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价格监管工作计划
紧扣2020年全省价格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围绕降低工商业用能成本、减轻群众不合理费用负担、做优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及时处置价格监管舆情等方面,以转供电、医疗服务、旅游和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为行动重点,做好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的价格监管,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发挥价格监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一、扎实推进“2020春雷行动”价格减负惠民工作。
(一)以推进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实为重点,下大力气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建立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产业园区转供电收费行为规范。加强与电力部门的配合,对转供电主体强化排查、跟踪、反馈降价效果。对问题单位限时整改,对拒不执行降价政策的,从严从重处理,确保降价措施惠及终端用户。
(二)结合医改进程,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结合群众举报投诉和国省安排,重点查处未经批准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药品价格动态,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保障相关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继续抓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物业管理等价格收费,营造良好的节假日氛围。
二、进一步整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
(一)加强对收费部门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乱收费行为。
(二)抓好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加大小微企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三、加强价格收费专项治理
(一)规范城镇水、电、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重点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价外收费、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以及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加强放开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相关安排部署,强化对放开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及尾气检测、律师服务、道路清障作业、有线模拟电视基本收视维护,以及部分放开的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等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的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维护价格秩序,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明码标价外另行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一)健全完善规则。加强对国家出台的有关价格行为规则、指南的解读和宣传,增强经营主体依法合规意识和价格自律能力。研究拟定相关行业价格行为指南、规则,引导经营者依法做好价格标示工作, 维护公平、公开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加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围绕保障新形势下价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完善价格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系统联动,采取上下协作、人员统筹、统一开展专项监管活动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完善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等单位沟通协作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和效能。积极推动价格诚信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探索建立价格信用运用体系,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违法线索的监测、收集、分析和处置,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推动职责落实。
(三)强化业务培训。根据市场监管工作新要求,创新培训思路和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培训,提高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舆论宣传。注重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发挥互联网新媒体优势,创新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宣传解读,促使经营者自觉守法,帮助消费者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对业务工作重点、亮点的宣传,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进社会各界对价格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工作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