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变革 创新机制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为财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2012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责任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财政工作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强化宣传和注重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一)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全会和自治区、地区和县纪委会议精神,抓好《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一是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牢固树立财政干部正确的价值观。坚持“主动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清正理财”的财政职业规范,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各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设内容,保证必要的课时,认真制定教学方案并实施。四是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具有财政特色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解剖一些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教育财政干部把好“关”、算好“账”。
(二)深入开展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活动。按照县纪委对主题活动的专项部署及局纪检监察室的具体安排,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在活动中,要紧扣时代主题,拓宽工作思路,要利用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制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使活动体现出应有的生机与活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声势。
二、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有关制度。一是将县委、县纪委赋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和财政业务一并抓好落实。二是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实行责任制。三是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年中要组织检查,年末要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本部门评优、选优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从政行为。
一是认真执行好各项廉政规定。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切实解决财政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对各科室编制工作权力事项运行情况表和流程图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汇编成册。通过工作权力事项运行情况表和流程图制定,要加强对财政工作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对资金分配、行政审批、财政执法、行业监督等权力事项,进行监督“定位”,有针对性地完善科学的权力运行流程和监控机制,严格限制财政自由裁量权。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促进源头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
四、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财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一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和纪律,对政风行风不正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要采取多种措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为民理财水平。继续推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行政问责等制度,注意用制度规范行为。
五、开展调研工作
2012年是我县的“调研年”,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纪检监察室将根据本局党组及县纪检监察局的要求开展调研工作。
六、加强案件查办和信访工作
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管理,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保证信访举报无积压,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