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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 篇一
昨日的雪无忧无虑,猜不透人的心思,便不知所措的越下越大。其实挺喜欢眼前这一望无际的洁白,不过一个人看着看着竟晃了眼睛。记得曾有个人告诉我,喜欢下雪的日子,更喜欢和爱的人一起牵手漫步在雪中,那是一场多么浪漫的事,只是一个在他乡,一个在远方。我很无奈的说,一个女孩子不能太贪心,回去陪你看雪岂不是让你一下喜欢两样。我深知即刻回不去,不用泛着泪花,也不用多么悲戚的表达内心的不安,只是笑着说,明早打电话陪你走一段路吧!
黎明刚过,洁白的雪地映的屋内亮堂了许多,此刻距离我上班的时间还有近两个小时,不过早早便醒来,算着差不多她该要出发。我打过电话,她很惊讶,对于一个睡觉睡到自然醒的人来说,那么早能够起来虽说算不上奇迹,不过这份感情算是从未辜负。接过电话她说骑车去公司,非要我挂上电话继续睡觉。我想是否这份心意收到了,带着那份思念一起赏雪也遂了一时无法实现的期盼,一起或不一起,其实只是那颗心是否得到满足,有心念之,晴天也是飘雪,无心记挂,纵然两个人依偎,不如一个人赏雪的雅兴。
再次醒来,她发来大雪中狂欢的视频,我想着,是否跳一支舞蹈,在飞雪里衣袂飘飘。当然,这种念头即刻打消了,一定是放一首节奏分明的动感舞曲,走几步鬼步,摆几个街舞帅气的姿势。我喜欢她身上那种淡淡的帅气,更喜欢她柔情似水里那几分优雅脱俗。就像曾第一眼看见她的冷艳,回眸一笑百媚生般的迷人,不知不觉暖了一颗心。
两个人的路,不知不觉过了那么久,幸福的日子总是稍纵即逝的,那些争吵的日子度日如年,回归平淡,时光又再次飞逝向前。我都快忘了那些甜言蜜语的时光,两个人牵手漫步秋天的落叶间,任冰冷的秋风吹袭,相牵的手冻得麻木,身体瑟瑟发抖,每次说话都要重复几遍,我想那时我们真的疯了。为何四处温暖,偏偏走在南北通透的大街,为何车水马龙,为何非要走着说晚安,那些浪漫换来了一场病,还笑着说:“下次好了再陪你走”。
她喜欢冒险,家乡刚刚建造的玻璃栈道,说好了一起去,结果她一人前往,我埋怨,她安慰着说:“先去探探路”。她喜欢吃巧克力,每次节日我都多买一盒,一盒看着,一盒吃着,总怕她舍不得吃下含着满满爱意的礼物。她喜欢异想天开,每次陪她聊天我就开始玩科幻,然后她就开始没心没肺的笑个不停,我说作为一名观众也要用心对待作品,她说:“看见你就很开心”。
浪漫这个词,像是过了某个年纪就化成无形。怕大街上亲吻,那些眼光明显说着没羞没臊。怕商场里牵手,恐怕全世界不知道你俩是恋人,再扔下一句话,“越是腻歪真,越是容易分”。怕和朋友说起她来那藏不住的甜蜜样子,朋友肯定会说:“见色忘义之徒”。恰巧我是爽快人,从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因为幸福不幸福只有自己知道。
家乡的特色菜几乎吃了个遍,家乡的大街小巷差不多没剩下哪个角落没去过,也许一直不是一个人,那些留下来的味道在每一个地方想起都似身临其境。这些平淡编织着爱情的翅膀,点亮了爱的眼睛,让人海里流浪的心坚定地放下羁绊,回归那一席温暖之乡,其实我不恋家,却因一处风景流连忘返。
雪还在下,家乡也如她,对于路痴家都找不到的我,她总站在我必经的车站,迎接或者远送,流泪或者欢喜,这些故事是永远不能抹去的心念。不知何时归乡,也不知情丝要多长,绕过了山川,是否有一辆车回家,捎带一缕魂魄,告诉她:“我回来了,陪你看一场雪”。
我回来了! 篇二
仿佛只是弹指之间,20年过去了,我终于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了一名宇航员,前往木卫二寻找液态水。任务执行完毕后,我获得了十天的假期,于是驾驶宇宙飞船回到了家乡——美丽的湘乡。
20xx年8月8日,飞船顺利泊在了湘乡宇航中心顶层的平台上。我搭乘风能驱动的升降梯到了一楼,走出大门,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湘乡,我回来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家乡变得更美了,天空一碧如洗,街道干干净净,人们脸上容光焕发。正想着,几辆大巴车驶过去,我以为又要被刺鼻的汽车尾气呛着了,谁知飞驰而过的大巴什么气味都没留下,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到家了!和上次回来相比,家中似乎还是旧模样。父母的笑容依然那么温暖,只是眼角又多了几条皱纹。我特地拉上他们,去从前一家三口经常游玩的碧州公园寻找美好的回忆。一路上我们闲聊着湘乡的变化,我刚才的疑惑被解开了,原来现在所有机动车都是用新能源的,根本不会排放废气。
到了公园,我发现这里如同多年前一样芳草萋萋,花木遍地,许多天真的孩童在林间欢快地嬉戏。然而,园区内的整洁有些出乎我的意料,要知道岛上水天一色,如诗如画,前来参观的'游人如织,怎么到处一尘不染呢?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说:“公园里一点垃圾都见不到,你一定觉得和过去不同了吧?这是因为园内有许多清洁机器人。你看,那儿就是!一扫描到垃圾,它们就自动走过去,长长的机械手臂马上把垃圾抓起来,放进垃圾桶里。而且近年来,人们环保意识变强了,很少有人再乱扔垃圾了。”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
短短几天假期中,家乡这样那样的变化,带给了我无数的惊喜。可惜我又接到了执行任务的命令,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再见,我亲爱的家乡;再见,地球!希望下一次我回来时,你们会发生更多日新月异的变化!
我回来了! 篇三
伴着夜幕的降临,我和爸爸坐上了高铁,我望着窗外,突然感觉百感交集,有对老家的不舍,也有对深圳的期待,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
火车缓缓驶出站台,伴随着清脆悦耳的铃声,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再见了,湖南。我回过头来,拿起背包里的一本书,看了起来,我遨游在书海中,浑然不知,外面已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不知过了多久,抵达了韶关站,我把书拿开,舒展了一下颈骨,看了看外面,只见外面特别黑,天上没有星星,只有一片一片的黑色。高铁驶出了站台,我回望站台上的光,那团光越来越暗,越来越小,最终落入了黑暗之中,我不想再望着一片又一片的黑色,便靠在椅子上,小睡了一会儿。不知过了多久,高铁已经离开了虎门站,我起来收拾了一下东西,高铁就到了,我从远处看深圳北站,深圳北站特别亮,给人一种温暖的安全感,尤其是在黑暗之中。有一辆高铁正停在那里,人不断地从里面出来。我感到十分的亲切,我到家了!到我出身的地方了!这才是我真正的故乡吧!我兴奋地走下了车,在心里大声地喊着:深圳,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篇四
当我读完《妈妈,我回来了》这篇文章,我感到作者有着一种十分浓厚的爱国情意。
全文讲了作者在回国的那一班飞机上,想到了自己在美国的学习生活;想到了在自己离开美国之前,美国的小朋友们对自己表达了他们的美好祝愿;想到了姑妈、堂姐和自己到海滩游玩的情景。还有回到祖国时,作者的高兴、兴奋、激动。
作者热爱祖国,不仅仅表现在短文的最后一节中的那一句“妈妈,我回来了。”其实,文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地方,也可以体现出作者爱祖国的思想感情。例如作者他在美国一年多的学习生活中,每天,总是戴着红领巾去上学,红领巾是我们中国少先队员的标志,这是别的国家所没有的,看到作者的表现,我不禁想到了很多同学,这些同学和作者可是成了鲜明的对比。你看把,作者虽然身在异国但是作为一名中国的少先队员,作者不忘每天戴着红领巾去上学。而有些同学呢?不是总把红领巾放在口袋里,就是总把红领巾放在书包、课桌等地方。有时,检查的同学来了,就拿出自己的红领巾,随便的应付一下检查的同学罢了。有时放学回到家,便摘下红领巾,随便一扔,造成了总是买了又丢,丢了又买的后果。有些同学还不好好爱护自己的红领巾,把红领巾弄得很脏,与作者比起来,真是相差甚远啊!作者由于在美国上小学,所以每一次上学,都要用英语,但作者不忘本,每天放学回到家,总用学几个中国的汉字,这也足以证明作者的爱国之情。在作者回国的前一天,作者的姑妈带着作者和作者的堂姐一起去海滩游玩,她指着那浩瀚的太平洋对作者说:“对岸就是我们的祖国,你很快就可以回到那里去了。”作者听了,高兴得一个劲儿地跳。作者睁大了眼睛,明知自己不是千里眼,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到对岸。在作者的眼里,一年是多么的漫长,他是多么想回到自己的祖国去啊!在文章的最后一节,“妈妈,我回来了。”作者用它来作为题目,清楚的表达了作者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因为这里的“妈妈”不仅指自己的妈妈,还只祖国。
全篇文章给我的感触都很深,我想,我们也一定要热爱自己的祖国,而热爱祖国,不一定要是表现在身处异国时思念祖国,有时保护环境、好好读书等许许多多的事,都可以算是热爱祖国的一种表现。爱国并不难,而且爱祖国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我们应当向作者一样,无论走到天南海北,都不忘自己有一个祖国——中国,有一个家——中国,有一个慈爱的母亲——中国!就让我们一起从小事做起,来热爱祖国的每一寸土地吧!
我回来了! 篇五
“长江、黄山、黄河、在我胸中重千斤。不论何地,心中一样亲。”黄訐的这篇散文道出了我的心声。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钱学森虽然在美国拥有金钱、地位、名誉。但一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便毅然决定回到祖国,为建设祖国贡献力量。可就在一切准备就绪后,美国海关硬说钱学森是间谍,就这样,钱学森被捕了。在拘留所里他受到无休止的折磨。钱学森坚持斗争了五年,后来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钱学森的爱国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要知道金钱、地位、名誉这三样东西是很多人奋斗一生的目标呀!可钱学森却可以为了祖国而放弃这些,我想这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所以首先我非常的敬佩钱学森。每天晚上,看守人每隔10分钟就来开一次灯,使他无法休息,半个月时间里,他的体重就下降了十几公斤。即使这样,钱学森却始终坚持要回到祖国,这难道不是钱学森热爱祖国的体现吗?
在生活中,我们这些孩子遇到一点挫折就会放弃,这跟钱学森怎能同日而语。三年级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我兴致勃勃的骑上去想试试,可那自行车好像跟我哦气似的,我一起上去,他就把我摔了个狗啃泥,引来一片笑声,我想:“要不不学了吧,太难了……。”这使我想起了钱学森,他为了回国,冲破了聪聪阻挠,我难道拦他千分之一的精神都没有吗?我继续练,终于学会了。
爱国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不一定非得钱学森那样,也不一定非得像詹天佑那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只要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你所做的一切就是值得的。
我回来了! 篇六
离开久了,才明白思念的味道,漂泊远了,才想起最初的航道,没有什么酒比思乡的酒更烈,没有什么愁比乡愁更浓,在漂泊的日子里,家乡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常在梦中浮现,时光飞逝,将记忆的风帆扬起······
那年夏天,母亲含泪为我整理行囊,子夜临行时,母亲拉着我的手哭着说“儿子,出去只要能填饱肚子就不要回来了”那年我十五岁。我读懂母亲的心思,那时,能走出去就是“脱离苦海”,出门打工或是做个小生意算是有能耐的人,母亲在乡里托人找关系,才让我踏上打工路,未曾想,这一走就是二十多年!
还记得村口那一条羊肠小道,晴时一身土,雨时一身泥,而这条路却是通往外面的唯一途径!虽然叫竹镇,却不见以竹子为豪的任何产业特色,金磁村的名字听起来颇有内涵,可掘地千尺也找不到一块矿石,尽管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各地,而这里毫无发展的势头!这,就是我的家乡。自南宋时起我的祖先就移居于此,历经千年沧桑饱受贫瘠之困却未曾改变对这片土地的眷恋!或许是习惯了平凡中的安宁,或许是迷恋于这里的山水风情······门前的小龙山是乡亲们心中的宝山,以山顶一条小道为界,一半属于江苏,另一半属于邻省安徽,山上松林茂密,村民们在农闲时,会去山上捡柴拾草贴补家用。小龙山也是我童年的游乐场,三五小伙伴常在林间躲猫猫、做游戏,夏天疯够了,便跑下山,跳入山脚下的红阳湖尽情地洗一澡,好不痛快!红阳湖由山泉汇集而成,水质清澈、甘甜,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饮用水源,遭逢旱灾年,连安徽人都不辞劳苦翻山过来取水。
小龙山是一座神奇的山,相传,南宋抗金名将韩世忠曾于此阻击金兵,至今,小龙山及周边还残留许多古迹。小龙山顶有一汪泉水深不可测,说来神奇,这汪泉水位于小龙山的最高处,自古至今从未干枯过,当地人称作“仙人池”,旁边有一长石,叫“仙人床”据说,韩世忠伏击金兵隐于林间,正逢口渴,偶然发现此泉,痛饮一番小憩于长石上,醒来后说到“刚刚仙人托梦,此地为仙人所居,此泉为仙人所饮,此石为仙人所寝”。仙人池、仙人床因此得名。仙人池和仙人床名字只是一个传说,事实上这是地质变化的结果,仙人池其实是很早前的一个火山口,仙人床是火山喷发的产物,无论怎样,不得不承认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历经千百万年将这一切雕琢的如此精湛,这一汪泉、一块石富于人们无限想象!
小时候常随母亲上小龙山打柴,每到仙人池旁,母亲总会提起“三年自然灾害”的事,由于饥荒,好多地方饿死了人,我们江苏这边还好点儿,好歹能勉强度日,可是山那边的情况就不同了,那时“浮夸风”盛行,有的地方饿死了人都不敢向上级汇报。大伯家就住在上那边,属于安徽管辖。五九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大伯拖着骨瘦如柴的身子,翻过小龙山来到我们家,有气无力地对我父亲说“兄弟啊,快想办法救救我们一家吧,你十岁的侄子已经五天一粒米没下肚了,这几天光靠吃点儿野菜,浑身都浮肿了······”当时,某些地方政府对饥荒灾情实行瞒报、虚报,还不许灾民上访也不准居家搬离······不能眼看着大伯一家饿死啊,父亲与二叔经过仔细斟酌,决定夜里偷偷地将大伯一家三口接过来······深夜父亲、母亲还有二叔带着村里五六个人悄悄来到小龙山顶,静静地等着大伯一家。母亲在仙人池旁,用石头临时支起土灶,将事先准备好的米和青菜放入硕大的铁锅里煮熟。鸡叫三更,大伯一家才姗姗来到,送行的七个人都是与大伯相处较好的邻居,大家七嘴八言地说“没办法,有人盯着呢,早不了啊,大家饿的实在是走不动啊······”母亲赶紧指了指大铁锅说“赶紧吃吧”。母亲回忆说,那口大铁锅里至少有四十斤青菜粥,竟然被吃的一粒米都没剩。大伯一家得救了,说起来也是因为小龙山,这一座山连接了两地情,时间不会将历史遗忘,只会令那段情更加醇厚。
这些年走过了许多地方,也看过很多明山秀水,心中最牵挂的还是家乡的小龙山、红阳湖。虽说曾经饱尝了家乡的贫困之苦,可是那种魂牵梦萦的思乡情愫却时刻呼唤着我!母亲已去世多年,临行时的叮咛却不曾忘怀“儿子,出去只要能填饱肚子就不要回来了”!这句话饱含母亲对我全部的爱,也折射母亲太多的无奈!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家乡,你还好吗?小龙山,你还是那样俊秀吗?红阳湖,你还是那般灵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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