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通用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年大、小春收割后全乡境内,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成立由乡长邓德军任组长,副乡长蒋勇、副乡长陈中志、乡长助理何丽虹任副组长,乡纪委、环保、司法、综治、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挂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我乡全年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保办,由罗永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管控人员,分片包干,全域巡查。
各挂村干部按照挂村职责对各村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各挂村组每天至少落实一名乡干部在村开展工作。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加强巡查,深入田间地块,严防死守,确保不见火、不见黑斑、不冒烟、不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不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
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巡查执法组,在全乡范围内不定时进行巡查执法。
乡工作组、各村禁烧工作组每天不分时段巡查。
三、强化宣传,狠抓落实。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悬挂禁烧标语10幅。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庭带动社会,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乡组织宣传车在全乡进行流动宣传,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早、中、晚定时广播宣传。利用各种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技术到农户活动,各村支部书记、村长要组织召开动员会,与社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户发放宣传资料,并留存农户签字回执单。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和秸秆禁烧知晓率,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人心。
四、科学利用。
乡农技站要指导村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生产食用菌技术、生物发酵床技术,缓解禁烧压力。各村要协助百事康公司按照集中成片和就近林路原则科学设置堆放点,协助企业组织“秸秆换肥”,加快推进“秆—槽—肥”模式。
五、严格落实,逗硬奖惩。
禁烧工作纳入乡政府对村年终目标考核,并对各村单独拨付6000元工作补贴。对工作开展好、无火点、不冒烟的村给予6000元工作经费补贴。如果发现一处火点、冒烟或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县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未成立领导小组、未按照要求入户宣传到位、未与社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如果工作经费不足扣减的扣减办公经费)。同时乡纪委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的,约谈村干部,并进行全乡通报。
对违法的主体农户由村两委按照村民自治的方式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下罚款,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该农户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农户交由派出所按照妨碍公务的有关规定进行训诫。
六、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此项工作各村要加强落实,相关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乡上成立由乡督查办负责的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村巡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形成每日督查记录。乡督查小组将根据督查情况每天下午,以短信方式通报领导、各村及挂村干部,每周形成书面通报。对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乡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二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着力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坚持“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的原则,开展我镇秸秆禁烧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农作物秸秆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彻底消除,确保实现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由镇党委书记李勇为总指挥,成立由覃芳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陈群芳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末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全责,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专门巡查小组,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办法,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层层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巡查监管
夏秋两季秸秆焚烧高峰期,各村书记为队长组成巡查小分队,加强巡逻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监控,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监督,发现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时参考环保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检测火点信息组织开展核查,打击工作。
(三)加强宣传,浓厚舆论氛围
镇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大力宣传、告知群众、召开会议、上门劝说”十六字方针,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手段,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各村(社区)要认真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组织安排村干部、党员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劝导每家每户都做出禁烧承诺,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及时调度,落实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做到时时有检查,日日有汇报,周周有调度。各村(社区)每日17点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监察情况汇报至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月底将全镇禁烧工作情况汇总并上报。
四、工作保障
(一)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禁烧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村,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相关工作经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凡在环保部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监测日报中监测有火点的村,一年内不得申报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并将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镇“卫生文明村”、全市“环境卫生十佳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我县通过三年强势推进,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优化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县上下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放在突出地位,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XX县而不断进取。
一、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和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各镇(街)、县直机关各单位要把生态文明融入执政理念,切实落实生态优先战略。要利用各种会议、各种途径宣传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披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案例。各镇(街)、村(社区)、组均要设立一批宣传标牌,县生态办要印制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图本。县电视台、星沙时报要继续办好环保栏目并推出一批环保公益广告,从正反两面报道环保典型。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素质教育的必修课,进入对学校的考评内容。妇联组织要把“城乡常态保洁、村容镇容整洁”作为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县直机关工委要把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服务基层、示范带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机关支部评先评优和单位绩效评估体系。县生态办、文广局要支持鼓励镇(街)、村(社区)开展生态环保文艺宣传活动。
二、强力推进畜禽禁养限养和养殖治污工程。
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县、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职责,严格控制畜禽超容量养殖,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转。严把畜禽养殖审批关。严禁外来户未经批准进入我县从事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农户养殖反弹的,由镇(街)、村(社区)收回政策性扶助款。对治污设施空转闲置和有意损坏的,要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予以处罚。政府扶助民营资本在路口(已建成)、金井、福临3个镇兴建畜禽粪便有机肥料加工基地,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免费使用有机肥办法。依托乡镇能源服务合作社,组建治污设施常年维护队伍。扎实开展拆除违章搭建养殖设施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总结畜禽粪污治理经验,出台《XX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三、进一步明晰责任推动保洁工作重心下移。
依据省、市“三年整洁行动”方案布署,县、镇(街)、村、组分级实行季度考核。县政府预算的专项经费60%作为基础费用拨付到镇(街),40%按年度考核分值折算。镇(街)要加大对保洁公司(环保合作社)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及时修缮、补充垃圾清运设施,公示保洁公司与村级组织的功能分区并签订责任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镇(街)要根据责任划分、考核标准在年初出台经费补贴方案,实现“以钱促事”的工作目标。农村改水改厕项目,以及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由镇(街)担负承办和监管职能,并接受主管部门审计督查。严格资金监管,对违规乱纪的要严肃处理。大力推行和鼓励农村可降解垃圾不出户,逐步实现城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适时出台《XX县农村垃圾处置办法》。
四、分步推进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置全覆盖工程。
遵照省政府要求,该工程于20xx年实现全覆盖。依据我县实际,不构成对环境威胁的山冲户、空巢户、独身户、间隙性入住户、无畜禽养殖户依托自然净化功能,暂不纳入工程治理范畴;人口聚居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未进入污水处理网管的集镇)先期启动工程措施,达到“治理一处,净化一片”的目的。此项工程以县环保局、环建投为责任主体,县生态办为统筹、协调单位,并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稳妥推进。
五、加强水库和水源地监管。
禁止在集中取水区投肥养鱼、垂钓、游泳;划分为限养、禁养区域的禁止违规养殖畜禽。集中供水区逐步实施生态移民。严格镇(街)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强化主要河港常年保洁。
六、积极推进南部镇街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
一是南部镇(街)要竭诚营造全县“客厅、门户”形象,增加本级财力投入,管好生活垃圾,消除视线污染,实现常态保洁。二是严厉禁止外来人员从事畜禽养殖。三是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和当地镇(街)参与,对大型建设工地配置渣土车清洗上路设施,强化围挡覆绿举措,以优良的空气质量和环境接受上级政府对我县的考核评估。
七、精心扶持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是中央〔20xx〕1号文件和我县20xx年《政府的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按照分级推进原则,20xx年继续深化“一镇一个示范村、一村一个示范组、一组十家示范户”建设工程。并在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分别确定一至两个社区推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
八、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治理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县生态办统筹、协调、督办权限。授权其代表县委、县政府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在政治待遇上视同政府常设机构,在人事编制上实行特事特办,确保工作持续有效运行。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职能部门与社会评估机构双向考核机制,招用社会评估机构履行整洁现状评估,职能部门以考核管理机制为主,各占50%作为评分依据,用严格的考核办法促进镇(街)担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实行问责。三是健全公示制度。建立县、镇(街)、村(社区)、组四级公示平台,凡制度性考核、监测实行分级公示。县XX县以上领导明察暗访的整改项目实行报纸、电视台公开督办。四是落实联点制度。自20xx年起建立县领导和科局单位联点,镇(街)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组,组干部、党员联户制度,并将联点制度予以公示,促进齐抓共管,营造同治氛围。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告举报内容,由县生态办全程受理举报事务。实行“首报有奖、举报查证、整改交办、结果专报”等程序助推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建立交办回复制度。凡是县领导部署、媒体披露以及举报查证的整改事项,均由所在镇(街)XX县直相关部门党政一把手担负整改第一责任人,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XX县生态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报告整改结果,其结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七是探索和鼓励交纳清洁卫生维护费。对“工地场主、单位业主、交易摊主、租佃雇主”以及集镇商家、常住人口(含户籍人口)由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办法,按规模、人口适度收取管理费,以此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积极性。八是坚持领导讲评督办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主管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县主要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镇(街)和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讲评督办会,以此营造常抓不懈的强劲态势。
九、圆满完成国家生态县验收。20xx年1月部级预验收通过后函告的六项整改意见,由县生态办XX县环保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完善整改事宜,力争今年上半年获批并顺转全国生态文明示XX县行列,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支持。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三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乡为全面抓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确保不找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作物秸秆是一项重要的'物质资源,在生产生活中作用相当广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焚烧秸秆,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持交通、民航畅通运行。据测算,实施秸秆还田可以减少化肥施用总量的四分之一,使粮食增产5%左右,并能补偿土壤有机质含量。同时,秸秆又是畜牧饲料的重要来源,可以解决畜牧生产中饲料短缺的矛盾。此外,农作物秸秆还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可用于造纸、建材等。总之,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确保我乡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实施,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旺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均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冯建涛(兼)。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同志组成乡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小组,在麦收期间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乡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办公室、派出所等部门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各村街要成立相应组织,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各村街要根据麦田分布情况和麦田数量确分管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表格于本周六之前交农办),并购置相应的灭火工具,乡政府将与各村街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宣传发动。为在全乡打造出秸秆禁烧与大气污染治理的强大声势,乡政府制作了宣传资料,各村街在麦收期间每天不少于3次的高音广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六部委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省环境保护条例》、《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起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视,保证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技术指导。乡农业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技术模式。同时,要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乡村清洁循环利用及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支持广大农民及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开发、利用秸秆资源,围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四)、加强督导,协调联动。乡农业、公安、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乡政府将组成巡查组进行巡查;农业部门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上下功夫,努力解决秸秆循环利用问题,要切实加强夏收现场监管;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为禁烧期间环境执法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各村街要签定责任状,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死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焚烧秸秆严重的村街,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保部、农业部、交通部等六部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市、绵竹市《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贯彻落实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工作责任。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各联系村人员负责监督、督察各联系村秸秆禁烧工作。
二、认真组织
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支部书记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逐步实现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禁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三、落实责任
采取镇政府与各村、各村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户签订《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农户秸秆处理意向调查及禁烧承诺》的方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村两委一把手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工作组一把手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督查职责,查责任落实情况、查措施到位情况、查秸秆禁烧情况、查综合利用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汇报。
四、加强督查
2016年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禁烧工作。总结往年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有效经验,分析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和区域,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防治出现秸秆禁烧的空当和死角。实行以村为主、镇配合的工作考核机制,要成立督察组,包村领导和督查组要采取夜晚查禁烧、白天查黑斑的方式,对各村、政府有关部门的到位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禁烧的区域要实现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禁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对发生露天禁烧秸秆现象的村和包村工作小组进行通报批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需向党委政府做出书面汇报,拿出书面整改措施,并扣减相应的考核。因秸秆焚烧而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并按照市上处罚到村。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组和扑火队,及时查处违反秸秆禁烧规定行为,扑灭明火。
镇农机站要做好收割机的管理宣传工作,严禁未安装碎草机的机具下田作业;镇安监办配合市环保局加大处罚力度;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各村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对阻挠干扰工作的及时制止;各村加大对公路沿线废弃物的清运工作;加大对沟渠抛弃秸秆行为的督查。同时,对出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并通过实行禁烧倒查机制,将发现的黑板倒插到田块到农户,落实田块所属农户的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要扣罚其各类农业补贴款项,并按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500-2000罚款。尤其要加大对第一把火的依法处置力度,杜绝露天禁烧的苗头,确保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圆满完成。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禁烧值班电话,面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和举报。
五、经费保障
按照上级部署,我镇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综合目标考核,考核对象到村、组,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包干制,工作经费及时下发到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篇五
为贯彻落实盐城市大丰区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区20xx年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目标任务,在全面总结上一年度秸秆“双禁”工作和广泛深入学习其他镇(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双禁工作时段
20xx年全年,其中,分夏、秋两季重点考核期,夏季从月1日至7月1日,秋季从10月1日至12月1日。省、市、大丰区有明确规定的,按省、市和大丰区规定执行。
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秸秆“双禁”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领导挂钩、属地负责”的原则,继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综合施治、齐抓共管”的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园区、村组、场站担重任,农口抓利用,环保抓监督”的工作机制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强化执法,严格考核,做到监管网络严密、执法巡查严格、重点区域严控、违法惩戒严厉,确保我区今年秸秆“双禁”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1“双禁”期间,全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等,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2、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抛河现象,防止水体污染。
3、实现国家和省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大丰区督查组零查处。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好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及早行动,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禁烧禁抛工作需要的宣传教育,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秸秆“双禁”氛围。各园区、村组、场站要挨家挨户进行面对面宣传,确保《秸秆禁烧禁抛告知书》的发放率和《秸秆禁烧禁抛承诺书》的签字回收率均达100%,同时通过标语、横幅、广播、流动宣传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橱窗专栏、宣传板报等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相关补贴扶持政策、秸秆焚烧和弃置河道的危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政府抓秸秆禁烧禁抛的决心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认识,教育和引导群众珍惜秸秆资,算好秸秆焚烧的法律账、经济账、生态账和“健康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辖区派出所要提前登门入户对焚烧秸秆的重点人头进行提醒和训诫,教育一个,警示一方。
(二)大力落实包保责任制。
1、工作组包村包组。要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全年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方案、考核办法等,签订秸秆禁烧禁抛责任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同时,挑选工作精干、群众威望高的村党员干部,强化巩固“双禁”工作组,明确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包干负责到组。各村(居)、场站要按照各自实际,完善秸秆“双禁”村规民约及规制度。
2、纪委监察加强督查。港区成立督查组,由陈军和同志任组长,督查到园区、村(居)、场站。
一是督查组织领导落实情况。主要查看“双禁”工作小组是否靠实,新的“双禁”工作方案、巡查方案、应急响应预案和考核奖惩措施是否制定,会议是否召开,村与组的“双禁”责任状是否签订,各园区、村(居)、场站是否成立巡查队和应急处置队等。
二是督查宣传发动落实情况。主要查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是否通过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形式强化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焚烧、乱抛乱弃秸秆的处罚;秸秆作物收割前是否向每户农户发放秸秆禁烧禁抛告知书,农户禁烧禁抛承诺书的签订率是否达到100%(抽查10%以上农户)等。
三是督查禁烧禁抛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查看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检查巡查网络是否全覆盖,村级巡查队是否到位,每块田地监管责任人是否落实;检查秸秆临时堆放点、集中收贮点是否设立,数量是否满足需要,规模设置是否规范到位;检查作业收割机是否配备切割粉碎装置等配套设施;是否做到“白天不见烟,夜间不见光,田间不见斑”;是否有秸秆弃置河道现象;应急处置队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应急人员是否到岗到位,能否第一时间到达应急现场等,确保港区“双禁”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双禁”应急处置。各园区、村(居)、场站要超前谋划,认真分析排查各自秸秆“双禁”工作中的不足,制定周密的应急方案,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置队伍,配备相应有效的灭火工具,强化应急措施,提前安排部署,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能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及时扑灭,同时,立即排查原因,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
(四)加大巡查和执法处罚力度。港区环保分局要抽调多名现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严查秸秆焚烧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和通报力度,增强执法震慑力,特别是对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坚决从快从严处置,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对临海高等级公路、通港大道等重点巡查。公安部门要全力做好秸秆禁烧禁抛执法保障工作,落实专人,全力协助环保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焚烧秸秆行为露头即打。对当日的查处情况(所属园区、村(居)、场站、焚烧秸秆当事人、秸秆类型、火点和痕迹位置、过火面积、处罚情况等)于次日上午8:4前报区“双禁”办。
(五)强化“双禁”保证金制度。对各村(居)、场站、区挂钩包保部门继续实行“双禁”保证金制度,各村(居)、场站保证金按照南新村、王港居委会、农办夏秋每季各2万元,海港居委会(含海湾居委会)、堤闸公司、华丰公司、海昌集团公司、计生办夏秋每季各1万元,苇鱼养殖场、特种水产养殖公司夏秋每季各千元的标准汇缴至港区农办专用账户。
(六)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港区纪委(监察室)成立督察检查组,对各园区、村(居)、场站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督察检查,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实行公开处理和问责追究。凡无火点、无失误的,返还村(居)、场站、挂钩部门保证金并实行双倍奖励;有零星火点但及时处置未被国家、省、市、大丰区发现的,返还村(居)、场站、挂钩部门保证金并实行一倍奖励;出现火点较多但未被国家、省、市、大丰区发现造成严重影响的,只返还村(居)、场站、挂钩部门保证金但不予奖励;被国家、省、市发现火点的,村(居)、场站、扣除挂钩部门保证金。
对本区查实的“第一把火”,相关村党组织书记(经港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确因工作失职的)予以就地免职,港区挂钩包保人员、场站负责人诫勉谈话。对被市级以上督查组查实通报的“第一把火”或被省环保厅、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火点,全额扣除村(居)、场站“双禁”保证金,村党组织书记、场站负责人就地免职。挂钩包保人员停职检查并由港区纪检监察部门视影响程度启动问责。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确保港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实现重心下移。各层各级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认真抓好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做到重心下移,持之以恒。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充分组织和发动群众,让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秸秆禁烧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实现全面禁烧。在“双禁”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重点监察,对一般区域实施定时抽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火必报、有报必罚,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实现全年全面禁烧,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从根上杜绝焚烧秸秆的隐患。
(三)落实经费车辆,确保工作开展。各园区、村(居)、场站、挂钩包保部门、环保执法组和港区纪委(监察室)、财税分局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保证人员“双禁”专项经费和工作车辆及时到位,保证秸秆“双禁”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四)及时反馈信息,定期碰头交流。各村(居)、场站、挂钩包保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双禁期间如有火点等突发情况必须在次日上午8:4之前将前一日督查巡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如实汇总上报至港区双禁办,并将动态信息电子版发送至港区双禁办邮箱(港区双禁办电话:xx,电子邮箱:xx)。港区双禁办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互通学习,掌握面上动态。
(五)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常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在抓反复、反复抓的过程中,做到目标不变、思想不松、机构不撤、人员分工不变,努力实现由阶段性、突击性向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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