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花山所副所长齐钱组织召开社区和勤务民辅警“不文明养犬”工作会议,按照上级要求部署依据《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和《马鞍山市公安局养犬管理执法流程》继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
会议上,花山所副所长齐钱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结合社区警务工作,通过定期走访等形式,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情况进行登记,并详细记录犬只证件办理、免疫注射等状况和养犬人基本信息,做到人、户、犬信息关联。二是结合勤务民辅警日常巡逻工作,以繁华路段、居民小区、广场公园为重点区域,发现流浪犬只并及时清理,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通过犬管系统上报,并严厉查处违法养犬行为。三是对涉及犬只的警情,及时派民警到现场处置,依据《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马鞍山市公安局养犬管理执法流程》,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12月份,我所已下达9份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治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为了持续营造“文明养犬”的气氛,花山所继续大力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活动。