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按照“统筹组织,分层次、分系统、大规模、大力度”安全培训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特制定本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
培训目的: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项目项目部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为构建文明标准化工地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熟悉、了解《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二)、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项目部全体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现场作业人员。
(三)、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
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基本程序。
5、在岗人员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和隐患辩识。
6、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7、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8、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
9、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案例。
(四)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
1、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2小时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学习。
2、职工每年接受进场的上岗安全三级教育、“安全活动日”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变化及阶段性等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
(五)、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1 现场管理人员
5.1.1参加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章及规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等。
5.1.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5.1.3培训地点:项目办公室。
5.1.4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工程开工前。
5.1.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5.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领取操作证后才可上岗作业。
5.2.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5.2.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5.2.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施工现场施工前。
5.2.4.培训地点:项目部民工学校
5.2.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5.3进场作业人员
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保障进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进场施工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5.3.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环境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5.3.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5.3.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培训时间根据在建工程进度进行安排,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
5.3.4.培训地点:项目部民工学校
5.3.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六、安全教育的方法:
6.1三级安全教育
对进场人员实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2、经常性安全教育
施工过程中采取每日班前班后安全教育、民工学校、节假日教育等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的实施
7.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7.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 3、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