的小小说,发到网上,竟有许多“粉丝”拜读,在学校里,老师经常把她的作文拿着当范文读,她还经常和大人们一起简单地讨论着“美伊战争”、“防治非典”、“美国总统竞选”、“连宋访谈”,讨论“吴成恩、鲁迅、茅盾、巴金、李敖”等话题,也开始讨论一些社会问题。有一次,我在带着女儿回老家的途中,发现有的洗姜厂业主只顾自己盈利,而把脏水排到了公路上,造成道路泥泞不堪,当时才7岁的女儿发现就说,他们的素质太差了,管理部门应该管一管,从女儿口中说出的轻轻一句话,却令旁边的司机师傅大加赞赏。整整11年过去了,女儿通过读书去年考上了大学,并写出了2万多字的小说。
通过女儿读书的经历,使我又回忆起古今中外的文人圣哲对读书的感触。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有人说“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日日行,不怕千万里,时时学,不怕千万卷”,还有人说:“书读千遍,其意自见”、“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人”。都对读书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们的至理名言始终激励着人们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吸取营养,启迪心智,指导工作,提升工作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增加文化底蕴,这是一种无价的精神食粮。自从女儿说过:“咋俩都是书迷”之后,我更加热爱读书,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与书籍结下了不解的情缘,闲暇时总是与书为伴,坚持每晚读书最少1小时,简直到了不可一日无书的地步,一日不读书,就好象生活中缺少了点什么,这也许是书的魅力吧。读一本好书,如饮良茶美酒,心情非常惬意、放松,与不见面的作者交流,在内心深处产生了共鸣,是一种感情的升华,知识的熏陶,情操的陶冶,现实生活的提炼的浓缩,是成就事业的平台,是一种高雅的习惯,独特的风格。我家买了两个书橱,摆着大大小小的各类书籍一千多册,等于有了家庭图书室,有文学、新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政治、行业书籍等,分门别类的进行摆设,想看哪方面的书籍都信手拈来,非常方便。书籍,为我的事业、工作铺平了道路,我在感恩生活的同时,感恩书籍,书籍丰富了我的人生,也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从农村进入军营,又从军营来到小城,书籍一直伴我左右,成就了事业和梦想,父女读书,也由此影响了全家读书看报,形成了读书的良好氛围,也赢得了丰厚的回报,2011年,我家被评为“全市十佳书香家庭”,成绩来之不易,这是读书的价值,这是书籍的功劳。
通过父女书迷的故事,我一步一步渐渐感悟到了书籍的作用和力量,也领略到了“开卷有益”的丰富内涵,读书,能改变人生;读书,能使人聪颖;读一本好书,如同嘴嚼美味佳肴;读名人的书,如同名人交流;这就是读书的妙处,读书入迷的原因也就在这里。
散文阅读:《父女》 篇三
车内男生开口:爸,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让她来咱们家?不单单是因为她是你的女儿吧。
男人笑了笑:不愧是我季朝明的儿子,聪明!但是,季颂阳,这你就不懂了,她和杨家二少指腹为婚,只是季夏安不知道而已,杨家二少又从小对她情有独钟,眼看这要过十八岁了,杨家二少可是一直追着我问季夏安在哪里,你想想啊,杨家的企业在全国可是数一数二的,我们就可以和他们联手,顺便获得更大的利益,不是吗?男人笑了,露出了嘴角的金色牙齿。
那个被叫做季颂阳的男生点点头,嘴角划出了一丝让人发抖的笑容。
季夏安晚上提着饭菜回家以后,看见的却是被夷为废墟的老屋,手里的饭菜掉落在地上,扬起一片灰尘。
她发着抖,眼眶中早已闪烁着泪光,紧紧地抿着嘴唇才默默地流出了第一滴眼泪。
难道,那个男人说的是真的?说拆就拆?季夏安坐在一块水泥板上,把头埋在臂弯里,死死地咬住嘴唇,直到口腔里传来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她努力地在废墟里搜寻,在朦朦胧胧的月光里发现了一条淡蓝色的袋子,那一定是书包带。
季夏安心想,从石缝里拽出了自己的书包,包里有自己的积蓄和书本。
还好,找到了。
她背起自己的书包,从地下捡起了自己粘着泥土的晚饭,简简单单地将就了晚餐,疲惫了一天的她倒在石板上就睡着了,丝毫没有注意到有车开来。
一辆黑色的高档轿车开来,车窗被缓缓地摇下,车内的季颂阳黑色的眸子里映着深深的笑意。
第二天清晨的明媚阳光照在季夏安白皙的面庞上,在石板上睡了一夜的她腰酸背痛,背带裤下修长的双腿也被蚊子叮了好几个包,疼痛难忍。
季夏安站起身来,看看自己的手表,七点十三,离上学时间还有三十二分钟,她拍拍自己身上的灰尘,从书包里取出昨晚剩下的僵硬的面包,用白开水硬是咽了下去,一顿早餐就这么凑合了。
她走到院子旁边的酒店里,洗了脸和手,买了口香糖,就向着学院进发。
到了校门口,发现门口涌了一大堆的人,季夏安无奈地摇摇头,正想抬步往里走的时候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过头,一个硕长的身影站在季夏安的面前,是季颂阳。
季夏安没有里他,继续迈着步子大踏步往里走,身后传来季颂阳气急败坏的声音:喂,想好了么?什么时候搬过来?当然要催催才行,这关系到季颂阳零花钱的问题,如果这事成了,爸爸可是答应他再买辆车给他的。
季夏安稍稍愣了一下,接着头也没回就快步走掉了。
留下季颂阳一个人站在烈日之下,他的粉丝团很快就发现了他,于是疯一样冲了过来,很快地将季颂阳团团包围。
经历了房子被拆的季夏安这一天都跟丢了魂似的,连老师叫她的名字都不知道,老师见一向品学兼优的季夏安目光空洞,于是很温柔地问季夏安怎么了,季夏安只能编了一个理由,说是家里出了大事。
然后老师很爽快地放了季夏安一下午假,季夏安跟老师道谢后晃晃悠悠地走出了学校大门,想到了自己打工的跆拳道社,没种可以住在跆拳道社里,季夏安想着便移步到了社管门口,还没开口就被社长赶了出来,季夏安十分不解:我做的好好的,你不让我住也可以,没必要不让我上班吧?老板叹了口气把季夏安关在了门外,谁让有名的季总让整个城市的打工点都不要录用一个叫季夏安的人呢,好好的人才可惜了
季夏安又来到空手道社,篮球社,排球社可没有人愿意录用她,一天就快过去了,夜幕悄悄降临,季夏安捂着咕咕叫的肚子,来到一家小旅馆里,拿着最后的一百元钱,想找个舒服的地方住上一晚,可老板娘一听见她的名字就面色发青,拿着鸡毛掸子很快地将她赶了出去。
季夏安无助地顺着街头马路走着,昏黄的灯光照的她的脸色更加苍白,本来打算到超市买方便面,可没有一家卖给她,到最后在一条幽暗的小巷子里还被抢劫,季夏安的肚子咕咕大叫着,最后只能在一条长椅上呼呼大睡。
那个男人穿著名品的西装,身边坐了一个大概十七八岁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穿着白色衬衫和深蓝色牛仔裤,斜拉的刘海盖住了眼睫毛,不用过多地看就知道是一个长得俊俏的少年。
看来是翻身了啊。
季夏安冷哼了一声:怎么,出现在这里,就不怕弄脏你的西装?季夏安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明澈的眼眸里折射出一种厌恶。
男人笑笑:安安,来看看你,怎么,不认识爸爸了?别叫我安安,我没有你这个爸爸。
季夏安走到饮水器旁,自从妈妈死后,在没有人这么叫她,她接了一杯凉水,自顾自地喝着:再说,妈重病的时候,甚至是在葬礼上你都没有出现过,我帮你还完债款,你就跑来找我,我真想从来没有认识你。
男人身边的男生开口了,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好听:喂,爸和我是好心来接你走的,这楼都荒废这么多年了,马上要拆了,爸是不想看你流落街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季夏安的脸上闪出一丝错愕,把头转向男人:他叫你爸爸?私生子?男生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扬起一片灰尘:那又怎么样?季夏安冷笑着:想不到啊想不到,不过,是你的风格。
一想到妈妈的笑容,季夏安的泪就总是忍不住,她闭上眼睛,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颤抖的手指向木门,用平静的声音说:出去,快点,我不想见到你。
男人的脸一块青一块白:好啊!明天我就让施工队来拆了房子,我看你还能去哪里!说完拉着男孩走了出去。
听着木门被人使劲地关上,季夏安缓缓睁开眼,泪水悄无声息地落下,这时她在妈妈去世后第一次没有忍住泪水。
她走到自己的房间,取出一本相册,上边有他们一家三口的全家福,季夏安想起爸爸以前把自己放在他的肩膀上,然后带着她到处跑,妈妈就在一旁笑,住着小别墅,开着公司,日子快快活活的。
可是有一天,爸爸突然变了一个人,身上散发着酒精的味道,动不动就打自己和妈妈,还卖掉了别墅,住进了散发这霉味的旧房,她问妈妈为什么爸爸会变成这个样子,妈妈说了两个字:赌。博。
她怕,怕这样的爸爸。
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哭就是三天,撕心裂肺,心痛到麻木,流不出一滴泪水,她无声地哽咽着,自己那快快乐乐的岁月,就这样被一只残忍的手一瞬间粗暴地翻了过去,她把自己美丽的笑容掩藏了起来,变得不敢让人接近,她去学习各种武术,总是把教练打在地上爬不起来,她要报复那个男人,保护自己的妈妈。
可是有一天,男人在打伤妈妈之后便消失地无影无踪,季夏安回到家时妈妈虚弱地躺在血泊之中,努力地冲她微笑,笑容妖娆地像绽放在鲜血中的玫瑰,凄美沧桑。
她吓得赶快抱起比自己重好多的妈妈向医院跑,每一步都非常吃力,到了医院,幸好没有听到医生说那句让人丧失心智的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季夏安跑到病床边,妈妈的脸色苍白,无力地睡着,她把妈妈的手放在手心,紧紧地握着,好像下一秒妈妈就会消失一般。
为了自己的学费,为了那个男人欠下的债款,为了妈妈高昂的医药费,季夏安奔波在学校和跆拳道社之间,一边学习,一边赚钱。
终于有一天,她用奖学金和赚来的钱,还清了一切,可是,妈妈却无声无息地走了,留自己在这个孤独的房子里。
她不会原谅那个男人,那个杀害自己母亲的男人。
她想着,安静地倒在床上睡着了。
楼下男人抻着雨伞掏出手机,拨了一串号码:阿泰,明天就把咱们说的那栋废楼拆掉,还有,租下这个地区所有的房子,包括旅馆里的,我就不信她不回来。
说完挂了手机坐上了身旁停着的一辆高档轿车里,轿车飞驰,激起一片水花。
雨下着,积了一地的黑水,肮脏如世间邪恶的心灵,没有人会记得它降生时的清纯。
季夏安安静地举着伞安静地走着,大波浪的墨色及腰长发顺着脸上柔和的线条轻轻地搭在肩膀上,一身白裙如一株百合一样绽放在风中,精致的面庞却没有一丝表情,脆弱地好似水晶娃娃,稍微一动机会破碎。
季夏安推开了早已生锈的单元大门,一双绿眼在黑暗中闪烁,分明是人们在黑暗中渴望的光,却让人感到孤独绝望,像是在光与暗的边缘行走,脑袋沉沉的,潮湿空气似乎可以让人窒息,却想不出任何应对的方法。
那只黑猫挪动着臃肿的身体,稍稍一跃就跨过了门槛。
果然,连黑猫都不愿意呆在这样的环境里吧。
季夏安想着看了看周围被血字写满的墙壁,想起了那些讨债人凶狠冰冷的语气,就一阵心悸。
还好,还好。
自己还清了那个男人所欠的所有债款。
她吸了吸鼻子,没有托着病重做饭的母亲做出来的饭菜的香味,只有淡淡的生锈的气味,但是还好,自己已经习惯了。
照常推开嘎吱作响的木门,映入眼帘的是两个男人。
其中一个,她永远也忘不了。
那个抛弃母亲和自己,留下一大堆债款的男人。
散文阅读:《父女》 篇四
父亲在世人眼中如此伟岸,但在我眼中却如空物;父爱在众人心中如此高贵,但在我心中却如此低廉。只因父亲给予了我最珍贵的生命,却忘记了将他的爱一并付出。
人们常说“母爱无私、父爱有旨”,父爱的获得往往比母爱更加难得,所以父爱是有条件的,以致我们在追寻父爱的道路上是如此辛苦艰难,可为何我的路途始终看不见终点。
我的降生对于父亲来说可能是一种意外,刚过弱冠的年纪结婚不到三月就有了我的存在,任谁都没有做好准备,何况还是他那样的人。父亲面若冠玉,生得一副好相貌,能算是一个偏偏美青年,但除了这个,他根本无一点可取之处。作为家中幼子,独得父母恩宠,责任什么的被两个哥哥分肩挑之,剩下给他的尽是无忧的生活。尽管家中贫寒困苦,他仍然安稳度过了他的前半生,可这却也为他苦难的后半生埋下了祸根。
父亲少时生活的太过安逸,以致长大后依旧是那颗少年心。他像是被蛀虫侵蚀的大树,纵使外部风饶,其实内部早已残破不堪。父亲作为一个没有承担的人,从对这个家庭的态度就可看明一切。奋斗十余载,家里却仍是当初的那一副青瓦,按着自己的心思做了许多的事,却每每半途而废,历经了一场病痛,从此便一蹶不振。整日里浑浑噩噩,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问,一下子就过了三年的时光。他如此作为,不知寒了多少人的心,辜负了多少人的期望。应是从那刻开始,他便没了作为一个父亲的资格。
我成长的十九年里,前期的他充满暴力和严酷,对我的爱也是若有若无,但我的心不冷。因为父爱与母爱总是相对的,一严一慈是他们教育我成长的方式,就像一块钢铁的形成,炙热的浇筑构成了基础,在经过千锤百炼的敲打之后方能成器。我以为父亲是这样的,可最终发现这竟是我的一场天真。钢铁在被敲打时仍需要三不五时的增添温度,坚硬的钢铁尚且如此,何况是脆弱的人类呢?人心易冷,若不好好维护,迟早会有冻结的那天。
他一向吝啬,一毛五角的小票时常舍不得,没为我买过什么,也很少为我做过什么。温柔细语从未听说,霸道宠爱仿若浮云,连眼睛里流转的目光也很少为我驻足,对我最多的可能就是那一声声斥责和一下下鞭打了。我与他做了十九年的父女,却很少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唯一教会我的就是让我知道无用的人的结局有多惨,作为那种人的女儿,我真的感觉耻辱和可悲。 对我残酷了半生,以致我的内心凉薄,与我的想象也天差地远,直到严父的形象瘫倒,他在我眼里什么也不剩了。
我与他算得上是一对陌路父女,血缘只是牵扯,没有情感的维系,两人的关系比一盘散沙还要不如。我常常在想: 倘若上天能给我选择父母的机会,那我一定不会做他的孩子。他没有一个作为父亲的觉悟和承担,所以请原谅我也没有一个作为孩子该有的想法和责任。
散文阅读:《父女》 篇五
父亲走的时候,是油菜花开的时节,有长长的送行队伍,绕过家门口,抬父亲棺材的乡亲,他们舍不得父亲的离去,在油菜花之间绕来绕去,多走了三倍长的路。而我在送行的队伍里,一直一直痛哭,那个胆小的女孩子,把一辈子的眼泪,似乎全部流完!就在父亲的棺材放进土坑的刹那,我想跳进去陪伴父亲!我不要分离!是有人抱住了我,老天怜悯我,下起了暴雨!雨,让我慢慢安静下来。
父亲走了!是病魔夺去了他的生命!他留给我的财富,无法用金钱计量。他一生正直,善良,勤劳,勇敢。方圆几十里的山村,不管谁家出了事,都是来找父亲,父亲用自己高尚的品格,赢得了大家的敬重。在父亲生命的尽头,我更看到了父亲在乡亲们心目中的份量。一个平凡的农民,他的事迹,记入了县志。我的父亲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党为人民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
我参加工作后,一直以父亲为榜样。我相信,爱是永恒的!虽然,他不在我身边,可那些美好的过往常常在我梦里,梦里还有父亲那经常汗湿的衣裳。我想我不能给父亲丢脸,我的工作总是做得最好,总是被评为优岗。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我要做个像父亲一样优秀的党员。我常想:父亲在天堂看到女儿的表现,他也一定会很高兴的。这个时候,我的心也笑了。
也许,我的骨子里就和父亲一样刚正倔强,遇到不正之风,坚决拒绝。我在工作中,不会因为讲情面,而失去工作原则。其次,善良是我幸福的王牌。我与老人,小孩都特别有缘。原来,我住的院子里,有一位外婆,她是住在一个小杂屋的,是我同事的外婆,她儿女的经济条件都很好,是说老人性格不好,住出来的。我还真的一年到头,很少见到她女儿,我觉得外婆好可怜的。有一年过年的时候,她有个亲戚送她一只鸡,外婆养了起来,那只鸡的屁股总有鸡屡的,不知是什么病,老人经常给鸡涂眼药膏,后来那只鸡被人偷走了,老人伤心的告诉我:“我以为这只鸡是我去世的老头变来陪我的呢,不知哪个没良心的偷走了呀?”我看到外婆眼里混浊的泪光,心里疼痛极了。老人是何等的孤单!我们都有老了的时候啊!后来,我总会关照外婆,我要是煮饭做菜,有好一点的菜,都会打开窗户,喊外婆的,让她迟一点吃,给她送点菜去。在那个院子里,我晒的被子什么的,从不要担心被雨淋湿,外婆总会给我收起叠好,等我的。后来我搬了新屋,外婆舍不得我走,还哭了,都说她性格不好,但我觉得外婆好啊!我公公在世的时候,别人都羡慕他有一个像女儿一样的好儿媳,事事为他着想,事事为他安排好,包括春夏秋冬,四季的衣服购置,包括病中的护理。其实,我公公也把我当亲闺女了呀,我喜欢吃小干鱼,我公公在冬天会下很深的泥塘去捉小鱼,以致后来感冒发病。心换心,爱是互换的,善良是幸福的。
我知道,我不富有。我与我做生意的闺蜜在一起,她们很有钱,有上千上亿的资产。但她们都很羡慕我。羡慕我什么呢?是这份淡然的安逸吗?是的,有父亲留给我的财富,是什么金钱也比不了的。我很幸福!也很快乐!父亲,你知道的!
散文阅读:《父女》 篇六
想给你讲一个女孩和她的爸爸的故事:
女孩今年高三。
女孩不是那种温柔腼腆的小女生,不像爸爸想象中的花季少女应该有的样子——她不喜欢粉色;不喜欢蕾丝;不喜欢蝴蝶结;更不喜欢穿裙子。她也不喜欢被爸爸搂着,牵着,不喜欢黏着爸爸,更不喜欢跟爸爸撒娇。女孩甚至嫌弃爸爸,嫌弃他的脚气和身上的烟味;嫌弃他不喜欢换衣物;嫌弃他不洗漱就上床睡觉……她不喜欢爸爸的邋遢。爸爸拥抱她、亲她的时候她会有一种被“骚扰”的感觉,浑身不自在——尽管爸爸很享受这么做。
都说女儿的找男友都是照着爸爸的标准来的,可她却下了“毒誓”说绝不嫁爸爸一样的男人——当然,这让爸爸很恼火。
爸爸有时会觉得很失落,郁闷女儿为何会如此“不同寻常”----尽管现在大多这个年级的女生都这样,但爸爸还是不能接受——他想不通那个穿着短裙缠着他抱着他的小女孩,怎么会和自己如此疏远,他想不通为什么女儿身上没有一丝一毫他心中女孩儿应该有的特质。
女孩儿也会失意,她不解自己印象中那个宠她看着他就会满脸笑意的爸爸为什么会突然变得严格,开始在意她的成绩,开始皱着眉头和她讲话。她开始会怕他。
父亲不知道,他在她生活中消失了整整三年半,九百多个日夜,错过了她生命中从女孩到女生的蜕变。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她身边,她如同天翻地覆的成长,他没有亲眼看见。他怎么可能不失落-----在他眼里,她还是那个黏他抱他亲他的小女生啊。
爸爸在女孩的'生活里消失了三年半,消失得很彻底,消失得几乎无影无踪。女孩不知道父亲究竟去了哪里,去做了什么,只知道爸爸不在身边,去了很远的地方,一个远得仿佛这个世界触不到的地方。她常常坐在窗边,对着窗外的天空想:爸爸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那个时候,她仿佛更深刻地明白了从小背的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爷爷奶奶和妈妈一直告诉女孩,爸爸去读书了,会回来的。可是女孩不相信,直到现在,她都不相信。
每当妈妈告诉女孩爸爸的失落之后,女孩总是会对妈妈说:怎么可能像过去一样,三年半的时光里,“父亲”这个字眼,在她的生活中,一直是块空白。三年半里,她和他错过的、失去的都太多太多,谁也无法弥补。
爸爸有时会认为女儿不关心他,或者说,不像关心妈妈一样关心他。他可能不知道,女儿每天晚上坐上妈妈的车后问的第一句话都是:爸爸呢?像孩童在寻找心爱的玩具,像少女在挂念异地的恋人。每当她放学远远地望见那辆街上随处可见她却能轻松辨认出的白色轿车时,她的嘴角,会有抑制不住的弧度。而每当她有放学是爸爸来接她的预感,而出门看见的依旧不是那盏明亮的,她一眼就能认出的车灯的时候,她心里会有些空落落的,可她还是会用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语调问妈妈:爸爸呢。仿佛这对她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像朋友在文章中写的一般,梦里失去他,她会痛哭,从梦中哭到醒来,就算清楚只是个梦,她也无法停止哭泣。
女孩嘴上说她不会嫁像爸爸一样的男人,可在心里她也告诉自己,没有他一般的责任和担当,她亦不嫁。
女孩喜欢写诗,心情好的时候写,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写。她喜欢把自己内心微漾的波澜,揉进小小的诗里。
女孩儿在诗里写道:
我和你说话总是用着没大没小的口气
那是我渴望与你,拥有朋友间的距离
未料这玩笑,却激起你的脾气
我总是不屑打电话给你
那是我矜持的本能
让我难以启齿内心的细腻
不曾想,却冷落了你的惦记
或许女孩儿越长大,越能发觉父亲的魅力
异性相吸,或许也适用于父女
父爱如山,沉默于心底
而不是所有的女儿,都善于将心间的思绪洋溢
其实我比你想象的更在乎你
只是,你的爱无言,我的爱,亦不语
散文阅读:《父女》 篇七
春天的时候,我、震云、王朔、姜文约好请女儿们吃饭。孩子们都长大了,亭亭玉立地坐在我们对面。席间一派民主,我们都没有演父亲,一点正经没有。酒后我问女儿:跟我们吃饭你觉得有劲吗?女儿答:还行。又问:没觉得我们老不正经吗?女儿答:你们还挺真实的。我搂着女儿左右开弓亲:谢谢啊,这评价太高了!
一次酒中,女儿问:为什么会常常怀疑自己?老王朔语重心长地对她说:眼下的,自以为代表正确的,毫不怀疑代表正义的,哪一位不是漏洞百出?抢在别人怀疑你之前,先自我怀疑总好过自我催眠以为自己代表正确要少现很多眼啊。女儿终于卸下思想包袱,粲然露齿,爷儿俩碰杯,把酒言欢。
生女儿是福气,真的,不信你们可以到医院去看看,儿子要么不来,来了也是逛一圈就走,待不住。陪着一夜一夜熬的都是女儿。很多年前我就很羡慕那些在夏夜的晚风中有女儿挽着胳膊出来纳凉散步的老家伙。那景象让我耿耿于怀许多年,终于老了,而且拥有一双女儿,我很知足,其他的不在话下。
在海边放孔明灯时,大人们许下一个心愿,用毛笔书写在纸灯上放飞。比如升官发财、把仙女据为己有之类。我问小女儿有什么愿望要我代笔,她不假思索地答:不吃饭!不睡觉!不拉臭!童言无忌,这梦想多简单,爱憎分明,代表了广大少年儿童的普遍心声。
我的女儿小名叫朵儿,不知不觉已经五岁,渐渐出落成妖精一样的美女。近来得闲,常坐在露台上陪小妖精下棋。印象最深的一幅画面是,朵儿垂着眼帘,一手托腮,一手兰花指举棋不定,微风拂过吹乱了她看似淡定的表情,她皱着眉眯着眼等着风停下来的那一刻,我仿佛预见未来,那时她常回来看我,那时我已老态龙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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