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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为建立与日常运行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设备的配置及分工,明确人机关系、保证人机协作,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电算化管理职责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和实现电算化的需要,财务部需具备如下职责:系统管理、系统维护、数据录入、数据复核、数据管理。
二、岗位职责
财务部岗位和财务电算化职责对应关系如下:
1、系统管理(财务部经理)
(1)参与制定本公司财务电算化发展规划;
(2)根据财务软件的特点和本单位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来建立本单位的财务电算化体系和核算方式。会计科目的'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与本单位核算管理的要求,报表数据格式必须符合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
(3)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证和监督系统的有效、安全和正常运转,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纠正;
(4)协调系统内各类人员之间的关系;
(5)负责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完善以及系统建立中的各项初始化工作;
(6)负责系统信息资源(包括设备、软件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提出更新软件的需求报告;
(7)对系统的安全性、正确性负责,并做好上机记录的整理工作和系统运行情况的总结,按规定及时归档;
(8)负责管理上机人员的使用权限。
2、系统维护(公司信息管理员)
(1)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硬件和软件的运行情况;
(2)负责监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3)按规定的程序对实施软件的质量性、适应性和正确性进行维护;
(4)除实施数据维护外,不允许随意打开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实施数据维护时不准修改数据库结构。
3、数据录入(会计)
(1)执行财务部经理和信息管理员对数据录入的具体指挥和要求;
(2)按规定标准输入手工记帐凭证,以生成机制凭证及帐本;
(3)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数据;
(4)严格执行财务电算化管理中有关操作、使用的各项规定;
(5)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财务部经理和信息管理员。
(6)根据有关财务规定,及时进行对帐、结帐、结转下年等工作
(7)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和作为正式备份软盘上的会计数据和作为正式备份软盘上的会计数据负责,不允许任何人进行非会计系统许可的任何操作;
(8)注意保管、查阅计算机操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信息管理。
4、数据复核(财务部经理)
(1)对输入计算机的凭证负责质量把关,保证录入凭证与手工凭证的一致性;
(2)对已录入的凭证及时复核,最迟应在次日复核完毕;
(3)发现凭证错误,分析责任原因,通知有关人员进行修改,财务部经理不得擅自修改;
(4)复核后的凭证要加盖本人印章,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员报告并负责操作记录的整理、装订及归档。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篇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编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向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及时提供该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信息。因不同使用者有不同需要,所以报表的式样及种类,亦应按实际的需要编制。
国家对会计报表的格式有统一的规定,但该格式所表达的信息对各物业的管理决策、委托方及其用户不一定足够及适合。因此,财务管理部有必要定期编制更为详尽的内部报表。这些报表的格式并没有固定要求,较据灵活性,视各物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但应以符合物业管理法规、用户公约、管理合约要求,清楚表达各物业的财务状况为原则。
以下是一些在内部财务报表中应予明确表述的事项:
一、收支表(损益表)
1、按用户公约的规定要求独立核算的`部分,已各自编制独立收支表。
2、本期成本费用已按当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构成列示。
3、各项费用可分为合约性及非合约性两大类,合约性开支有专表说明。此举可以提供决策者更多有用数据,来处理资金调动及制定预算。
4、关于一些非经常性而金额大的费用,已给予重点注释,令使用者了解该等费用的实际用途。
5、本月实际收支与预算收支及上月收支比较,并对有重大差异的项目作出分析,便于有关部门有所了解以加强控制。
二、资产负债表
1、已对该物业名下持有的固定资产,提供明细表。
2、附有管理处员工工资明细表。
3、附有往来单位往来账项明细表,特别是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往来账款。
4、附有各用户单位应收款账款前期欠款、本期应收账款、本期实收账款和本期末欠款明细表。
5、附有待摊费用、应付款、预付款等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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