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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精品多篇)

发布时间:2023-07-04 08:18:48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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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精品多篇)

财务会计制度 篇一

固定资产属于如房产、机械、工具等的非货币资产,供企业生产、租赁或经营管理所使用’其单位价格必须大于等于一千元、使用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且没有造成损坏。这其中也有特殊情况,如对于计划持有或使用超过一年的非货币资产,在单位价值上可稍降低标准。医院分工精确,部门数量不小,因此其有诸多种类、数量且价格范围宽泛的固定资产。随着全民医保等政策的推行,医疗事业不断进步扩展,其固定资产也不断增加,俨然成为医院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旧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明细账是会计账目的重要一项,仔细记载有助于了。解医院的账目支出、收支等内容,而医院对此所做的工作欠缺很多,或是设有明细账,?却无及时的更新,或是根本缺失此项内容。与此同时,医院各部门融合力度明显不足,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明显不够,管理、使用、职权、限制等都不具体,又缺乏沟通,因此常常无法深入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影响对资金的管理使用。除此之外,在设备的采购环节也问题百出:或购置金额远在预算之上,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或因赶时间等原因不走正规程序直接使用,造成账目无法对号入座;或在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仍然缺少发票等相关手续,造成账目与资金有所出入;或是各科室无纪律缺手续的将设备串换使用,造成部分设备不知所踪……类似情况数不胜数,究其原因,皆是由于'相关人员缺少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能严肃对待而造成不小损失。

(二)固定资产核算不合理

传统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核算基本全通过借贷两项来填写,对固定资产的增减也是将包括“修购基金”、“银行存款”等几项内容反复使用。以上缺少细化项目的使用方式,使医院的固定资产基本没有浮动,管理核算并不合理,账目数据早已失去真实性。正常情况下,医院的固定资产是被不断使用的,难免会有消磨和破损,如果财务上始终维持原有的金额,无疑是对资产的虚增,循环往复必是难以填满的深坑,不加制止,终会有无法收场的周面。

二、新制度提升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资产管理专业化

目前大部分医院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多采用较为分散的方式,很难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我们从经验中总结,所谓办对事要找对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加强应率先做好相关人的工作,明确具体负责机构,使资产管理专业化。在落实明确负责机构时,可参考团队力量的优势,将具有与此相关特长经验的人聚集在一起创建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走专业化、全面化的管理之路。

(二)提升报表信息质量

会计南细账是账目的细分,会计报表是账目的整体,医院在做好细节的同时也要注重整体,通过合理提升会计报表的信息质量,从而使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更上一层。会计报表有严格的填写要求,应认真仔细对待,尤其避免信息失真状况的出现。医院应对新制度做到心中有数,并将新制度中的相关内容适时、正确的运用于会计核算当中,通过规范化的会计操作和高质量的报表信息,提升自身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网络已为人们生活带来很大便利,对于医院而言合理利用网络是有助于其发展的途径。计算机网络资源丰富、沟通畅通,强大的硬件条件可以将医院的管理分门别类,对购置、使用、折旧资产均可系统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利于医院对成本精细化的控制和对固定资产动态的及时了解,它既是管理者的得力助手,也是配合政府或自身工作的合理方式。

(四)强化监管意识_

会计制度的成功只有制度是不够的,同时也离不开相关人员的监管意识。相关人员应摆正使用与管理、资金与资产的天平,尽量不偏不倚。通过对之前工作的总结,反思其中存在的问题,对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合理对待、强化监管意识;多加记录,做到有账可依,并做到来源、使用、去向三个明确。

(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与资产管理专业化紧密相联的是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如果说资产管理专业化是上层建筑,那么相关制度便是地基。只有地基打得牢固,上层建筑才坚不可摧。对于管理工作来说,其制度应科学且健全,可包括日常管理制度、相关责任制度和奖罚明确制度三个部分。日常管理制度是基础,责任制度是超越,奖罚制度是激励,三项合一,所求披靡。

三、结语

医疗卫生体系逐渐健全,也有了较多新型元素注入其中,医院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都面临全新的挑战。新制度的一项重要要求是资产折旧,要求医院一方面应对除图书之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另一方面要将在用的所有固定资产重新计提折旧。医学还在不断的完善与进步之中,医院应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包括会计工作,以更合理规范化的服务为更多人提供便利。

怎样写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财务会计制度 篇三

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能够有效保障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且在此基础上,还会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工作模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方法起到提升和改善的作用。近些年来,伴随着国内高等院校教育体制与公共财务体制的不断改革和逐步完善,使得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已经完全不能够符合现代高等院校教育以及公共财务制度的发展要求。而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完善的目标最终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为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和其经济业务可以有效开展提供相应服务。所以,在此大背景下,我国财政部以充分满足国内各个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要求为改革目标,对1998年实施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多次修订,并最终出台了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从而有效的解决了国内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以及公共财务工作开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为了能够更好地符合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与全面促进高等院校经济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对高等院校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以及更好的提升高等院校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资金的使用效益水平,我国财政部对国内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进行了三次修订,从而逐步形成了现行的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新实施的高等远销会计制度对于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的许多陈旧制度和工作流程等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并且对高等院校经济业务中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当中的内容进行了创新和改革。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资产管理

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通常只会在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工作中才会使用权责发生制,而新实施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则是在高等院校经济业务开展过程当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高等院校的无形资产实施累计摊销,对固定资产实施累计折旧的新的管理方法,从而将高等院校的收支与支出按照其资金来源进行重新划分,实行分类管理,以此来理清高等院校现有的总资产,进而提升和规范其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质量。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引进了企业相关财务管理理念,在每一个学期末,对校内的各个类别的资金实施结余结转。同时还对非财务至今实施责任发生制进行责任人的确认,对于横向科研项目,则是依据其完工正度进行核算收人。除此之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在统一核算项目中还添加加人在建工程和与待处置资产效益环节上的核算。

(二)健全高等院校会计信息,调整会计科目

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为了能够有效改善传统会计制度所遗留的会计信息失真、财会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提升高等院校会计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创建了高等院校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二维框架管理体系,以此来顺应和促进高等院校的公共财政发展与改革的需要。

(三)创建合理的高效财务管理体系,细化基础工作

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细化是创建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前提。所以,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中的岗位职责、服务指南以及工作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从而创建出细化的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规范。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使得其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提出了越来越的要求,而只有继续夯实高校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并且要让财会人员自觉意识到自己岗位的职责才是促进这项新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所以说,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细化管理理念作为重要的高校文化,是需要全校师生与管理者共同努力才可以完成的系统性工程。因此,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在财务管理体系创建上就注重对每个参与主体的能力发挥,并且还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看作是一项长期建设工作,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的方法来对高校财务管理进行逐步细化,从而最终实现高效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得以细化且得到真正的管理。

(四)细化高校资产中的各类支出,引进作业成本和算法归集

各类资金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核算支出将高校总资产中的教育事业、科研事业以及后勤保障和经营等各项支出进行分类,并且在部分经济业务或者是事项核算上规定要根据制度中的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引进企业的作业成本和算法,将资源看作是促进高校经济业务开展的重要因素,以此来对各类成本的支出与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和管理。在高等院校日常运行当中,人才培养与科研是其最主要的两项作业,比如教学部门在教学实践中所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就能够运用作业成本核算法来对各个部门的设备运行年限和状况按其实际状况来摊派费用,并且还要讲教学部门的费用纳入到教育事业支出项目中,将行政部门费用纳入到行政管理支出项目,以此来对各个部门的费用支出指标进行对比和评价,从而进一步优化高校各项资源,以此来提升高校总资产的使用效益水平。

二、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创新之处

(一)高校会计核算精细化

1、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取消和增加了许多会计科目,将政府的财政补助与非财政补助的资金进行分类划分,从而使得不同来源的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可以进行分类核算,从而提升了高等院校的会计核算的精细化水平2.对高等院校事业支出中的分类以及会计核算项目进行细化,具体是将高等院校中的各类支出细化分为教育事业、科研事业、行政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这样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高等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上的准确性,以此来为其对教学经费的投入进行准确评价提供相应的发展基础。3.增设了高等院校会计核算内容,并且要对总资产进行定期的提计折旧,还要将基建账目进行定期入账。

(二)高校会计预算管理精细化

1、高校会计预算中的各项编制都是在权责发生制的指导下所创建出来的,而在会计预算过程中就要对高校总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进而扩大了高校会计预算编制范围,并且要求高校会计预算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2.基建投资项目纳入到高校总资产中的账目中,并且要在考虑其成本与支出的前提下,增加预算编制等内容。3.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也将预算外的收入与事业收费纳入到了政府预算非税收入的范围内,从而在根本上避免了部门高校以其他收入来逃避会计预算机制的约束。

(三)高校总资产管理精细化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在总资产入账以及总价值核算和处理上都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首先,对总资产入账程序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对无偿捐赠和调入资产进行严格核算,并且要严格评估其价值;其次是要求财会人员必须要了解固定资产提计折旧的内容和范围;最后是财会人员要对固定资产的年限要能够进行正确的判断,运用合理的折旧方法来真实地反映出高校总资产价值的使用状况。

三、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一)有利于提升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执行能力

近些年来,我国财政部对公共财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收支两线、政府采购以及部门预算和国库收付机制等内容都与高等院校财务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传统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内容中的预算会计核算方法已经与新改革中的许多内容不相符,从而造成高等院校在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遇到了很大的阻碍。所以,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就是为了能够符合我国政府在公共财政体制方面的改革要求,新添加了财政应返还额度这一新的科目,主要是为了对国库支付的高等院校,能够核算出高等院校最终应收财政之下的年度返还资金额度,同时也能够对我国财政部门批准以后且尚未使用的零余额账户中的用款额度与用款计划中的用款额度进行核算。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中的财政因返还额度和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这两项科目的增加,不但能够便于高等院校财会部门清晰地了解高等院校整体的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高校资金的透明度,以此来促进高等院校新的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开展。

(二)能够真实且有效的反映出高等院校的总体资产状况

在传统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固定资产在高校总资产中所占比重是非常大的,但是传统会计制度却没有注重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评估,并且对固定资产维修也缺乏相应的预算,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折旧管理,从而使得高等院校总资产中的大部分设备都处于闲置状态,这造成高校资源的严重浪费。除此之外,由于传统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资产结构当中存在的很多没有及时进行清理的旧设备进行报废处理,从而使得其账面资产与固定资产之间的偏差非常大,进而也就无法真实有效的反映出高等院校总体资产的状况。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新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内容,就规定要依据高等院校总资产中的每一项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来制定出相应的且科学合理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并且还要增加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和累计折旧等新型的核算科目。所以,通过对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就能够对高等院校总资产的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评估和核算。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规定除了文物以及图书等资产以外,高等院校财务部门还可以运用平均年限法来对其总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部门进行折旧处理,或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预测和分析,从而增加高等院校规定资产的计量准确水平,最终将高等院校的总体资产进行真实有效的反映。

(三)可以增加多个高等院校资金来源

传统上,我国高等院校的主要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而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日益进步,使得国内各个高等院校的办学与招生规模逐步扩大,从而使得学生的人数也连年的迅速激增,这也就直接提升了高等院校的办学经费,但是国家的财政拨款已经无法满足高等院校的经费需求,进而严重限制了我国高等院校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国民荆棘从改革开放与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发展快速且逐步稳定,使得国内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也日益加快,这也就使得高等院校所能够选择的筹资方式也越来越多,从而有效的改变了传统的过度依赖国家财政拨款的被动局面,同时也使得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内容与结构也变得日益复杂。随着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日益复杂,就凸显出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滞后。在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各个高等院校为了能够筹集到更多的办学经费,除了要银行进行贷款之外,很多高校还选择民间的融资结构进行资金筹集,从而提高了高效的负债率,这也直接提升了高等院校的财务风险水平,而高等院校一旦无法偿还债务,那么就会面临院校破产的巨大风险。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所增加的收人以及结余等新的科目中,为了可以更加清晰和直观的了解院校总资金的结构,还引进了企业中的权责发生机制,从而强化了对高等院校管理层和财会人员在收支以及存入上的观念,通过对预算外资金结余以及财政中的资金结余和其他资金账户进行分开设立的方式,从而更好地规范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中的收支与存入上管理的规范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有效的解决了传统会计制度当中存在的很多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同时也能够积极地顺应我国的高校教育体系的健康发展。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可以充分满足高等院校的会计制度发展的要求,以此来提升其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而也就可以对高等院校总体资产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评估,最终促进了高等院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前我国所实施的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依然还在探索阶段,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内容,而国内各高等院校应当对新的会计制度进行积极地分析和研究,从而逐步完善这一新型的会计制度,以此来健全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财务会计制度 篇四

一、新制度对我省高职院校财务状况的实际影响

(一)新旧制度下总资产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的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两类学校中大部分出现了流动资产总量增加、非流动资产的变化:有新校区建设学校非流动资产总额为增加,无新校区建设学校非流动资产总额为减少,所以有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资产增加明显,其他学校总资产减少。引起实际变化原因:

1、新制度基建并账和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引起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增加;

2、新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扣减折旧后,引起固定资产减少,有新校区建设学校与没有建设学校对比幅度减少较小;

3、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引起无形资产减少,新校区建设学校出现无形资产摊销,无新校区学校影响较小,与取得新校区土地使用权有关。

(二)新旧制度下负债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对无建设学校总负债影响较小,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负债增加,与新校区贷款有关。

(三)新旧制度下净资产变化和实际影响

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对无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减少,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增加,引起实际变化的主要原因:

1、两类学校中大部分学校无对外投资,有少部分对外投资所占比例较小,出现事业基金增加,是修购基金并入大于投资基金转出引起;

2、非流动资产基金。新校区建设学院增加,无新校区建设学校出现减少,与非流动资产原因相同;

3、两类学校专用基金均出现减少。新制度取消修购基金科目,按旧制度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结余款转入事业基金;

4、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余、结转基本不变,与近年来我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改革有关。

二、新制度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实际影响

(一)新旧制度下收入变化和实际影响

在不考虑学生数工作量、价格因素的情况下,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两类学校总收入不变但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结构改变的原因:一是财政补助收入减少。旧制度核算范围是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而新制度是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范围缩小;二是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新制度规定将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并入其中;三是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不变。

(二)新旧制度下支出变化和实际影响

在不考虑学生数量、价格因素的情况下,从收集数据对比分析研究看,新制度实施,两类学校总支出不变但支出结构发生变化。结构改变的原因是:一是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支出类一级科目分别是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修订教育事业支出,新增了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和其他支出,取消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二是一级科目核算范围不同。

1、新教育事业支出核算高等学校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和教学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教学活动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各学院、系(含院系下属不单独编列预算的研究所和研究中心,下同)等教学机构,以及校团委、学工部、学生会等各类学生思政教育部门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的支出;教学辅助活动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电教中心、测试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等教学辅助部门发生的支出。

2、新科研事业支出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高等学校在学院、系外单独设立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机构发生的支出,以及高等学校为完成各项科研任务发生的支出,借款科研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新制度对财务分析指标的实际影响

新制度下财务分析指标有预算管理指标(预算执行率、财政拨款执行率)、财务风险管理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支出结构指标(人员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财务发展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根据数据对指标进行分析,新制度实施,其一对预算管理指标和支出结构指标影响不大,主要由于我省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已经从20xx年以来陆续开始执行。其二对财务风险管理指标,新校区建设对资产负债率发生影响,负债程度提高,其他指标基本一致。其三对财务发展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新校区建设投入影响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的提高,固定资产净值率所占比例较高,其他指标新旧基本一致。

四、新制度对经济类办学评价指标的实际影响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xx〕2号)高职(专科)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达到合格时,按两类学校要求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分别为4000、3000。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xx)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xx〕227号,见附件)的要求,“资源表”系“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xx)”拟推出的一个反映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宏观管理工具,核心指标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物力财力资源指标中,提到教学仪器设备指标。以上三个文件都涉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原财制度对固定资产未提取折旧,新制度实施后,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折旧,从固定资产明细表分析看,所有院校存在专用设备净值减少,对学院评价指标影响较大。

五、结论和建议

(一)高职高专学校存在专用设备净值减少,政府部门加大对教学实验设备专项补助。同时,高职院校关注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指标,出现低于或处于临界情况,应多方筹集资金安排投入,达到基本办学指标要求。

(二)有新校区建设学校存在负债增加,主要基建债务。因并入基建债务,更能全面反映高校债务规模,有利于各高校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认真严格执行主管厅局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上级部门尽早出台举借债务具体审批办法,从每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经费,建立偿债基金,化解债务,减轻学校负担。

(三)新制度定期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按照20xx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适当调整:适度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即通用设备(原一般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建立了无形资产摊销办法。以上新制度实施,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资产使用状况。高职院校中新校区建设学校总资产出现增加,其他学院出现减少,各高校应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

(四)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新制度对事业基金内容修改,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占用的金额以及收回附属单位归还的人员工资;对结转和结余资金进行了分类定义、区别管理财政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资金;修改专用基金的内容为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和其他基金,取消修购基金,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新制度在净资产类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着重核算高校的非流动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净资产是反映该高校资产总额中应享有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实力。高职院校中有新校区建设学校总净资产出现增加,其他学院出现减少,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收支结构发生变化,有利于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新制度的对高校提出了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物价、教育部门,结合《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制定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和核算方法。《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xx-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xx〕19号)中明确指出,要“落实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20xx年底前,各地依法出台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以及制定财政拨款标准和教育收费标准提供的科学依据。综上所述,通过新制度改革,更符合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职院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更加适合现代高校经济的运行。

六、研究局限

(一)分析数据主要来自会计报表,报表其本身自有局限性。

(二)分析采取抽取样本为单位,未能全部涵盖所有高职院校影响因素,而目前无权威性数据参考。

(三)抽取新制度执行一年数据分析,而经济运行有其周期性,一般高职院校学制为三年,也会有所偏差。

(四)由于篇幅局限,有关数据分析未在本文中列出。

财务会计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财务公司会计制度 篇六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会计前,由会计事务所代理。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招待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及时收回各部门上缴的各项费用。

(八)完成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佥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经理监交。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经理签字。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财务会计制度 篇七

一、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因素

财政拨款及支付方式是影响高校财务管理的宏观因素,国内高校70%以上的收入依靠政府拨款。专项拨款成为高校政府拨款的主要拨款方式,专项项目的经费收入远远高于普通日常经费的收入,由于专项拨款“专款专用”的特点,导致高校无法进行自由调配,所以现行政府拨款制度下,对高校财务管理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高效规模扩张及改革,收入来源中出现营业收入及捐赠收入等,使得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也是影响高校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另一因素,改革的推行让高校自主权越来越大,为高校的分级管理以及提高学院的积极主动性创造了一定条件。

二、高校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方面常发生经济违规事件,都跟内控不健全有着很大关系。首先,内部控制的内容不健全,缺乏财务内部监督机制,使得高校在投资上容易迷失方向。其次,内控机制的形式大于实质。很多高校虽然在形式上已经建立了内控制度,但实际运作中却没有严格执行。最后,内控涉及的范围和领域过于片面。某些高校虽然在财政资金上监控较为严密,但是忽略资金预算外的控制。

2、人员结构不合理

在政府拨款为主的高校,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相对简单,对会计人员的核算水平要求也较低。因此,高校经常会为解决教职工家属就业问题而将其选择为财务人员,造成财务部门整体素质较低的现状。非财会专业人员无法运用财务知识及新的技术对高校财务风险加以预测及判断,更无法成为高校领导决策的好参谋。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阻碍了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随着新会计制度的颁布,必须造就一批高技能的高校财务人员。

3、运行机制不健全

无论何种财务管理模式,都无法完全避免财务权力集中及分散的矛盾。这一矛盾也是财务管理上的漏洞。过于强调权力集中,影响决策民主化,而且缺乏完整可控的经济责任追究机制,导致积极性不高,相互推诿现象频发。

4、高校财务管理所有者考核缺位

国家是高校所有资产的所有者及控制人,国家将高校资金委托给高校领导进行管理和经营,但是在资产的投入与产出方面并没有相关考核指标或流程,于是出现了责权利不统一的现象,引发财务问题甚至是财务危机。

三、构建“三维一体”的高校财务管理新模式

1、以“绩效预算”为桥梁

在分级管理管理中,以绩效预算为纽带,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对二级学院及负责人在完成绩效目标时给予相应奖励,不能完成绩效目标时惩罚。能够鼓励各院在追求自身绩效利益的同时实现学校整体目标。绩效预算的关键在于对成本和收益的确认,有效的将目标管理及分级管理箱结合,能优化财务管理体系。

2、以“分级管理”为中心

为了进一步挖掘二级学院及部门的积极主动性,财务管理应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和部门具体情况实行分级管理,既包含集权也包含分权,保证高效在财务权利的完整与统一,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使得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发展规划,合理使用资源调动积极性。分级管理是高校资源配置发展的主流,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可行之道。

3、以“目标管理”为手段

在分级管理实践中,由于层次委托的关系,学校战略需要层层分解,推进一套完整的战略方案,很难避免出现真空运行。此时,高校此时应该根据学校的战略规划进行执行安排,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将资金使用、资源配置与战略目标紧紧联系在一起,避免目标分散;逐步加强目标管理系统的责任体制建设,有利于保证责权利的有效结合,充分展示分级管理的优势。

四、结论

高校可以根据其办学规模及层次的不同,进行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对办学规模、现金流较小的高校选择集中管理模式,统一财务核算;对中等办学规模、现金流稍大的高校选择“分级管理、一级核算”的模式;对办学规模、现金流较大的高校,需制定出一整套财务管理系统,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模式。高校构建“三维一体”的财务管理模式,将促进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作者:杜海燕 单位:惠州工程技术学校

财务会计制度 篇八

科研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中的一种,它是指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的事业单位。由于科研的行业特性,财政部、科技部修订颁布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本文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进行了思考,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使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在单位科学研究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一、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1、宏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全球竞争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国际化、规范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改革的实施使作为预算会计体系一部分的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原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变化,迫切需要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2、科研事业单位的使命发生了深刻变化

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创新战略,科研事业单位是科技工业创新的主体。创新战略的实施,不仅需要技术创新,还需要管理和制度创新,这些都需要适当的财税政策的支持和引导,目前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支持创新战略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甚至还有诸多限制,需要冲破传统观念束缚,支持创新战略的实现。

3、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巨大变化

2014年初,财政部发布了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全面修订准则,要求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一个国际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作为构成会计准则体系另一部分的事业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和规范化提上了日程。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事业会计准则的一个分支,其改革和完善亦迫在眉睫。

二、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新《制度》适应了我国财政改革的新要求

首先,按照我国财政改革对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对科研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以及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作了规范和完善;其次,对于收支管理进行了“大收大支”管理改革,新《制度》完善健全了科研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财务会计制度重点强调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票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再次,对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比较好的满足了结转与结余,以及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等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资金管理需求。

2、新《制度》加强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在改革的新《制度》中进一步明确了科研事业单位是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强调了对于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中应科学、合理,并且真实有效率,并遵照国家对于科研项目的规定或合同契约要求进行管理,严禁科研项目资金的挤占和截留,不得挪用和违反规定转拨资金、虚列支出和谋取私利。新《制度》加强了科研项目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管理。

3、新《制度》加强了资产管理

新《制度》在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特别强调了对外投资的规定,一是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并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对外投资不允许用财政拨款和结余资金;三是不允许从事股票、基金、期货以及企业债券投资。

4、新《制度》加强了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

新《制度》中对科研事业单位财务运行实施监督做出了规定,在这个规定中要求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在构建财务监督机制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相结合,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并且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建议

1、补充新《制度》的财务预测、控制以及分析、考核等内容

新《制度》中对于财务预测、控制以及分析、考核等内容没有作出规定可以理解,但是也存在着与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求存在着偏差,因而,就使得科研事业单位在实施的过程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了新《制度》的实施效果。

2、财务科研成本信息公开仍有不足

新《制度》中第六十七条规定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公开的范围确定在单位内,这样就造成了社会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新《制度》应当明确作出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规定。如果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成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另外,新《制度》信息向社会公开更有利于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也可以鼓励公众通过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媒体发表意见和看法,吸引公众参与讨论,让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中发挥作用。

3、应该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执行的评价机制

好的制度和好的规定是要落实和执行,对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与单位的科研创新战略、发展目标战略以及项目实施战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在完成这些战略决策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另外,还应该处理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与科研事业单位生存发展的关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与单位战略发展适度联系的机制,从财务制度上更要有评价机制的体现。只有这样做单位才能对新《制度》实施引起重视,才能促进科研事业不断创新,为国家创新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支撑’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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