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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司法局工作经验交流
司法局五项新作为开展“四比四看”活动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上栗县司法局牢牢把握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坚持谋划在前、行动在先,确立“一三三三”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是指实现全县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突出三个重点”,是指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
正人员的管理力度。“夯实三个基础”,是指夯实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县乡司法队伍建设,夯实县乡服务机制建设。“实现三个提升”,是指司法队伍形象大提升,公众民主法制意识大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大提升。围绕这一工作思路,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改进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上有新作为。
二是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上有新作为,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巩固沿河路法治宣传长廊和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的基础上,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延伸到新农村建设点和景区。
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在围绕大局服务民生上新作为。主动适应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努力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在特殊人群管理上有新作为。以“提高矫正质量、避免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着眼基层,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主要从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来做大量的工作;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衔接、帮教、安置、管理各个环节(请帮助宣传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的工作措施,确保“出来有人接、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地促进我县社会安全稳定。
五是进一步加大在司法行政阵地建设,在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上有新作为,加快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业务用房建设步伐;抓紧抓好杨岐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实现全县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巩固提升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
第二篇:确山县司法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管理强化素质
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确山县司法局
(2014年2月16日)
2014年,确山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管理,务实重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年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整体工作优秀单位,2014年1月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十佳文明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学习,提升队伍素质
近年来,我们从提升干警队伍的法律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着手,狠抓学习教育。一是以制度抓学习。切实加强干警教育培训管理,健全完善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确保学习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坚持“一月一法”学习制度,每月选定一部法律,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月底进行一次学习测试;坚持股所长月例会制度,学习上级精神,进行业务培训;坚持每周一下午例会学习制度,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二是以活动促学习。2014年,在认真组织开展上级部署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又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比工作、比贡献、树形象”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务实创新、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以“达标”督学习。要求45岁以下的干警,必须达到法律专科学历,没有达到的必须参加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三年内取得法律专科文凭;
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必须学习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达到办公自动化的要求。四是以鼓励奖学习。鼓励司法行政干警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对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奖励1000元,并报销考务费。2014年我局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3名同志进行了奖励。
二、抓管理,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2014年,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司法局机关内部管理办法》、《司法局机关股室管理办法》、《司法局基层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司法局二级机构管理及考核办法》、《人民调解案件考核奖励办法》、《示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标准和奖励办法》、《法治单位创建标准和奖励办法》、《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奖惩实施办法》、《法律援助经费补贴标准及使用办法》等20余项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全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到股、所、处、室,责任到每个人。二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成立督导考核组,对各项工作目标和制度的完成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坚持周督导、月检查、季评比、半年小结、全年总评,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责任办法,奖优罚劣,在全系统营造了“比”、“赶”、“超”的创先争优氛围,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把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作为展示司法行政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将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作为硬性指标纳入目标管理,从局长、副局长到股、室、处、所负责人和所有工作人员均明确了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任务,每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不得少于2篇或3篇,按照不同的媒体和字数给予100-500元的奖励。二是创办 《法治确山》报,每两个月编发一期,免费发放至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各村(居
委会)和各企业、各学校,社会反映较好。三是办好司法局网站,及时传递信息。四是安装电子屏幕,编发播放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五是协助办好确山电视台《平安确山》栏目,每周进行采访组稿,宣传报道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六是编发《司法行政简报》、《依法治县简报》、《148动态》,进行工作交流汇报。2014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工作信息》上发稿20余篇,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50余篇,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60余篇,宣传了典型,推广了经验,展示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形象。
四、抓基础,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机关办公设施建设。为各股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安装了电话,装上了空调,改善了办公条件。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县13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均达到0.5亩—1.8亩,主房面积120—200平方米,配房面积20—35平方米,均为独家小院,并统一购置了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调解桌,配齐了摩托车、电脑、打印机,统一安装了电话,统一标牌、徽章、印章、宣传版面、工作台帐等,为竹沟、留庄两个司法所配备了汽车,并决定在今年对2014年度综合考核前四名的先进司法所各奖励面包车一辆,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 搞好人员配备,每所均达到3名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指导管理;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检查考核,保障工作有序高效。在全系统牢固树立法律服务意识和办案意识,加强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办案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和执法办案水平。
五、抓实干,服务全县大局
一是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重视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在全县开展了示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评比,并给予了奖励;在县法院、公安局设立了“三调联动”窗口,发挥“三调联动”作用。201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95起,调成2915起,调成率为97%,制止并化解群体性事件21起,避免群众集体上访34起。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安置对象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政策,帮助其走自我创业、自谋职业的新生之路。截至目前,在册的432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接受教育,帮教率达到l00%。积极参与全县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深入乡镇、村组开展“一村一干一警一员”大走访活动,走访群众2万多户,发放“法律明白纸”20万多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00余起,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高标准设立了县法律援助接待大厅,配备了法律援助专用车辆;在各乡镇和县总工会、残联、妇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法律援助律师;实行案件回访,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明显提高。2014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0件,接听“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咨询服务600余人次。组织律师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服务进社区”和参与信访接访等活动,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89件,协助信访部门依法妥善处理涉法信访案件10起;接待群众来访2014余人次,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80余件,担任法律顾问39家,为服务对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主动参与政府重点工程实施和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公证工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办理各类公证2620件。仲裁工作健康发展,及时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办理仲裁案件352件。“148”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148”法律服务专线解答咨询电话1100多起,及时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是为法治确山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
全面启动“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了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2014年7月主办了“和谐确山、与法同行”专题文艺晚会,万名群众在靖宇广场观看了演出,为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法制报告会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法律服务联系卡20140多个,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司法局的要求,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司法局普治经验交流
司法局普治经验交流
围绕中心,2014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普”出氛围,治”重实效,为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繁荣县域经济和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推出《法制视窗》电视专题节目以及《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等普法动态专栏,一是抓好媒体宣传。以《新闻》普法动态》等为平台。并加大投入,更新普法广场内容,扩大容量。2014年,法制视窗》栏目累计播放24期,普法动态》专栏刊登12期,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刊登6期,编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材料2期104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全县各行政村建立法制宣传墙报342块,二是抓好阵地建设。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广泛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同时编印了普法漫画、法律小常识、法制案例等进行张贴,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2014年,向各行政村赠送法制宣传挂图580余套、普法光碟80余套,普法》1400份、农民普法宣传材料(专刊)9000余册;同时与联通公司合作发送法制短信息4万余条。各行政村、企业设立法律援助指示牌36块,全县村级公路口设置法制宣传牌180块。
县普法办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19个乡镇开展百场巡回法制讲座,三是抓好“送法下乡”2014年。接待咨询群众2万余人(次)参加有奖法律知识答题3000人(次)放映法制电影18场,组织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主题影片共计4500余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102场,展出法制宣传图板6场共计280块,赠送《普法宣传资料》2.4万册、新农村建设法制教育指南》0.8万册,其它各行政机关发放相关法制宣传资料2.3万余册。
全县重点乡镇、行政村和部分农村学校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14场,四是抓好警示教育。联合县公安局、交警队、看守所等单位。受教育者达3万余人;同时通过对农村干部中违法乱纪案件查处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 针对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纠纷凸显,五是抓好巡回法庭现场旁听。2014年。对涉及该类典型案件6起进行公开审理,共组织了1600人参加旁听。去年,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又利用有关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现场开庭,组织参加旁听2014余人(次)收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并组织县普法讲师团及相关人员到各乡镇村巡回宣讲法律法规。2014年又对村民小组长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培训19场,六是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培训2014余人;利用农村法制学校和农民夜校等阵地,组织农民群众看法制讲座光盘和案例共计200多场。
实施了十百千万”普法工程,七是抓好宣传教育形式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中。即建立十个法制教育基地,举办一百场巡回法制讲座,赠送一千幅法制宣传挂图,发送一万册法律书籍,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县法治办组织法制宣传员、调委会干部280余人,八是抓好农村普法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2014年下半年。利用双休日走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开展“理旧事、解难事、办实事”活动。围绕影响当前改革发展以及社会关注的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山林权属、伤亡事故等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边走访边宣传、边走访边调处、边走访边解难,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二、深化治理。全力夯实依法治理基层基础
必须事先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一是实行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制度。规定重大决策的出台。例如2014年县政府因招商引资的征地拆迁,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等活动事先经过了认真细致的法律咨询和论证,政府获得了主动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决策时先找法律,二是提倡并试行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聘请法律顾问。县委、县政府领导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用法律时先请顾问。政府法律顾问组仅去年就针对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6条,都得到合理采纳。 打击危及企业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是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法行为坚持“严打”不动摇。政法机关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了针对企业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行承包工程、索要“保护费”及围攻、威胁、殴打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等不法行为,坚决制止了周边群众向企业无偿搭取水、电,强行索要赞助,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就不能扰商,四是大力整顿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规范现象。要安商。要富商,就不能坑商。县下发了关于大力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成立了县经济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队伍,对“三乱”行为进行了坚持不懈的专项整治。
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经济环境的各项制度,五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合法投资行为,做到执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处理合法。
积极开展“法治县(区)建设。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六是创新载体。县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平安乡村”等创建工作。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做到有规划、有制度、有目标、有奖惩措施,各项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2014年,全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县召开,茅店社区也获得“全省百佳民主法治社区”称号。
第四篇:司法局群众路线经验交流材料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战胜困难、不断走向胜利的法宝,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在法院系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司法作风、强化队
伍管理的重要抓手,是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的有效载体,对于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基层人民法院处在执法办案第一线,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面对的矛盾纠纷具体,司法作风对群众利益的影响更为直接。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育实践活动摆到当前人民法院突出位置,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坚持发扬优良司法传统的必然选择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的在司法领域服务人民群众的国家审判机关,从建立那一天就始终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指导和推进司法审判事业,始终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终目标。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建立了“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和对人民负责”的法院组织原则,发展了“便利人民、联系人民、依靠人民”的审判工作制度,确立了“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庭指导原则,创新了人民陪审、巡回审判和诉讼服务等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也实现了自身的科学发展。近年来,xxxx法院积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推行“一村一法官”制度,下大力气建好立案信访大厅并力争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还获得了省法院的表彰奖励。但是,一些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有的工作效果还不够明显。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通过群众路线的集中教育和持之以恒的实践,使广大法官进一步充分认识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牢牢坚持公正司法,更加有效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更加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强化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司法为民宗旨,通过履行职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到xxxx工作后,从一些法院老同志那里,听到了很多若干年前法院工作人员凭着两条铁腿翻山过沟走村入户,为老百姓调查调解排忧解难的鲜活事例。听说那时常常是一下乡就在农村待上一个周、十几天的。现在法院装备条件好了,农村的交通也改善了,我们反而是下基层少了,去了也是“蜻蜓点水”。这值得我们深思!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艰苦奋斗精神不能弃。正反两方面经验时刻提醒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只有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自觉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人民才会真正信任司法,司法才会有无限生机活力;偏离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宗旨意识不牢靠,就可能滥用职权,甚至枉法裁判,最终损害司法权威,司法工作就会陷入困境和险途。只有切实把让人民满意作为衡量人民法院工作业绩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直面法院工作存在的顽疾,不回避、不推诿,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只有切实把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牢固树立“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理念,在工作态度上切实克服“冷硬横推”的不良作风,才能以文明司法的实际行动彰显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情怀。
三、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须路径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体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由于司法工作专业性较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未必都深入了解,而司法裁判、司法宣传主要使用法律语言,传播途径和范围有限,一些似是而非甚至肆意歪曲事实的信息时常左右舆论。同时,群众大多关注事实情节、道德评判,而司法程序更关注证据规则、法律适用,业内评价与社会评价标准反差较大,一些热点案件、敏感案件时常引发争议甚至遭到恶意炒作,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个别法官在司法工作过程中缺乏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作风简单、生硬甚至粗暴,诉讼参与人难免会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甚至与法官产生对立情绪,对人民法院的意见也就很大。如此一来,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自媒体的推波助澜,“三人成虎”,没有接触司法、对司法工作不了解的群众也会对司法工作产生不满。司法作风退化之始,就是司法不公之源。
第五篇:2014司法局反腐倡廉经验交流材料
xx市司法行政系统
反腐倡廉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按照市纪委的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司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操守职业纪律、筑牢思想防线、积极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工作,促进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健康发展。
一、大力推进源头治本工作
一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几年来,局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工作,发挥反腐倡廉“大教育”的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测》,引导和培养全体人员牢固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障全系统党员干部、司法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切实做到政治上坚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生活上朴实、工作上实效。坚持和完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
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坚持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认真执行廉政谈话规定,强化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警的定期教育,确保教育人员、教育时间、教育内容、教育效果的“四落实”。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积极推进机制和制度建设,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紧紧抓住管钱、管事、管人、管物审批的重点环节,不断地推进制度创新,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行干部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措施,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勤政高效为重点,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以公正廉洁为重点,推进劳教警风建设;以诚信为民为重点,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要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三是开展作风整顿,提高教育效果。积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采取党风党纪的高压态势,着力夯实全体党员干部和全体司法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重敲全体党员干部和全体司法干警的律己警钟,积极引导和教育全体人员在任何时候不放松警惕,不抱丝毫的侥幸心理,高筑防范墙,常怀律己心,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确保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坚持昂扬向上、真抓实干的工作斗志和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
二、“三力”:反腐倡廉新效能
制度效能的高低,是衡量一个政党成熟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大局谋划的高度强调,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增强制度整体效能。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效能,应切实提高执行力、公信力、保障力。
1、 执行力:增强反腐倡廉制度效能的核心
从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效能角度来看,执行力意指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实现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目标的能力,直接反映我们党及其成员的精神面貌和作风,也反映我们党及其成员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水平,进而影响到我们党战略目标任务的实现及其持续发展进步。
执行力问题,成为决定反腐倡廉制度效能的核心因素,是衡量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的关键指标。为此,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大力倡导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理念,突出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要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切实增强制度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2、 公信力:增强反腐倡廉制度效能的价值
从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效能层面讲,公信力是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使公众信任的力量,也即是在党内和社会中所拥
有的广泛的权威性和美誉度,在党员和公众中所体现出的认知度、认同度和深远影响力。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突出强调要“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无疑反腐倡廉制度的公信力,既是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民众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信赖、支持的一种力量体现。因而,公信力也就成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内在价值,是衡量反腐倡廉制度效能的又一个重要指标。实践证明,没有公信力的制度终将失去生命力,会被社会和公众所抛弃。
3、保障力:增强反腐倡廉制度效能的目标
从反腐倡廉制度效能上讲,保障力就是指按照制度效能原则,在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制订完善的同时,突出抓好以执行力、公信力为核心的制度执行环节,跟踪制度的运转状态,关注制度的执行程度,发挥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功能作用,体现制度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障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和民生民主权益,保障党及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廉洁性,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可见,保障力是反腐倡廉制度运转状态、执行程度、作用效果的最终反映,是体现和衡量反腐倡廉制度效能的第三个重要指标。
三、坚持推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行风评议,充分利用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征求意见和建议等措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让社会和人民群众满意,努力使司法行政机关形象更好、素质更高,切实担负好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
众合法权益的特殊重任。
四、积极发挥媒体作用。
充分利用市内媒体的优势,积极与市内各媒体加强合作,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宣传与教育,形成了“广播、电视上有声有影,网络、报刊上有文”的立体的宣教网络。网络传廉,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群众性。近年来,我们按照司法厅的部署,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系统司法干警基本达到人手一台微机。我们借助网络,建立了司法行政系统网页,设置领导讲话、廉政教育、廉政制度、廉政建设动态、廉政大家谈、廉政新视听、廉政政策法规等栏目,重点宣传介绍党和国家最新的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制度,各级领导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指示、讲话和意见,司法部门廉政建设的政策性文件规定,系统内外廉政建设的正反典型事例,系统廉政和行风建设现状及分析、基层分局廉政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做法。通过系统内发生的不规范行政行为,对易发生的苗头性问题进行预防提示,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五、严明党纪政纪,不断完善和切实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种责任追究和监督、奖惩机制,以有力有效的措施和严肃严明的制度管理和约束整体队伍健康向上、廉洁从政、求真务实,同时认真抓好目标的制定,任务的考核和工作的监督、责任的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凡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队伍发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案件的,必须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必须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查处并给予组织处
理或党纪政纪处分,采取强硬措施,绝不姑息手软,保障全系统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所承担的各项责任。
总的看,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今后,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会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推动并保证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