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原副书记(原红河州公安局长)许洋严重违纪违法案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学习安排,近日,大队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关于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原副书记许洋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剖析的内容。通过开展警示学习,全面了解了一位能干事、能担当的公安局长一步步走向沦落的过程,身为公安局长与黑恶心势力勾结,护私放私,利用职权,为亲友承包工程,采购设备,捞取私利,非法持有枪枝弹药,把党和人民的重任放在一边,通过警示教育,我深刻认识到,私欲膨胀、理想丧失是其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面,结合警示教育学习,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维护党中央的领导权威。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和政绩观,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诱惑面前立场坚定,清洗思想尘灰,清除政治微生物,不断提升政治免疫力、自身抵抗力和执政战斗力。要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要坚定不移的守好思想防线,在生活和要作中,洁身自好,淡泊名利,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学习,做到警钟长呜,在执法办案中分正严明,不枉不纵,法为民执,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
三、作为共产党员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价值观,始终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自己的目标,遵纪守法,为民执好法,不断加强党纪政纪意识,做到拒腐不粘,做一名合格的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